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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討論] 時事-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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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3833 發表於 2008-11-18 13:29:1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25209|回覆: 67
就事論事..無分藍綠..偏離主題..立即刪版!

個人是覺得這消費券絕對是正面的
大方向對於經濟一定有所幫助
小市民補貼家庭所需實質協助
但是一定要做到”對大多數人的公平”
尤其能在農曆年前就發放的話
對於這個”寒冬”絕對是一股暖流
尤其對於沒有失業或是年終的人而言!

至於許多人討論到的以戶或以人來計算
我個人是覺得以人來計算比較合理
而且不應排富
例如A夫妻收入120萬
但是卻要肩負扶養雙親及教育兒女重擔
例如B夫妻收入100萬
無父母或僅有子一人
試問誰有錢?

為了怕有假的消費券在市場上流竄
建議消費券使用期限越短越好
甚至1~2個月之內都可以

還有就是能擴及到民間無發票之商家及市場
甚至加油站都可使用
否則不過是讓連鎖超商及大賣場佔盡好處
對於公平性又是另一樁討論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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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致華 發表於 2008-11-18 13:55:3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evan3833 的帖子

最新消息指出
不排富...我贊成
不管是以戶或是以人為單位
本來就不應該排富條款,因為公平起見
不能因為高所得高收入而與以排除,或許有意見啦
但也別忘記,這些高所得者也是高繳稅者,同樣都是納稅義務人
就應比照都是納稅義務人,同享該有之權益

另外!每人原則是3600元,以100~200面額票面使用
這樣也有嘉惠到小吃店或者不開發票的商家
但是加油站使用,我覺得應該要排除
石化業是寡占市場,美其名2家競爭,結果~~每次調整都一樣,競爭啥呢?
而且就擴大經濟層面,石化業的貢獻~~比例太低了[dabin11]
vpoint88 發表於 2008-11-18 14:11:19 | 顯示全部樓層
報告evan3833長官:
這是今年很冷很冷過年的壓歲錢,只是我想要當被消費者啊!
還有就是能擴及到民間無發票之商家及市場

因為我那小小的『阿婆店』沒法開發票,最近200公尺處開加樂福大賣場
旁邊又有『來而富』,內外夾攻我只能賣菸酒,而明年要調漲健康捐
公賣局已經限量出貨,大盤也囤積漲價。
老媽經營10多年的小店本來是代收信件,帶管鑰匙小小的活動中心
看來很難熬過今年。
目前增加營業項目:
手工水餃(菜價一直漲,白做)
自採香蕉(一斤10元)
..................
我要收消費券啦!
 樓主| evan3833 發表於 2008-11-18 14:24:2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3哨 vpoint88 的帖子

報告POA長官:

千萬別稱呼我長官啦
您才是真的官
更何況
您是小弟所學習的對象(指攝影)
學兵見笑..見笑!
jojonick 發表於 2008-11-18 15:04:05 | 顯示全部樓層
消費券美其名為刺激消費,帶動經濟成長,
實則僅刺激『消費行為』,個人認為並無太大的實質意義,
這樣的政策表面上看來很美好,其實只是治標不治本~
造就 "為消耗而消費" ,而不是 "為需求而消費" 的行為!
讓帳面上的經濟成長率數字看來很漂亮,
不過只是攪亂一攤死水,揚起美麗的漣漪,
待水波平靜後,又是回復一攤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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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evan3833 發表於 2008-11-18 16:27:4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5哨 jojonick 的帖子

我覺得這是多少促進"金流"的做法
聊勝於無
而且發生在年底
無魚蝦也好
相信對於大多數人而言
多少都有幫助的
尤其是對低收入戶而言
次及房貸+股市跌都不是他們關心的重點
他們知道沒有薪水=沒有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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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VMonkey 發表於 2008-11-18 16:55:5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jojonick 於 2008-11-18 15:04 發表
消費券美其名為刺激消費,帶動經濟成長,
實則僅刺激『消費行為』,個人認為並無太大的實質意義,
這樣的政策表面上看來很美好,其實只是治標不治本~
造就 "為消耗而消費" ,而不是 "為需求而消費" 的行為!
讓帳 ...

報告學長
不管是當官的還是當老闆的 不就是求"數字"好看嗎???
不過 有此利多 總比把一些公帑給拿去浪費來得實際一點........
(ex.建一堆蚊子館跟一些不必要的工程)

不排富這點我舉五隻贊成!!
因為有如evan3833學長說的:
例如A夫妻收入120萬
但是卻要肩負扶養雙親及教育兒女重擔
例如B夫妻收入100萬
無父母或僅有子一人
試問誰有錢?
領薪水的藍領階級是最可憐的.........
辛苦所賺取的每一分血汗錢都是攤在陽光下 一覽無疑的..........
就我們家來說好了...........
兩夫妻賺錢養家活口 還得養活6口人生活..........
若以現行的稅務制度來看...........
7萬元一年要養活一個人 可能得要吃泡麵度日才能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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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evan3833 發表於 2008-11-18 17:10:02 | 顯示全部樓層
消費券拍板 不排富、以人為單位 每人3600元

更新日期:2008/11/18 13:21 記者陳思穎、莊雨琳卅台北報導
為刺激消費,行政院研擬發放消費券。行政院長劉兆玄18日下午1點10分親自召開記者會,說明消費券發放政策。劉揆指出,消費券將以中華民國國民每個人為發放對象,每人發放額度為3600元,整體預算需829億,將以特別預算來推動。
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上週六(15日)與財經部會首長討論消費券發放方案,行政院長劉兆玄15日晚間也向總統馬英九這項報告提振景氣方案。
劉揆表示,消費券方案得到各方注意和關切,構想已經向馬英九總統和蕭萬長副總統報告過,也獲得他們的支持,至於國民黨團方面也給予很多指教。劉揆說,政院秘書長薛香川昨晚和黨團進行深入意見交換討論,而經建會已經完成規劃,並於今天上午向進行簡報。
有關消費券的推動方向,行政院今天下午宣布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消費券的計劃,以國民的個人為對象,不以戶為對象。第二,每個人的消費券額度是三千六百元,以目前台灣每一戶平均3.01人來計算,預計每戶可領1萬元左右。第三,不排富,家中經濟情況許可,鼓勵捐助給公益慈善團體,將可以抵稅(列舉扣除)。第四,整體預算需829億元,全部執行完畢和發揮的效應,預估可增加98年GDP約0.64個百分點。第五,相關預算以特別預算推動,將提特別法來排除限制。第六,執行時間表希望盡快,也已經和立法院長王院長進行討論第七,消費券使用期限,到明年底為止。
資料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18/17/19nc8.html

終於拍板定案
金額比我想像中的多
只是我不明白
為何消費券使用期限可以到明年底?
這樣長時間不怕被偽造嗎?
另外
不知道沒有發票的商家是否也可以消費?
生哥 發表於 2008-11-18 18:34:4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vpoint88 於 2008-11-18 14:11 發表
報告evan3833長官:
這是今年很冷很冷過年的壓歲錢,只是我想要當被消費者啊!
因為我那小小的『阿婆店』沒法開發票,最近200公尺處開加樂福大賣場
旁邊又有『來而富』,內外夾攻我只能賣菸酒,而明年要調漲健康 ...

雖然我不太喜歡D黨,但我支持葉委員的說法,直接發現金比較好。
消費券若只能在有營利事業登記或發票的店家使用,那在菜市場賣菜、賣煙賣檳榔的怎麼辦?
而且消費券有印製成本的問題•也有遭仿造的可能?
wenrin 發表於 2008-11-18 19:23:1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生哥 於 2008-11-18 18:34 發表
雖然我不太喜歡D黨,但我支持葉委員的說法,直接發現金比較好


報告學長 :

如果發現金,整個效益就大打折扣啦,甚至是根本沒有達到刺激消費的效果啦。以現今通貨緊縮的現象更加明顯的情勢來看,大家拿了現金,肯定會存入銀行不消費,那這個政策就沒意義啦...

其實還有好幾招,例如公務員的部分薪水改用消費劵代替(現在的國民旅遊卡即是),或以消費卡的方式作為退稅的方式等,只要是強制你消費的方案,都是對抗抑制消費的手段。

大家不消費,資金與廠商存貨流動性就會出現停滯,會導致大家都收入受傷,這是政府目前最頭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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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548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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