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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官兼差怕穿幫 恐嚇同袍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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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橘 發表於 2009-2-13 13:42: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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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205指揮部中尉陳志恩,96年間在外兼差仲介部隊同袍購屋投資賺取佣金,但王姓軍官簽約購屋發生糾紛,陳擔心被檢舉兼差行為,涉嫌以「向黑道調槍殺人滅口」恐嚇王某,昨天被桃園地檢署依恐嚇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這起軍中醜聞發生於96年間,服役於憲兵205指揮部320營的陳志恩(26歲)為部隊中尉人事官,與年籍不詳的男子「黃金國」合夥兼差仲介賣房屋,利用軍中學長、學弟關係,邀約同袍喝花酒談論購屋投資,酒酣耳熱下,多名軍官簽下購屋意向書,部分人事後順利買屋,佣金由陳與黃某均分。


其中,王姓軍官因購屋發生糾紛,被要求賠償訂金,其家屬獲悉後,向板橋憲兵隊反映調查,陳獲悉,擔心其違反部隊紀律的兼差行為被發現,打電話要王不要說出其在外兼差,更涉嫌透過于姓軍官向王某轉達「不要亂講話,否則將向黑道調槍與5顆子彈殺人」。


陳某的恐嚇行為使得王某氣憤害怕,家屬獲悉後,直接向憲兵隊檢舉,陳因此被調查,被查出涉嫌偽造軍中特勤證件,一度被軍事法庭裁定收押。


非軍法管轄 由檢起訴


而陳某涉嫌恐嚇部分並非軍法管轄,經移轉桃園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調查其恐嚇行為明確,昨天將陳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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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自由時報
心得:又是典型的壞事傳千里.不過陳某涉嫌偽造軍中特勤證件不知道是有什麼用意??真的希望憲兵不要再包了.能好事傳千里啊!!讓後憲學長欣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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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431128 + 1 感謝您提供難得一見的好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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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avii 發表於 2009-2-13 13:57:28 | 顯示全部樓層
哇哩勒 320營的勒 .

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該關就關 該判就判.
以前我們一天到晚被 連長 營長 整訓聽指揮官念念念~

憲兵是執法的軍種,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不過說真的我聽到這消息 已經不痛不癢了...
因為大家也都麻木了, 感覺只是一個 穿著憲兵服的  " 軍人 " 犯罪而已.

真正的 憲兵魂 與 精氣神 早就蕩然無存了~

平常心拉! 憲兵的回憶只在心理了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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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3833 發表於 2009-2-13 14:11:3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oavii 於 2009-2-13 13:57 發表
哇哩勒 320營的勒 .

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該關就關 該判就判.
以前我們一天到晚被 連長 營長 整訓聽指揮官念念念~

憲兵是執法的軍種,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不過說真的我聽到這消息 已經不痛不癢了.. ...


報告soavii學長:

可以預見的...
未來"貴營學弟們"
整訓的時間應該不會低於3個月
且頻率會增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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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簡 發表於 2009-2-13 16:42:10 | 顯示全部樓層
320營?有打錯嗎?還是我看錯了?
當時在320營,嚴謹、精實...
此案件乃為少數且個人問題~
不過破壞了該營的傳統及憲兵軍風
真的是...
就只能像soavii學長所說:平常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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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5212 發表於 2009-2-13 19:48:15 | 顯示全部樓層
痛阿!真相往往讓人痛心疾首!『320B』令學弟永遠感恩及懷念的單位。枉然營上以前各級長官、學長、學弟全體奮鬥、同生死、共患難並努力以赴才維持的卓越風評;因個人私念影響到全營!營輔導長、政戰官、監察部門的立場到那去了?憲兵司職軍司法警察卻知法犯行!前途堪慮!

[ 本帖最後由 MP-5212 於 2009-2-13 19:5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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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t 發表於 2009-2-13 23:59:20 | 顯示全部樓層
身為憲兵還知法犯法虧他的肩膀上還背掛著中尉勒,都已經晉升到了中尉還犯這種自毀前程的致命錯誤,是都把那些憲兵該有的紀律給忘光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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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103 發表於 2009-2-14 09:37:2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小橘 的帖子


小弟開始有一種(習慣)的感覺
當自己一開始聽到國軍違紀的時候
可能也會同學長們一樣氣憤難耐
但是久而久之看不出有改正的企圖還有作為
讓這樣敗壞軍紀的案件不斷上演(不單單只是憲兵)
我對於這樣的新聞已經麻痺了 同時也厭倦了
相信學長們對於這樣的新聞內容也感到厭煩了
拜託 如果沒有什麼事情好表揚的 那麼也不要用這種行為上新聞版面
俗話說 沒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但是大家還是樂於聽到好表現的新聞啊
真的 不要讓這種新聞變成常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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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rin 發表於 2009-2-14 09:42:4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小橘 於 2009-2-13 13:42 發表
而陳某涉嫌恐嚇部分並非軍法管轄,經移轉桃園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調查其恐嚇行為明確,昨天將陳提起公訴。


原來軍人恐嚇部分不是屬軍法管轄...

真是增長見聞,我一直以為軍人犯罪均須經過軍事法庭,
看來有空要好好琢磨琢磨這其中的分際...

或者,有對軍法較為專業的學長可以稍加指點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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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潘 發表於 2009-2-14 12:52:3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8哨 wenrin 的帖子

回覆Wen.'學長
軍人犯罪接受軍事審判機關審判是依照國安法第八條二項,在民國九十年十月最大規模的軍刑法修法以後有很大的變化!

軍人接受軍事審判主要只保留軍事犯罪方面的罪章條文,比較大的刑事犯罪仍接受軍事法庭審判,但刑度依照普通刑法,其餘就接受司法審判,...。

陸海空軍刑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 ... &Lcode=F0120001

90年新聞稿--三軍刑法翻修 軍法審判大縮減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1/new/sep/28/today-t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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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rin + 1 謝謝潘總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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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平 發表於 2009-2-14 16:13:40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是不是不景氣所造成的後遺症
要當軍人就要有過穩定日子的準備
想要發財的人最好是不要走這一途
除非你在當兵時中了樂透
不要去當了軍人後
才又想著發財夢
到時又會做出逾矩的行為
那就後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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