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GVMonkey 於 2009-2-25 14:16 發表
報告發哥.........
四級變三級(好像三級片喔 哈!)好多年前就改了............
如果照他們的規定 不管是 5W的手扒機 還是車機 還是座台機............
通通要拿去做雞精......
喔.不是啦..是要去驗機認證...... ...
報告學長,
驗機認證是不夠的.那個只是完成機器的型式認證.
真的要合法使用要有兩點,
一, 使用者要有相對應的業餘執照.
二, 操作的機器要領有效期內的電台執照. 發射功率25W以下可以申請為移動台(HF 50MHZ 帶允許到50W), 就是可以帶著機器趴趴走. 餘超過25W的都只能為固定台.
因此舉凡拓頻(機器設定於法定可操作頻道), 超出輸出功率(加龜).....等都是違反法規)
不過我想, 應該沒有幾個人是合規定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