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管理辦法 ◆第一條(本規定之適用) 為促進憲兵暨軍事學術之精進,聯繫憲兵暨其他軍種同袍之情誼,特設立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以下簡稱後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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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om710509 於 2009-3-6 07:58 發表 您好,我是第一次來此論壇,可是我昨天申請與地址驗證之後,想要回覆網友帖子的留言或張貼標題都無法,是還要經過什麼手續呢 雖然我並非憲兵單位退伍,可是我也當過兵,以前是陸軍砲兵 請問是一定要憲兵退伍或現在是當憲 ...
原帖由 sharka 於 2009-3-6 09:15 發表 這是剛註冊的權限所造成的現象。 這位弟兄請先至肝膽相照區自我介紹一下之後,等有人對您的發言加分,權限會逐漸提高的。 這樣就可以針對想要回的版區進行回覆與討論。 祝您在此有回到部隊家的感覺喔
原帖由 hy6877 於 2009-3-6 09:41 發表 兄弟我先給您加個分,再您先至肝膽相照區自我介紹一下,以利提高您的閱讀權限,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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