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權回國,惟須合法5 G+ A$ I3 F6 W, B. p5 q! |
! }( M/ P) `8 S首先關於許信良,在法律上他是有權回國的。然而,有此權並不等於他能使用任何方式行使此權。正如一個國民有權出國旅行,但必須辦好護照及其他手續,(在美國要有稅局發的清稅證明,在我國要有出境證),才可行使此權。許氏的護照已經過期無效,又無入境簽證(或入境證);在此情形下,不能貿然行使此權。任何國家於出入境旅客管制都相當嚴格,此因目前國際恐怖份子猖獗,強行闖關的行動與作風,不僅各國都不准許,國際間也視為不當。當然,許氏護照過期,錯或許不在他,當年許氏護照過期,曾否向適當的機構申請延長?申請被拒曾否提出抗議?可能某些政策與執行也有不當。倘若如此,他大可提出,或以各種「和平」的方式,要求或迫使當局修改這些政策與措施。或對其本身情況作適當的處理。必待解決後,他才能行使回國之權,倘不解決,他也可從「權利」立場,訴諸國際輿論,作適當的抗爭。如今許氏不作此圖,先則對護照過期不理不睬,一旦民進黨成立,又值國內選舉之際,竟想仿照金大中與艾奎諾的方式,由美籍人士陪同「闖關」入境,實令人遺憾!' E9 @3 G3 o' S' V+ {
5 c" U; O* g" A' `* i其實金大中、艾奎諾的情形與許氏不盡相同,金、艾二人從未發表支持暴力革命的言論,也未作任何可能使人作聯想的舉動。此二人一向為標準的自由主義者,在其國內一位曾被判死刑(後改無期),一位被判無期(後改八年),其流亡海外期間,言行保持在國內時的一貫理性批判態度。許氏具有政治理想,無人可否認,但其理想的一貫性未從政治生涯中表現,他脫離國民黨是因未能獲得提名,並非源於基本政治立場的歧異。出國以後,政治立場一再改變,一度曾為一都市游擊戰的手冊作序,我們固然不能就此斷言他主張暴力,但作為一個政治人物,此舉就不免給予反對他的人相當有力之口實。正因如此,許氏返國之舉,並不能獲得在位的美國國會議員同意作陪;僅一位被該國自由派目為過激而疏離的前任總檢察長為伴,我們儘管不贊成以政治理由否定其返國之權,但在國內選舉期內,當局未讓許氏入境,於情於理,也不能說完全失當。1 S/ U6 C" A6 p: m" F
5 {; |) W# u. V0 e9 h美國新聞界淡化處理( k; Q X! ?5 C
. |" H5 y/ s8 D% E6 d3 b此一態度,便是美國行政當局以及國會人士,對許信良闖關赴台所持之基本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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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m, a' u2 C Y, c9 c% P' T原來對許信良的背景,以及對他返台之來龍去脈,並不甚瞭解的美國新聞界,由於看到催淚瓦斯和水槍「出籠」,不少報紙直接引用外電,並配合照片,刊登此一消息。不過大部分都因為此事缺乏美國角度的戲劇性發展,在第二天新聞便未見跟進。% @; v T/ N% W: p9 R8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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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值得注意的是兩家主要新聞媒介,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對此事的報導有顯著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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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在十二月一日,以三版的明顯篇幅,配合「水槍」照片,報導中正機場事件。該報是此間報刊,少數有記者在台北現場直接發消息的媒體。不過該報於第二天,對此事已淡化處理,且引述「民進黨」主席江鵬堅的話說,「許信良已成為沈重的負擔」,並強烈建議許氏不要在選舉前回來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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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郵報則只在一日的環球新聞摘要中略述此事,二日亦無後續報導。在此之前,該報記者孫曉繁,曾引述一位國會議員助理的話說,「我們對許信良毫無興趣」,這位助理更明白的表示,許信良與金大中、艾奎諾等人相較,根本不是同級的人物。華盛頓郵報的這篇報導,是許氏在美聘僱公關公司,專業化處理與新聞媒介關係以來,最「不客氣」的一則消息,而且來自向以自由派重鎮著名的華盛頓郵報,據說,頗讓支持許氏的人懊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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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許信良保持距離" \- K J5 S0 b: W! M
不管正面的或負面的報導,許信良企盼要求的所謂「知名度」,在某種程度上,卻有相當的收穫。至於他這種一心想扮演「悲劇主角」的獨行作風,顯然已經起了反作用。/ n" z$ J7 G' e8 _$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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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氏在美國各處舉行記者會,也曾多次有記者問他:林水泉既遭遣返,「民進黨」對他態度也曖昧,他何以有把握返台會受到英雄式歡迎,而且必可促進台灣的民主運動?許信良總是以極自信的態度表示,「走著瞧」,「國民黨必將以政治方式解決此一問題」。事實迄今,只出現了中正機場附近,一場意義並不重大的騷動,除此之外,只讓關心台灣民主前途的人,捏一把冷汗而已。* e7 m1 K$ t& U4 n(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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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結果,並未過份超越美方國務院與國會人士的估計。向來在國會以批評台北民主與人權著稱的索拉茲眾議員,除了在公共場合聲稱他「沒空」和許氏同行、「非常抱歉」之外,從未見他支持許信良的片紙隻字。其餘如李奇、甘迺迪、裴爾等人,對此事更保持不尋常的緘默。此次選舉,有若干議員助理申請前往台灣「觀察」,還儘量設法安排,錯開與許信良等人同行,以免造成「隨行」的誤會。這些跡象,已經很清楚地說明,美方人士對許信良持非常保留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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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i5 K$ A2 X; h# Z( y; G) ?國務院措詞極為謹慎# V+ a, G) }( ` C& |
許信良與國務院的接觸,亦不少於三次,但每次亦得不到肯定的答覆。美方顯然希望這是一次和平的選舉,選舉之後國民黨更能履行革新政治的諾言。在這種期許之下,許信良的出現,只會帶來太多不可預測的變化,而許氏本人立場之善變,更不能讓美方有信心。國務院公開澄清不支持任何個人的態度,和對林水泉之非法居民身分,亦不強行遣返台灣,都是此種觀察下的反應。: x0 D) ]+ E' W" h;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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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機場滋擾事件發生後,美方既不願見事件擴大,刺激任何一方走向極端,反而傷害民主進程,又不能公開袒護任何一方,造成「干涉內政」的印象,最好辦法便是謹慎地說,「我們對暴力表示遺憾」。這種措詞本來極為中性,但若將同一天,國務院對韓國示威遊行事件的評論比照來看,便可顯出美方對台北似乎仍多幾分信心。 O; G3 M* J4 N) i4 h- [" `
- _* ~1 i1 ?# m; o2 Z同樣是數千人的群眾活動,國務院發言人芮德曼公開說,「按照韓國憲法,政府有保障安全與公共秩序之義務,亦應保障集會與言論自由。……各方都應在民主制度的架構下,藉談判與妥協達成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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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0 I" t# r7 `" Z3 |7 b" f4 M當然以台北和漢城的情況相較,本是類比不倫,但此事只說明國務院在評估不同情況後,會有不同的評論。中正機場滋擾事件,國務院之措詞與謹慎,並非全無道理。 s0 W! X/ a7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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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台北當局處理中正機場滋擾事件的手段,一般而言,美方認為尚稱妥當。雖然有人認為,台北拒絕許信良返國,是不太適當的行為,但多數人仍覺得一次圓滿的選舉,比其它干擾變數重要。因此在目前這個階段,拒絕許信良等人入境,以及在選前壓低衝突的可能性,許多人認為是尊重民主的好現象;當然從另一個角度言,也是執政黨爭取選票的一種節制藝術。對美方而言,如果成功的選舉,能導致執政黨早日實踐其選前的諾言,則是更理想的結果。9 |4 W9 v) g; f" u/ z
2 t! G! h/ {9 n1 N(項國寧.聯合報十二月五日)
% b; R; q; M/ T! W# K8 N本文為美國證照服務處副助理秘書Jerome C. Ogden所作,說明美國對某些人拒發簽證的理由。本刊特別翻譯,供國人在討論我國核發簽證問題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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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美國拒發簽證
! d+ t1 C+ s( N# ^: n8 _& K最近幾個月,有若干人向傳播媒體抱怨說,美國政府因「意識形態」的原因,拒發入境簽證給他們,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雖然他們的主張和政見在美國不受歡迎,但這並非他們無法獲得簽證的真正原因。事實的真相是:/ F1 b% h. _6 E: y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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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外界扣上——因「意識形態」而拒發簽證——帽子的批評,其實有法律依據。依照移民與國籍法第廿七、廿八和廿九條,對於:一、有明顯安全顧慮者,包括從事間諜活動者或恐怖份子;二、當政府覺得允許某些人入境,可能嚴重危及美國的對外關係;三、主張以暴力手段達到目的者,不發簽證。' p; Y4 @; e: V8 `+ U w
1 T* m4 r; K/ o% E; n! Z在一九五○年到一九六○年間,這個法案裡的卅三個條文被執行得極為徹底。但從一九六○年以後,執行已不像以前那麼嚴格。一九七○年以後,對那些原不發給簽證的共產黨員與類似共黨組織成員,也漸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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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此法案已漸寬鬆,但大多數主張入出境自由化的人士,仍認為管制太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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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著名的案例更被渲染地有如「簽證神話」。如Graham Greene,Yves Montand,Carlos Fuentes和Alberto Moravia等人的名字經常出現報端,聲稱他們被列入「拒發簽證」的名單;但事實上,他們都獲得簽證,也常出入美國。這是由於他們雖被告知由於某項法律無法給予簽證;稍後卻因執法人員的寬容,而獲得簽證。說這些人依正常管道申請美國簽證被拒,會產生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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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九八五年,政府官員建議引用第廿七、廿八和廿九條不應發給簽證的共有八百廿三人。但經慎重考慮,最後僅有十分之一是真正引用這些法條而被拒入境。% B9 ^) k; h1 |. R/ [- J
9 |! F8 S; }& w8 J3 J' w經過我們的統計,因為移民與國籍法第廿八條第三款——共產黨員或類似共黨組織的成員——被拒絕入境者,大多還牽涉到其他法律。例如,在去年約有八百人涉及此條款,但領事人員認為其中半數是想獲得移民簽證;有不少人在申請被駁回後就不再申請,所以真正因這個條款而無法獲得簽證的就只剩下少數幾個了,而這些人又大多與恐怖主義有所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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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個著名的案例是,Patricia Lara的簽證被撤銷。我們相信她和古巴的情報組織有關,她還是委內瑞拉一個共黨組織M-19 的重要人物,這個恐怖組織於一九八五年十一月,攻擊了哥倫比亞在首都波哥大的司法部,將近一百人遭殺害,包括十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 U; Z. _7 x, j
1 C2 g1 ~! i: I* D% Y) i同樣的個案是,雖然Gerry Adams身為英國國會議員,但由於他主張以暴力、內戰手段對付北愛爾蘭,所以也因暴力訴求被拒入境。5 W: e2 _0 L. B8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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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們不會洩露何以知道那些人與恐怖行動有牽連的消息來源,除了像Ruben Zamora的案例。他以革命民主陣線的發言人公開宣佈,該組織應該為美國駐薩爾瓦多大使館的陸戰隊軍官Albert Schauselberger的被謀殺「負全責」,他並警告「我們無法保證類似事件不會再發生」。7 t5 |) G( y6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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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我們並不因人們的抽象政治信仰不發簽證;而是因為他們鼓吹以暴力達到政治目的。' q7 G# a" t& H) |, h
(鄭元慶譯自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國際前鋒論壇報) . h% X& |; |; P3 u: i' f4 X6 p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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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倫找到當年一些新聞供您參考
i/ f0 W0 U2 @& c s: S許先生是持過期中華民國護照回台! V: c2 ~4 M' y" L( E
﹝不過只要是國民,乘坐國籍航空器,過期護照還是可以入境的﹞
& {$ d6 h& _( Y看來當年許先生在台美雙方都是不受歡迎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