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援助] 刪除帳號

[複製連結]
tsaiyuhsin 發表於 2009-5-8 21:56:3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6678|回覆: 8
版主您好!
不好意思   因為我之前有申請過一個帳號,但因為我忘記了密碼,當初申請的信箱也沒有在使用了!所以救不回來!

所以我之前又重新申請了一個新帳號,那請問可以幫我刪除舊的帳號嗎?
舊的ID:  p_hsin_love

還有請問我重複申請會不會觸犯板規呢??

謝謝~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寧安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陳峰青 發表於 2009-5-8 22:41:1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tsaiyuhsin 於 2009-5-8 21:56 發表
版主您好!
不好意思   因為我之前有申請過一個帳號,但因為我忘記了密碼,當初申請的信箱也沒有在使用了!所以救不回來!

所以我之前又重新申請了一個新帳號,那請問可以幫我刪除舊的帳號嗎?
舊的ID:  p_hsin_love
...


哈!只要沒有同時用兩個帳號是沒關係的
而且,如你是同一個ID.............哈!難逃發哥的雙眼的
如真有違版規 你早就進禁閉室了

帳號因該是沒辦法刪了,當作回憶吧

[ 本帖最後由 陳峰青 於 2009-5-8 22:47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d61103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樓主| tsaiyuhsin 發表於 2009-5-8 22:49:3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副哨 陳峰青 的帖子

感謝學長解惑!
真的無法救回那個帳號啊    我才再申請新的!!

學長也是軍中憲兵喔??
陳峰青 發表於 2009-5-8 22:55:0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3哨 tsaiyuhsin 的帖子

tsaiyuhsin 兄
你不要緊張啦,不要因為我回了這帖就這樣
尋找有在26師(關渡)服役過的弟

我跟你說過了我在整理論壇內軍中單位的資料名冊

發現怎會有跟你一樣的軍歷所以才搜索 了一下

等會就會有一群學長跑來回帖,因為有很多學長都是過來人

福山呼叫))) 有沒有收到)))

還有沒有認真叭文,看我的簽名檔就知道
我是來自軍中連

[ 本帖最後由 陳峰青 於 2009-5-8 22:57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1貢獻 +1 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寧安 + 1 + 1 感謝您協助新進會員進入狀況!!

檢視全部評分

 樓主| tsaiyuhsin 發表於 2009-5-8 23:39:1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4哨 陳峰青 的帖子

哈哈!  我知道了
謝謝學長啦   ~
有啊  還再爬啊!!

裡開一段時間了   要看的真的好多喔
我每天都在爬啊!
d61103 發表於 2009-5-9 08:49:2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tsaiyuhsin 於 2009-5-8 21:56 發表
版主您好!
不好意思   因為我之前有申請過一個帳號,但因為我忘記了密碼,當初申請的信箱也沒有在使用了!所以救不回來!

所以我之前又重新申請了一個新帳號,那請問可以幫我刪除舊的帳號嗎?
舊的ID:  p_hsin_love
...




-
引用自論壇使用辦法:
.......
第八條(禁止訪問)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訪問:

一 攻擊或破壞本論壇的程式與伺服器者。
二 以多重ID,利用論壇從事不法行為,或是其他有損會員權益之情事者。
三 禁閉後再度違反第六條或第七條之規定者。
四 意圖斂財,經戰情室確認者。
五 個人帳號名稱、頭像、簽名、簡介,有違背法律或公序良俗、彰顯商業、政治或宗教團體標誌和活動,或其他影響本論壇重大利益者。
六 違反第六條或第七條之規定,或其他影響本論壇重大利益,論壇總司令認為有直接禁止訪問之必要者。

前項第五款情形出現時,管理員應先通知會員,限期更改。
...................


小弟剛才看到學長的帖子 再去溫習了一下論壇相關的處裡辦法 請學長參考紅字放大部份
可是小弟又想到一個問題 根據論壇使用辦法裡說到的 會受懲處的只有(以多重ID,利用論壇從事不法行為)
但是如果是我有很多帳號 但是並無違法行為 這樣是否也違規?如果這些帳號同時使用或者是持用大量帳號 但是不再同一時間使用
是否違規?(以不違法為前提)
請學長開示了!
不過小弟心想 學長您只是因為遺忘而辦了第二個帳號而已 這點應該是可以被管理學長所諒解的
不然 您只好理個平頭 行李收收去找發哥學長報到啦~

評分

參與人數 2貢獻 +1 人氣指數 +2 收起 理由
陳峰青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寧安 + 1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寧安 發表於 2009-5-9 09:40:0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陳峰青 於 2009-5-8 22:41 發表
哈!只要沒有同時用兩個帳號是沒關係的
而且,如你是同一個ID.............哈!難逃發哥的雙眼的
如真有違版規 你早就進禁閉室了

帳號因該是沒辦法刪了,當作回憶吧

原帖由 陳峰青 於 2009-5-8 22:55 發表
福山呼叫))) 有沒有收到)))


福山回答))) 收到收到)))

回答哨長tsaiyuhsin兄; 如同小底迪引用版規第八條之二的深入見解, 沒有錯... 您無與第八條之二衝突, 就沒有任何疑慮啦, 只是這重覆舊ID該怎麼; 論壇基本上是採榮譽制度, 嚴以律己, 而在2005年論壇草創後之壯大初期; 因加入成員日趨複雜故, 不得不建立儘量嚴密規範, 但仍以基本精神積極行之, 除非會員無法自律又實影響論壇秩序或大部分會員權益時; 則將以論壇管理辦法消極行之, 建議您積極行之嚴以律己不再使用重覆舊ID, 亦更不會消極地與論壇管理辦法衝突, 那麼就沒有抵觸版規的問題啦~

第八條(禁止訪問)

二 以多重ID,利用論壇從事不法行為或是其他有損會員權益之情事者


以上為摘錄


原帖由 d61103 於 2009-5-9 08:49 發表
小弟剛才看到學長的帖子 再去溫習了一下論壇相關的處裡辦法 請學長參考紅字放大部份
可是小弟又想到一個問題 根據論壇使用辦法裡說到的 會受懲處的只有(以多重ID,利用論壇從事不法行為)
但是如果是我有很多帳號 但是並無違法行為 這樣是否也違規?如果這些帳號同時使用或者是持用大量帳號 但是不再同一時間使用
是否違規?(以不違法為前提)
請學長開示了!
不過小弟心想 學長您只是因為遺忘而辦了第二個帳號而已 這點應該是可以被管理學長所諒解的
不然 您只好理個平頭 行李收收去找發哥學長報到啦~

評分

參與人數 2人氣指數 +2 收起 理由
陳峰青 + 1 收到!收到!
d61103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MP239 發表於 2009-5-9 11:51:5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陳峰青 於 2009-5-8 22:55 發表
tsaiyuhsin 兄
你不要緊張啦,不要因為我回了這帖就這樣
尋找有在26師(關渡)服役過的弟兄

我跟你說過了我在整理論壇內軍中單位的資料名冊

發現怎會有跟你一樣的軍歷所以才搜索 了一下

等會就會有一群學 ...


報告學長:
你有錯字。怎麼辦?
學長是"爬文"才對;不是"趴文"

學長不要電我~~
 樓主| tsaiyuhsin 發表於 2009-5-9 13:35:11 | 顯示全部樓層
謝謝各位學長及領導幹部的開示!!

這我就放心多了!

想想也對,要是已觸犯版規,我還哪能苟活到現在!!

哈哈!

再次感謝大家喔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11-22 09:33 , Processed in 0.028239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