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 學長服役時的情形, 跟我們當時不太一樣. 感覺上整個制度都變了.
( D$ s! w3 ^% }, Z/ o8 J1. 學弟的年代, 都是志願役的士官. 而且都是下部隊後再至憲校監獄班受0 q" E: y, w4 `# `* s
訓.
: p3 f+ O- |+ p% r6 C' P% b4 Z! {2. 沒有兵, 都是士官. 因此也不可能有兵升士的情形.& C, }/ U. j8 k6 C6 @# ~6 J
. c. ?% V6 l! A$ o- @服役時還有憲調組的士官, 好像也都是志願役的, 也必須至憲校調查班還是刑調班受訓後, 方能調至調查組. 還有是學弟的軍司法班. 好像只有軍司法班是先至憲校結訓後下部隊在調至憲兵隊. ! Y2 g2 x" b! X9 Y$ m! x
/ H- c: O* q% n p$ Y* c1 i% A7 T當時各種職務均需至憲校短期班隊受訓完畢, 結訓後方能調職佔缺. 且都需先有士官資格, 絕不可能沒受訓兵佔缺升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