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多數警消人員而言
台灣很多的車輛駕駛,簡直毫無道德可言
這也是真的,但是教育出了問題嗎?還是公務人員的心態有問題?
這問題必須先釐清,才會有正反意見的真實呈現
1.路口鳴笛,加速通過,過了關笛
別跟老百姓說沒這回事,尤其警車一堆,還有救護車也是
這樣代表什麼意義?把禮讓當成特權,還是耍威風
2.一路鳴笛!!結果是回警局或消防隊
鳴笛代表公務進行中,為遂行任務達成,所賦予的公權力
那是用來搶救或執行公務,不是可以一路順暢回府
3.演藝人員乘坐救護車到達會場
這才是真正的濫用公權力最佳表徵,民間救護車經常如此
我在路上常常見到這1.2.項的情況,不讓說我沒規矩不道德
讓了看到這樣,簡直就是一肚子的火,公權利濫用到如此地步
再來怪用路人駕駛道德欠缺,台灣無國外如此的舉措
該檢討的是誰!!!!!!!!!!
是誰先玷汙了警笛?是誰糟蹋自己公權力?公部門有沒有反求諸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