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發生在我剛下部隊的時候,那時候是78年3月中旬,因為參加國軍運動大會的部隊要提前進駐鐵衛營區,兵器連的營舍也要借給參賽部隊,於是兵器連只好暫時移防到林園的陸戰隊營區,有一天連長放假就叫主官車駕駛把車開回連長家裡去順便放他假,就在那天晚上管士官長不假外出跑到外面喝醉酒被車撞傷送進鳳山大東醫院,那時候副連長叫曾排去瞭解情況,由於營區地處偏僻加上又已經晚上10點多了,只好叫駕駛開著106砲車去,12點多曾排打電話回來報告副連長說"106砲車不見了!"當時副連長急忙打電話給連長,連長不到天亮就自己開主官車回來,當時的尹五連長快升少校了,遇到這件事急得像是熱鍋上的螞蟻,當時連上除了菜鳥留守連上以外,所有人都出去找車,連長甚至放話有誰找到車的話,獎勵榮譽假2個星期,結果不知道為什麼消息走漏車被偷的事被司令部知道了,當時司令部下令全國憲兵隊協助找車,一個多星期後被鳳山憲兵隊在公墓裡找到車子,結果因為這件事司令及指揮官把連長罵的狗血淋頭,還好當時車子沒被人分解當零件賣掉,不然兵器連就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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