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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討論] 軍中憲兵另一種任務,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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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P353 發表於 2011-8-22 13:32: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15298|回覆: 13
剛下部隊在八軍團附屬的小營區整訓兼銜接,在某天的清晨聽到槍聲,有聽到班兵間的轉訴這連有兩位職業班長被調去做犯兵的執行槍決任務,而且槍決的地點是在我們常去的靶場,聽到消息很難讓人相信,有刻意去注意那兩位班長真的如轉訴臉色蒼白變的很沉默,但是一切都只是轉訴得到的消息還是抱著懷疑的態度,直到整訓要做測驗時全連晚上被要求著甲種服裝在連集合場集合,取出連旗及2把65步槍擺在案前祭旗.這點更讓人.....
   沒人敢問事實真象尤其是我們剛掛二兵階的菜鳥,鎮氣還不夠,現在想想被判死刑的軍人不是該有個執行單位來做,還是真的就管轄軍監的職業士官抽籤決定誰來送犯兵最後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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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明宗 發表於 2011-8-22 15:05:10 | 顯示全部樓層

軍中憲兵另一種任務,執行槍決

軍中憲兵勤務執行槍決,沒錯早期號稱60萬大軍時,配屬在防衛司令部、軍團、軍憲兵營及各重裝師、輕裝師、預備師的憲兵連以及裝甲旅的憲兵排,均會有機會執行這種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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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致華 發表於 2011-8-22 23:01:54 | 顯示全部樓層
不只是軍中憲兵的勤務,連配屬的憲兵單位也要執行槍決任務
因為,憲兵是執法單位,法律賦予的職權,至於誰帶班執行任務
也是由單位主管決定,用抽籤的方式倒沒聽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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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VMonkey 發表於 2011-8-23 11:48:29 | 顯示全部樓層
剛下部隊一陣子 因已經完成整訓要準備移防事宜 所以我們這些菜兵出公差的機會特別多......
有回就有聽學長說到他們當年在桃園隊時有去參與過槍決執行勤務
當時聽說該位死刑犯槍決後還有回頭看害他們嚇到
後來是由帶隊軍官補了他兩槍才斃命
執行完任務後 連長會放他們散步假 把紅包的錢花玩......
聽說有個學長不小心沒把錢花完剩下零錢(因零錢跟自己的零錢混在一起不知道)
衰了一陣子........
以上~~~~
都是聽學長說的 若有謬誤 還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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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CP353 發表於 2011-8-23 19:53:4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 GVMonKey 學長:
     是的,你說過的我也有聽過,65步槍的子彈太小顆了,就算在執行犯兵背後心臟處劃個記號對著開槍,距離太近傷口太小,不容易立即死亡就很容易產生需再由帶隊官補幾發的情行,是要讓被執行的犯兵快點解脫...

(對不起若老克學長因為我再度稱你學長,請你多包含自己去旁邊撐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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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3817098 發表於 2011-8-24 09:51:0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LCP353 的帖子

小弟我就全程參加過執行槍決任務,我是負責押解的帶班士官大概一星期的時間晚上睡不好覺現在回想起來還記憶猶新.
soavii 發表於 2011-8-24 10:36:1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LCP353 於 2011-8-23 19:53 發表

回 GVMonKey 學長:

     是的,你說過的我也有聽過,65步槍的子彈太小顆了,就算在執行犯兵背後心臟處
劃個記號對著開槍,距離太近傷口太小,不容易立即死亡就很容易產生需再由帶隊官
補幾發的情行,是要讓被執行的犯兵快點 ...


步槍彈的殺傷力來自遠距離侵入後 彈頭偏離彈道的旋轉與遇到硬物的撞擊碎裂
產生很多破片 擴大在人體內的組織破壞面積,所以為何 5.56毫米的小口徑步槍彈可以
跟 AK-47的 7.62毫米相比較,當然破壞力與破壞面積還是 7.62毫米強太多, 5.56毫米嬴的是
速度, 就是因為速度太快, 近距離就沒有破壞面積, 只有穿過的 孔洞路徑.

受刑者自然就不容易一槍斃命.

請看影片就了解了. 請看 3分 13秒


[size=0.91em]M16 Machine Gun @ 戰爭機器:機槍 [子彈打中人體後會碎裂]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rT5OjBpen0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11-8-24 11:50 編輯 ]
GVMonkey 發表於 2011-8-24 13:44:5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oavii 於 2011-8-24 10:36 發表


步槍彈的殺傷力來自遠距離侵入後 彈頭偏離彈道的旋轉與遇到硬物的撞擊碎裂
產生很多破片 擴大在人體內的組織破壞面積,所以為何 5.56毫米的小口徑步槍彈可以
跟 AK-47的 7.62毫米相比較,當然破壞力與破壞面積還 ...

報告學長:
這些我都懂........
不過喔 我是不甚瞭解 當年是否憲兵隊也有這種勤務
學弟沒待過憲兵隊 雖然夢寐以求但還是擦身而過
所以還請有待過憲兵隊的學長釋憲囉
hunter 發表於 2011-8-25 22:10:22 | 顯示全部樓層
98年在2xx指揮部遇過這個勤務.
不過由於小弟長得太可愛善良,連長不給去.
他要找長相殺一點的人,後來聽說是連上的中士副排開的槍.
也有所謂的腳尾錢,12點前要花掉.不然會衰.
聽說軍事檢察官現場還會擺三支毛筆,
等到所有手續都確認完後,就會像古時候
把三支毛筆丟出去說”行刑”!!
bobchou 發表於 2011-8-26 05:15:43 | 顯示全部樓層
插花講個小故事:

小弟有一個朋友,約是510∼520的學長,以前他的服務單位是新店軍監
擔任管理犯人,是個志願役中士。
這位朋友有時候是個挺恐怖的人,整個人充滿很強的氣勢,全身肌肉發達,他連脖子上的喉管位置都練出肌肉,我可以拿原子筆戳都無所謂,精通打架技巧,以前就是個外省眷村很能打的那種小孩,不混黑道,但朋友全都是大哥,我曾看過這位朋友一個打五個,還打贏。
他很得意的說他曾經殺過兩個人,都在他當兵的時候,一次是監獄暴動,他們鎮壓,他講的非常神勇的,像是雷神索爾揮鐵鎚的那樣個電光石火,一棒子就把一個倒楣的臨演頭蓋骨打爆。他跟我講這些的時候,我們正拿著酒杯,而他目露兇光,於是我很不希望繼續喝這杯酒了。
另一次的殺人就是他執行槍決,據他所言是槍決一個強姦犯,他還故意多打了兩槍,一槍打在腿上,一槍打在命根子上(天啊,想到都痛),然後才打心臟。然後,他講這個的時候,我們還是在喝酒,而且這位老兄還剛剛跟她女朋友吵了一架,心情一整個惡劣,還喝多了酒,而我又是一邊講笑話一邊觀察他粗壯手臂上的那道刀疤。

以上故事,真偽我也不知道,也沒去考證過,不過那位仁兄還真的是個蠻厲害的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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