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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呂昭隆╱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7月17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呂昭隆╱台北報導】
軍方官員表示,軍事情報局一名葉姓中尉見習官六月間,
利用個人假期赴泰國旅遊,應於六月廿五日銷假上班,
然迄今仍滯外未歸,軍情局已依法發布離營通報、
函請軍檢發布通緝,並辦理葉員撤職停役等作業。
據軍情局官員表示,葉員為女性,年紀約三十歲。
軍情相關官員透露,逃亡近月的葉員,現已跑到歐洲,
軍情局與葉員家屬均掌握其行蹤,並盼葉員返國
面對軍法處置。
軍方官員表示,葉姓軍官曾在美國讀大學,後放棄外國籍,
返台報考軍官專科班,畢業後授中尉階,分發到軍情局
當見習幹部,由於還在見習中,無法接觸機密,
尚無洩密或遭利誘等情事。
國防部說,葉員在營期間曾多次反映,不適軍旅工作性質,
萌生退意;惟其法定役期未滿,不符申退要件,軍情局研判
其有意藉不當手段達到退伍目的。
另據軍情官員指出,葉員是六月十七日赴泰國,一星期後
未返台銷假,軍方依法發布逃亡通緝,隨後葉員再搭機飛往歐洲,
軍情局期間一直與葉員家屬保持聯繫,並透過家屬規勸葉員返國
投案,唯葉員迄今仍滯留歐洲,不肯返台。
據了解,葉員喜歡韓國明星,也是哈韓的追星族。軍方官員認為
葉員情況只是單純不想當兵,並非叛逃,手中更無重要軍情可
做為叛逃籌碼。
國防部強調,針對葉員滯外未歸之個案,軍情局已專案進行調查,
同時全面檢討人員選、訓、用、考機制,強化幹部法紀觀念,
以確保單位純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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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年輕人 遇事選擇就是逃避, 以為跟鴕鳥一樣
龜縮起來盧小小 事情就自動解決.
以為可以跟 上班一樣曠職幾日就自動被開除, 只有領不到
薪水 留下不好的臭名而已...
她卻真的是不知道嗎???
逃兵要面臨 20年的通緝期, 以前在新竹隊拘留室我就
看過一個30幾歲的逃兵被抓到關在拘留室等移送
軍事法院檢察署, 這小女子不知道她在國外 有簽證期限嗎?
財力夠足以讓他在國外撐多久? 還是要非法居留打工
淪為地下公民做一個沒尊嚴的 外國偷渡者...
以為可以嫁給外國人就可以留在當地國家嗎?
那她要結婚的一堆本國證件去哪裡生 去跟老公登記???
最後還是面臨遣返面臨軍法審判坐牢的確定命運.
實在是把自己從雲端打入地獄.
等她坐牢服完刑期出來繼續服役, 服被打入最基層部隊的
職缺, 直到她可以申請退伍的服役期限到才可以申請退伍
離開軍隊, 這段期間她最好保佑碰到 下面網頁的一段留言
所說的 長官罩她...
18歲逃兵躲了32年,如今已經是52歲「高齡」?
http://www.bnw.com.tw/conference/viewtopic.php?f=3&t=2838
下面的網友留言
不好笑喔!
我當年連上,就有一個快 40 歲的回役兵...
據說,他屢次逃兵都被抓回來軍法審判,屢次被判刑期
都未超過免役標準,結果關完就繼續回來當兵。
(我強烈懷疑是被人惡搞)
在我們連上逃第一次後,我們連長跟他談條件,叫他每 2 週
回連上拿一次假單(當時我們連長最多可以開 2 週的假單),
才終於順利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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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逃兵從 逃兵通報的那一天算到你退伍的日期假設還有
300天 ~ 那麼你被抓到被判抓去關 1年半好了, 沒當過兵的
會以為關完超過本來還有的服役天數就退伍了~
錯!
關歸關 ~
關出來打到部隊 才是開始又起算服役的天數.
所以還沒當兵來這裡看到這一帖的人要知道...
當逃兵沒那麼簡單阿 ~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12-7-17 11:05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