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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應客觀看待洪仲丘疑雲尤其我們是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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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yanwang 發表於 2013-7-20 21:29: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18623|回覆: 16
這幾天這件事鬧得舉國沸沸揚揚,甚至還有人要求以軍禮以葬?甚至於辦追思會、包圍國防部,想請問他有做到有功於國家而壯烈犧牲嗎?如果最後洪仲丘經炒熱而能夠獲得龐大的國家賠償,那麼是否能夠追朔既往?/ L, G' x) s' A7 Q- v+ h
當了兵穿上軍服就要有軍人的樣子,服兵役保衛國家就有傷亡的風險,所以軍隊絕對不是戰鬥營,進到部隊該遵守的紀律還是要遵守,就算是已被收押的部隊長官,雖有不法之行為名義上還是你的長官,按理還是要尊重他,若長官有犯罪之事實,應以保護自身安全為主,交由調查單位來偵查。
1762T 發表於 2013-7-20 23:09:0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bryanwang 於 2013-7-20 21:29 發表
5 K* r* \% O5 n! {這幾天這件事鬧得舉國沸沸揚揚,甚至還有人要求以軍禮以葬?甚至於辦追思會、包圍國防部,想請問他有做到有功於國家而壯烈犧牲嗎?如果最後洪仲丘經炒熱而能夠獲得龐大的國家賠償,那麼是否能夠追朔既往?
* P5 ], y0 N8 e$ G4 [6 i  h5 s當了兵穿上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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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員非作戰有功或因公殉職人員入忠烈祠或軍禮太過頭也不適合' W9 \* |9 n5 Q7 b6 T) g- n# F
穿上軍服當然承擔風險 但該員非作戰或演訓因公死亡 是被凌虐致死 這不是軍人應該承擔的風險 要死也要死的有價值  死在這幾個流氓士官手上太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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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bryanwang 發表於 2013-7-20 23:44:0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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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應該建請國防部讓憲兵重返軍中,來接受軍中非法行為的檢舉並管理禁閉室,讓各軍種部隊的士官兵可以安心的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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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3 E+ g$ S. v! F8 V% s[ 本帖最後由 bryanwang 於 2013-7-20 23: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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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明宗 發表於 2013-7-21 00:41:01 | 顯示全部樓層

應客觀看待洪仲丘疑雲尤其我們是憲兵

其實此事件是媒體炒作新聞,放大下所宣染一個個案,再加上政治人物的推波助瀾,才讓事情演變到一發不可收拾,大家平心而論,有服過役的役男,那一個沒有受到不合理的對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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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LT 發表於 2013-7-21 01:03:3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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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查辦的就要查辦,不該牽拖的就不要牽拖,今天我看到遊行白布條,上面寫「蓄意殺人不用償命天理何在」,這就是「人民公審」,就和文革時代「打倒牛鬼蛇神」是一樣的暴民行為,和當年北京民眾不分青紅皂白就把袁崇煥咬成肉醬一樣的愚蠢。未審先判,是否是蓄意殺人有待商榷,可是抗議民眾彷彿大家都是鐵口直斷,彷彿大家都是身歷其境,那這樣以後還要法院幹嘛,乾脆每個案件就丟給人民公審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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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關天,這沒錯。但是誰也沒有現場親眼目睹狀況,只能憑證據推測。現在媒體民代和上街民眾是怎樣,非要誰有罪不可?非要「限期破案」?是不是又要製造幾個江國慶,然後人都槍斃了,又要來吵廢除死刑嗎?, v* }: R5 o2 f, U2 Y5 S

2 k9 j5 E; Z# G2 S2 i- h' l我認為該辦的就要辦,但是絕不是任何上街頭,媒體爆料,民代隨便放話,偵查期間縱容名嘴隨便亂說的辦法。& i; P2 R0 h6 m0 c( m*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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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情有四個直接的方面,這四個方面是,國家有責任調查死因,起訴有責任有嫌疑的人。而被告有權利按照證據法則,按照合理的審判程序,為自己辯護。死者及其家屬有權利要求國家查明真相,如係國家造成其死亡,當予以補償。天道是第四個方面,要是真的有蓄意謀殺,或是以凌虐為快,那當然是要血債血還。如係行政疏失,或者管教不當,那當然是按照情節輕重處罰,勿枉,勿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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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 D9 E* E, ^% U6 D/ `) z至於旁觀的民眾,爆料的名嘴,這些都只能算是間接有關的,甚至毫無關係的人等,當然就應該如哨長所說,應該理性克制,靜待結果。要討論的話,也應該持平客觀,不必跳下去以為自己就是受害人。那豈不是太過理盲濫情了。這種所謂「憤怒的群眾力量」不必沾沾自喜,歷史上多的是憤怒的群眾把無辜的人也撕裂,和當官的根本沒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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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LT 發表於 2013-7-21 01:28:2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邱明宗 於 2013/7/20 11:41 AM 發表
2 H) P  N/ _! d( R% J其實此事件是媒體炒作新聞,放大下所宣染一個個案,再加上政治人物的推波助瀾,才讓事情演變到一發不可收拾,大家平心而論,有服過役的役男,那一個沒有受到不合理的對待過?

# q# h- K% P* L) o2 i  p5 j4 K3 e1 s0 [5 c; o
報告學長,我覺得你可以說,軍中有其自我的文化,在外界看可能不合理,但是在軍中是有可能不同的。我覺得役男們受到的是嚴格的對待,但不一定是不合理的對待。而如果嚴厲,嚴格,甚至有點嚴酷的對待,意味著戰力強,更能肩負起保衛國家的責任,那我認為這都是合理的對待。您說是嗎?
小小賴 發表於 2013-7-21 08:44:03 | 顯示全部樓層
學弟的看法是媒體過度操作使得民眾因側隱之心而一昧盲從,加上台灣政治文化的推波助瀾8 k  q+ n  Z. i! k( r$ N
若有不當發言請刪除本篇回覆
 樓主| bryanwang 發表於 2013-7-21 09:34:00 | 顯示全部樓層
記得我快退伍時不到百日,到馬明潭支援教召文宣標語製作,該單位的排長還是要求每天早晚跑步,結果秉持尊重這位排長還是跑,心理想我都快退伍還叫我跑步,雖然跑但還是慢慢跑到快接近走路的速度,畢竟讓這位排長有臺階可下,最後該單位的營長下令我們這些支援的人員停止早晚跑步,讓我們專心做好教召文宣的工作。7 d  m2 i& {, f" o8 g; }& m
我自己的經歷,部隊的文化能夠和平相處可能就是尊重,人與人之間的尊重是部隊生存的不二法則之ㄧ,心想如果當時擺老不跑,惹毛了這位排長,可能在支援教召的這段時間,比在連上機巡還難混,最後大家都熟了相互的隔閡就不見了,但是基本的階級概念還是存在,因為三餐與福利社不受部隊時間的約束,所以甚至於這段時間待久了都不太想回連上。3 R& J8 W% u; [) P
剛開始在部隊人生地不熟,資深士官兵對你充滿敵意是相對的,但日子久了互相的隔閡會慢慢的消失,我實在不解,怎麼還差三天就退伍的士官,會命喪禁閉室?是否在部隊裡互動不佳?7 b1 v4 M1 N9 p  \4 ]+ G
( e( {, g0 k" p) G4 B- p0 X
[ 本帖最後由 bryanwang 於 2013-7-21 09:50 編輯 ]
SmokeyLT 發表於 2013-7-21 10:11:4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8哨 bryanwang 的帖子

小弟常常提到,退伍前20天進基地,因為先期測驗時間剛好是退伍前三天,所以我們這批退伍的,也是難免會擺爛,但是上級交代下來說,只有測驗當天剛好退伍的可以免測,所以大家還是不情願的測驗了,跑得慢是當然的,但是有沒有一句廢話,也沒有。我到退伍前兩天帶隊去靶場測驗,紅帶子背起來還是照樣管部隊,當一天也是當,剩兩天也是當,退伍令生效前,就是現役軍人,不然國家幹嘛說要當兩年,乾脆說當一年又三百六十二天好了。# M" B: m" Q2 M( z# W8 B- b

3 X/ U1 P. i4 `, Q6 }( y- X  E當兵就是盡國民義務;進了軍隊這個特殊團體就要照章辦事。去質疑禁閉室管理人員怎可把人操練到死是應該的;但是硬要去質問說,還剩三天怎可關禁閉,我認為這是太超過。
MP0571 發表於 2013-7-21 10:31:3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bryanwang 於 2013-7-21 09:34 發表 6 F# y7 ^% J* A, d  ]" k/ K
記得我快退伍時不到百日,到馬明潭支援教召文宣標語製作,該單位的排長還是要求每天早晚跑步,結果秉持尊重這位排長還是跑,心理想我都快退伍還叫我跑步,雖然跑但還是慢慢跑到快接近走路的速度,畢竟讓這位排長有臺 ...
! M. v8 i4 y) t1 h

! v& [+ L; e2 i9 \( o人與人之間的尊重是部隊生存的不二法則之ㄧ 學長所言甚是 : p  Z3 K: H1 h: R! l3 \
事件一開始上媒體時  我始終百思不得其解  紅軍耶 怎麼可能只因帶手機就被關禁閉/ U  J& S( N0 J' Y: G# u0 W
直到越多越來爆料 才稍稍得到解答 但終究不是當事人真實性有折扣
' ~6 Y6 G3 [, j6 v洪員看不慣連上老士官依老賣老 心想趁離營座談一吐改革方案
: y% \; ~4 M0 w3 y5 K+ e9 p就算有懲處 公文往返簽呈完畢 人也退伍了 9 n7 t0 L& [7 d
沒想到超級急速件 又遇到冷血及不想得罪上級的幹部 衍生出來的就是一條寶貴生命
3 I8 N. D& c! Q+ h! E
8 L0 ]& F& v8 |) g相處之道真是人生存在這世上最重要的一門課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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