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家律師團表示,部隊強調上令下從、學長學弟的倫理關係,所以偵查和審判結果不易受公眾信服,希望等立院《軍事審判法》修正案完成後,讓本案成為第一個適用新法的案件,要求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先下令暫緩起訴處分。
這位律師當咱們立法院效率很好是嗎?如果法案都不審,那還要不要偵結呢?
換個角度看事件,這位律師心態才是可惡,未偵結時避免串供,可以先行扣押在看守所
這些人刑度不論軍法或刑法都是輕罪,除了陳姓戒護士比較重之外
一旦偵結起訴後,法官依律及比例原則,決會如同今晚裁決:交保
不起訴民粹要發作了,軍法局做也錯不做也錯,這位律師可真是手段高明
回歸普通司法偵辦,不必偵結就可交保候傳了,我還真想看看誰還要抗議司法不公
不要最後變成:成也民粹,敗也民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