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隔天可以出國嗎
各位學長你們好學弟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我是忠貞707T
94.11.07入伍
可扣抵軍訓30日
我們人士幫我算是96.02.08退伍(211是前一天1800領退伍令)
那我有打算退伍要出國去玩(南菲)
不過我媽媽昨天說飛機票剛好在96.02.08有
我想請問是否可以退伍的隔天就可以出國
請各位學長指點迷津:shy:
回覆 #1 masaki 的帖子
應該是沒有辦法喔~退伍日起還有兩個禮拜~還算是軍人身分喔~一律適用軍法~要等兩個禮拜過後喔~乖!要玩以後多的是機會~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資料來源:嘉義市後備輔導中心資料提供:陸戰上尉醫官
第 二 章離營作業
第 9 條現役軍人退伍、除役、停役、解除召集、輪次歸休、復員離營時,
除發給離營證件外,其人事權責單位,
應於預定離營之日前三十日填妥退除役離營人事資料異動表,
送資電作戰指揮部國防資訊中心彙整後,線傳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據以處理留守兵籍卡移轉及離營名冊印製;
各縣市後備指揮部依國防部後備司令部分送或線傳之資訊,
分於每月一、十五日彙製列印現役轉備役離營人員名冊(以下簡稱離營人員名冊)、
現役轉備役零星離營人員名冊(以下簡稱零星離營人員名冊)及不能離營人員名冊,
轉送或線傳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辦理管制離營歸鄉報到作業。
第 10 條兵籍管理單位應於前條軍人離營後十五日內(停役離營者於核定停役生效
之日),將離營兵籍資料移轉單及兵籍資料移送戶籍地後備管理機關列管。
後備軍人戶籍異動時,其兵籍資料不辦理轉移,由原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列管。
第 三 章報到列管
第 12 條離營歸鄉之後備軍人,應於離營之日起十五日內
(不含回鄉旅程實際所需時間)攜帶離營證件、離營報到憑證卡乙份、
本人印章及國民身分證等,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歸鄉報到。
前項離營歸鄉之後備軍人,於離營前應將戶籍地址填入離營報到憑證卡,
如須遷徙時,應完成戶籍遷入登記後,再辦理歸鄉報到。
第 13 條離營歸鄉之後備軍人報到時,有關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鄉(鎮、市、區)公所:
(一)依離營後備軍人所持之離營證件、離營報到憑證卡乙份,
核對國民身分證無誤後,在其離營證件背面加蓋已報到章戳及日期,
並收繳離營報到憑證卡。
(二)當日依離營報到憑證卡資料完成列管後,以戶、役政資訊系統更新
戶政事務所戶籍資料之役別欄,通報直轄市、縣(市)政府,並在
離營人員名冊或零星離營人員名冊上加蓋已報到章戳。另於三日內
將列管通報表及離營報到憑證卡各乙份,送縣市後備指揮部處理。
(三)在其他鄉(鎮、市、區)公所徵(召)集服役者,應於報到後三日
內通知其原徵(召)集地鄉(鎮、市、區)公所及縣市後備指揮部
登記備查。
(四)對遺失離營報到憑證卡之後備軍人,應就其相關資料,由當事人補
建乙份受理報到。
二、戶政事務所:每日列印鄉(鎮、市、區)公所對戶政事務所通報清單。
三、直轄市、縣(市)政府:接獲鄉(鎮、市、區)公所報到列管通報資
料後,應管制鄉(鎮、市、區)公所對未報到者之追蹤處理。
四、縣市後備指揮部:接獲鄉(鎮、市、區)公所報到列管通報表與離營
報到憑證卡後,應完成待報到檔資訊,並核對兵籍資料,完成報到列
管作業,另在離營人員名冊或零星離營人員名冊加蓋已報到章戳及處
理日期,新增主檔列管,如尚未收到兵籍資料,亦應先行依離營報到
憑證卡資料新增列管,俟收到兵籍資料後再核對校正。
前項列管後備軍人,如屬將級軍官,鄉(鎮、市、區)公所應將報到列管
通報表及離營報到憑證卡送縣市後備指揮部層報國防部後備司令部處理。
第 14 條離營歸鄉報到之後備軍人,已逾規定時限仍未報到者,
其管制、查詢、催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鄉(鎮、市、區)公所接獲離營人員名冊、零星離營人員名冊後,參
照梯次交接名冊,對已離營逾十五日尚未辦理歸鄉報到者,應即向其
家屬查詢,如尚未離營歸鄉,應函知縣市後備指揮部查詢,如確已離
營歸鄉,應即填發催辦報到通知書催促報到,經催辦後逾十日仍未報
到者,應造具後備軍人離營歸鄉逾期未報到人員名冊,連同催辦報到
通知書回執,函送縣市後備指揮部依法處理,並報直轄市、縣(市)
政府備查。
二、縣市後備指揮部接到鄉(鎮、市、區)公所函查未離營歸鄉案件時,
應循序依後備中心主檔及役男查詢檔實施整批查詢,並於十日內將查
詢情形函復。對已離營歸鄉經催促報到仍未報到者,應依鄉(鎮、市
、區)公所造送之後備軍人離營歸鄉逾期未報到人員名冊,按妨害兵
役治罪條例規定移送法辦。
前項第二款後備軍人依法移送法辦時,縣市後備指揮部依其兵籍資料,提
供離營報到憑證卡影本乙份,函送鄉(鎮、市、區)公所逕為登記列管,
並副知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
後備軍人如離營歸鄉後去向不明者,應依第二十條規定辦理,追查期間以
事故管制,待查獲後依第一項催辦程序處理。 原帖由 masaki 於 2006-12-9 16:51 發表
各位學長你們好
學弟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我是忠貞707T
94.11.07入伍
可扣抵軍訓30日
我們人士幫我算是96.02.08退伍(211是前一天1800領退伍令)
那我有打算退伍要出國去玩(南菲)
不過我媽媽昨天說飛機 ...
理論上來說是沒問題的!因為小弟就像你這樣!
但是沒有去問,所以等退伍以後才去辦!大約慢了十幾天!
後來有看到說:可以請人事申請一些相關証明!然後可以先辦理護照出來喔!
但是我想可能會很麻煩!
因為……人事士通常都是機車的比較多哈哈~~~~ 看來大大們也不是很清楚
我看我再來問營區的幹部或參謀
或是問問市公所兵役課好了
謝謝你們的熱心回答 理論上是可以,但是如果你是志願役軍官的話就不一定,但最重要的是在退伍後一週內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繳交ab卡後,然後在戶政事務所會把你的ab卡分別轉送及存檔,並且在你的資料上註明是退伍人員或是常備軍官,而常備軍官的手續還必須多一道到團管部領退伍令才算完成,所以你退伍隔天的話,不一定,看看你來不來的及完成歸鄉作業,至於其他的作業就是戶政事務所及入出境管理局的問題,但通常電腦資訊化後是不會有時差的,因為入出境管理局並不知道你退伍,且入出境管理局的退伍也不是以你拿到退伍令為準,所以程序沒跑完,在海關資料上仍是現役;當然一般往返的公文副本還是會在一定的期限內送至入出境管理局的,但這也是幾天後的事。
建議你不要問營官的參謀,直接去戶政事務所兵役科或是入出境管理局問相關須要完成的手續。
[ 本帖最後由 9527 於 2006-12-10 12:53 編輯 ] 原帖由 9527 於 2006-12-10 12:47 發表
理論上是可以,但是如果你是志願役軍官的話就不一定,但最重要的是在退伍後一週內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繳交ab卡後,然後在戶政事務所會把你的ab卡分別轉送及存檔,並且在你的資料上註明是退伍人員或是常備軍官 ...
戶政事務所兵役科或是入出境管理局應該都是非假日有上班吧
那我看我都必須在營的時候來問了
只希望移防的的事能順利完成
現在211的營區就只有亂可以來形容嚕!!
外面都被鐵架圍起來
(可以PO照片嗎?算不算軍機??)
回覆 #7 masaki 的帖子
現役人員建議還是不要PO尤佳,免得不慎洩露軍機,畢竟論壇除了本軍的長官有在看之外,對岸也有同志在看,所以還是低調點好。貴單位移防乙事,建議也勿著墨太多,甚至於最好不要談。因為您尚屬現役人員,就以前的軍機維護標準,兵力配置與單位調動,是不可以在公開場合討論的。
以上純屬善意的建議,無指摘之意,如有冒犯,尚祈見諒。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06-12-10 16:12 發表
以上純屬善意的建議,無指摘之意,如有冒犯,尚祈見諒。
不會冒犯,學長的諄諄告誡
學弟感激不已
自己更會謹言慎行在這邊
謝謝 都忘了報告出國的事宜
退伍當天我是1800的飛機
一早就到戶政機關辦理歸鄉
小姐知道我要出國
還立即幫我建檔到電腦裡
她說:這樣出入境管理局應該就可以放行了
結果等我到機場cheak in
入境管理局還是要我填一些單子
最後出關的時候再填一張單子
我就真的飛離開台灣了
所以退伍當天是可以出國的
(重點是:退伍令和證件最好都帶在身上,他們要影印複本才有辦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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