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急救]
什麼是急救?急救就是當人們遭受意外傷害或突發疾病的時候,在送到醫院治療之前,施救者按醫學護理的原則,利用現場適用物資臨時及適當地處理傷病者,並給予傷患緊急性、臨時性的救護措施。其目的在於挽救生命、防止傷勢或病情惡化、減輕傷患的痛苦及協助醫師作正確的診斷和治療。
保存生命──恢復呼吸、心跳;止血;救治休克。
防止傷勢惡化──處理傷口;固定骨部。
促進復原──避免非必要的移動;小心處理;保持最舒適的坐卅臥姿勢;善言安慰。
急救的目的:
1.挽救生命。
2.防止傷勢或病情惡化。
3.促使其康復。
4.及早送醫,以增進治療效果。
急救的一般注意事項:
1.要確定傷患與自己均無安全顧慮。
如:馬路當中發生車禍,須先豎起路障標幟。救援觸電者、立即切斷電源,用竹子、木棒、掃把等移開電源,不可用手,以免自己亦導電、觸電。
2.非必要不移動傷者,但如在危險區,則應立即移至安全區。
3.迅速檢視傷患,將傷患置於正確姿勢。如頭部受傷時宜抬高頭部, 心臟病或氣喘病發病時宜採半坐臥姿勢,下肢受傷或面色蒼白時應抬高下肢,昏迷時則應採復甦(側臥)姿勢。
4.病人評估需注意:
生命徵象:呼吸、脈搏、血壓、體溫。
正常人呼吸每分鐘12-16次。脈搏需考慮速率、強弱與規則性,正常大人每分鐘60-80下,正常小孩每分鐘80-100下。血壓正常大人收縮壓低於140毫米汞柱,舒張壓低於90毫米汞柱。體溫則是測量部位而定,如耳溫超過37.5℃則為發燒,低於35℃則為低體溫狀態。
診斷徵候:意識、皮膚顏色、溫度、微血管充填、疼痛反應等。
5. 迅速採取行動,對最嚴重傷患給予優先急救,一般急救處理之優先順序為(以鎮靜且條理分明地決定處理步驟):
(1)無呼吸、心跳:立即給予心肺復甦術。
(2)大出血:立即控制出血。
(3)休克:迅速找出原因,抬高下肢二、三十公分與保暖。
(4)胸部創傷。
(5)頭部外傷昏迷。
(6)嚴重灼傷。
(7)骨折。
6. 預防休克,注意保暖。
7. 給予傷患精神支持,減輕恐懼、焦慮不安心情。
8. 維持秩序,遣散閒人,保持傷患四週環境的安靜。
9. 儘速送醫或尋求支援:
尋求支援時,應說明之事項:
(1)清楚的地址。
(2)明顯的目標。
(3)傷患的狀況。
(4)已做的處理。
10. 需移動傷患之前,應將骨折部位予以固定,大創傷部位予以包紮。
11. 昏迷失去知覺,頭、胸、腹部嚴重創傷及可能需要手術麻醉者,不可給予食物或飲料。
12. 檢查傷患時如非必要不可脫除其衣服,以免翻動傷患,加重傷勢及痛苦,必要時剪開衣服。
聲明:此文出自初級緊急救護技術員(EMT-1)講義教材,能爲各位後憲學長提供資訊,學弟感到非常榮幸。但這些內容僅供參考,一切診斷與治療請遵從就診醫生的指導。
[ 本帖最後由 TIER0218 於 2007-2-4 11:13 編輯 ] 學弟常有機會處于災難現場,把一些自己所學的急救常識發上來給各位學長參考,當事故傷害發生的時候,現場或許存在或潛藏著危險,施救者在進入現場時應先考慮自身的安全,而不是如何救助傷患。其道理非常簡單;施救者必需維護其自身的安全才得以救人,亦才不會淪為受難者、被救者。而急救對患者尤其重要,有發現才能即時處置,即時處置病患才得以生存。而身體評估必須有步驟、有方法才得以順利進行。因此在遇到傷患需要緊急救治時,必須施以快速而準確的身體評估,了解傷患的病情,以進一步的對傷患進行必要的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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