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聊聊戰備攜行量
小弟記得陸軍的彈藥戰備攜行量是150發,也就是槍上一個30發的彈匣,身上帶四個30發的彈匣,分置於兩個彈包內。曾聽過在民國七十幾年服役的陸軍友人說,戰時彈藥攜行量還會加倍,但是給你散裝的子彈,打完自己裝到彈匣裡面繼續打。
但小弟下部隊之後,軍中憲兵的狀況和陸軍不太一樣,因為我們雖然使用一樣的65步槍,但是彈包卻和陸軍的不同。
我們連上使用的是三連式20發裝彈包,若連槍上的彈匣,應可帶80發步槍彈。
以往我們連上參加師部的威武演習,士官除了步槍之外。還會攜帶45手槍,而手槍彈匣袋就是陸軍使用的那種雙聯式45手槍彈匣袋,包含槍上一個彈匣,再加彈匣袋內的兩個彈匣,也才21發。
所以你身上再怎麼會帶,也才80發步槍彈和21發手槍彈。
(但以上的數量沒有真正帶出來過,平常演練都是帶槍不帶彈)
88年連上接師部的一分鐘待命班,彈藥則是統一由彈藥兵攜行,把一個班所需要的彈匣及彈藥,都裝在彈藥箱裡面,真有需要再拿出來分。
很多學長都有玩過生存遊戲,一把電動槍的彈匣,隨便都是兩三百發以上。
小弟工作的漆彈場,也常見有的客人,300發子彈一場或是兩場就全部打完。
如果照這樣的打法,再對照小弟所說的戰備彈藥攜行量,可能不管平時或是戰時遇到敵人,彈藥也是很快就打完。
雖然打靶要求一發一發打,也要求和瘋狗兄對稻江學生妹那樣一擊必中,但真的短兵相接,應該還是三兩下就沒子彈的。
不知道其他友軍或是其他學長,您服役時的彈藥攜行量,是怎樣的狀況咧?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07-7-20 14:36 發表
您服役時的彈藥攜行量,是怎樣的狀況咧?
報告188長官:
這個我們在戰備規定裡有背過,像是40高砲攜行XXX發,四管50攜行XXX發...........
不過,這規定只適用在台澎地區,金馬外島是用不到.
因為:
我們是不能離開據點,是與陣地共存亡,根本不需攜行量.
回覆 #1 MP269C570T 的帖子
小弟之前單位站哨時,不論安官,聊望,夜巡,或著日港巡哨,一人只有18發可用,不過從沒人用過!
因為上級長官怕出事,所以帶槍人員步槍上彈匣一律..........空的!:L
實彈則分裝在兩個彈匣,兩個彈包內!背在後腰際,
一個彈匣內一發空包彈,九發子彈,所以一個槍兵可用的只有18發子彈,
若真遇到緊急事情,我看只能自求多福了
不知現在是否有改進了!
回覆 #2 SC 的帖子
你的攜行量不都是埋在土裡面遇到彈不足的
請自己挖出來使用它
:loveliness: 原帖由 雲生 於 2007-7-20 15:39 發表
你的攜行量不都是埋在土裡面
遇到彈不足的
請自己挖出來使用它
報告達哥:
對喔!!
我們當時私下在說:扛些57步槍彈,57步槍.口糧,礦泉水,去深山裡躲起來,
那些東東應該可以算是我們的""絡跑攜行量""??
回覆 #1 MP269C570T 的帖子
這個在站哨時是12發不過....若遇特殊情形:funk:
(我們當時的用槍時機,有所不同)
有辦法拿多少,你就拿吧 原帖由 阿光 於 2007-7-20 15:31 發表
小弟之前單位站哨時,不論安官,聊望,夜巡,或著日港巡哨,一人只有18發可用,
不過從沒人用過!
因為上級長官怕出事,所以帶槍人員步槍上彈匣一律..........空的!:L
實彈則分裝在兩個彈匣,兩個彈包內!背在後腰際, ...
阿光兄,你比我們好多了,我們也只有每人2發空包彈再巨�(埋伏哨),我們有槍才有子彈,像我帶隊沒配槍的,只配有警棍。
原帖由 SC 於 2007-7-20 15:23 發表
報告188長官:
這個我們在戰備規定裡有背過,像是40高砲攜行XXX發,四管50攜行XXX發...........
不過,這規定只適用在台澎地區,金馬外島是用不到.
因為:
我們是不能離開據點,是與陣地共存亡,根本不需攜行量.
SC兄說的沒錯,在據點內除非接獲命令轉移,否則就是乖乖在據點內吧,不過真的打起來我自己所知道是每人都有4個滿彈夾的緊急待命用的,平常都是裝好的。而如果是我帶出去的晝封夜啟的哨,彈會多一點。 原帖由 軍犬康岳 於 2007-7-20 15:55 發表
不過真的打起來,我自己所知道是每人都有4個滿彈夾的緊急待命用的,平常都是裝好的
報告軍犬康岳兄:
步槍彈真的要攜行的話,我據點與92T大賢哥類似~~~""隨你拿"".
因為:
我據點3人,57步槍5枝,除衛兵那12發之外(2發空包10發實彈),
寢室槍櫃隨時擺著280發(14個滿彈匣),24小時都沒鎖.
而彈藥庫步槍彈,還有2000餘發,可能要用三輪車來邊推邊絡跑.:titter:
另外,如果身材粗勇夠力,扛得起50機槍的話,我據點機槍是5000餘發,
背起彈鍊也可以.:loveliness: 因mpmatsu長官權限不夠,故以短消息回復小弟的疑問,由於長官回覆的答案可清楚解釋彈藥攜行量的問題。
故小弟將相關問答PO出如後:
原始短消息: 攜行量非正式解釋
副站長指的是個人「基本」攜行量(一次),那還有單位攜行及團體攜行量,你如果有參加戰備測考時,就會要求兩人帶一箱子彈,而且攻擊時帶太多子彈會超過負荷,所以副站長應該看過電影,各兵以自己最大負荷攜帶,防禦時又不同,在陣地內能疊多少就疊多少,所以sc大大就會有其他的講法。
除單位自存彈藥外,營級要開設彈藥補給點,每日單位消耗量於戰鬥間隙由連彈藥士申請(去搶)或營部主動運補,另戰鬥初期,地區彈藥庫會將各單位代屯彈藥釋出,基本上每一槍有1個月的基本量,彈藥庫儲備量就更多了。
另副站長之前帶20發短彈匣,是m16用,現已全面換長彈匣。
在此做一個非正式解釋,感恩吶。
報告長官:
小弟連上是預備師的軍中憲兵,所以沒啥機會去參加演習,也就只有師裡面自己的安全防護演習而已。
除此之外,88年師長命令我們加強巡查師戰時指揮所,暗示最近有可能會使用,不過後來連上也沒隨同師部開出去過。
所以嚴格說起來,我們這種新訓師的軍中憲兵,真的沒甚麼機會戰備一下,也算是可惜的地方。
陸軍對於彈藥的庫存又很保守,當時陸軍規定以營為單位設置軍械室,並以營區為單位設置彈藥庫。
我們憲兵連直屬師部,所以軍械和陸軍擺在一起,彈藥則是要和師彈藥庫申請,不像憲兵單位是各連各據點都有自己的彈藥室和軍械室。
小弟87-89年服役的時候,連上和本師新訓連隊一樣都使用65步槍,全師的45手槍都在我們連上,後期才從249師撥補他們不要的K2步槍。
我們連上有國造30發的長彈匣,也有20發的美造M16彈匣,但我們用65步槍打靶都還是用短彈匣。
因為照士官長所教的據槍方式,射手左手纏槍背袋,並用短彈匣壓在肘關節上方,這樣的方式還蠻穩的。
後來換成K2步槍時,就改用30發的長彈匣,此時一樣纏槍背袋,但彈匣就著地,並用手肘頂壓彈匣,增加穩定性。
不過我們軍中憲兵還蠻好玩的,有陸軍和憲兵兩套裝備,所以連上可以自行決定用那種順手的裝備,不用跟著師部的規定走。
例如步槍的彈匣袋,我們有憲兵的三連式20發短彈匣用彈袋,也有陸軍的兩連式30發長彈匣用彈袋 (不過好像是57步槍在用的)。 阿光學長和軍犬康岳學長所說的,應該是勤務 (衛哨) 攜行量,和戰備時或是戰時的單兵攜行量不太一樣。
小弟下部隊之後,師部大門的衛哨勤務,哨長由本連派出,正副哨衛兵由陸軍警衛排弟兄擔任。
正副哨也是每人槍上一個空彈匣,身上帶兩個有彈藥的彈匣。
有彈藥的那兩個彈匣,每個彈匣的第一發都是空包彈,後面五顆是實彈。
如果真的開幹,小弟只要按一下戰備鈴,警衛排裡面的一分鐘待命班或是非戰備人員,都會扛槍扛彈出來支援。
如果還要加碼的話,還可以叫一分鐘待命班的柺拐兵CALL戰備連,沒幾分鐘就可以看到全副武裝,外加扛槍扛彈的陸軍弟兄,坐著軍卡來支援了:loveliness:
但.....真的很嚴重的時候,一分鐘待命班、警衛排、戰備連都撐不住的時候。
營區裡面的常備連隊和新訓連隊要開出來的話,那可能要等很久,因為槍彈都是集中保管,要多給一點時間讓他們去領啦:t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