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es 發表於 2005-3-21 14:18:35

認同 - 憲兵的面子裡子都要顧

話說某次弟一兵"王"機巡時,巡至比較荒涼的沙美山路上某一營區門口,車速6.70km/hr經過15公尺後突然破口大駡後座的學弟...
學長:我哩幹XX,坐後面吹風太爽是不是?你他媽的睡著了歐.
學弟:報告學長,沒有睡著.
學長:不然看到違紀為什麼沒和我說.
學弟:報告學長,我沒有看到有什麼違紀.
學長:好.很好,你上夜哨前沙隆巴斯多貼點、運功散準備起來下哨吃,你準備被我集訓了.
學弟:學...學...長 我...:cry:
於是我便U turn回到該營部大門衛哨口.
邊仔度(側腳架)插好後,下車走到正哨面前1公尺處(那時陸軍正哨眼中的我應該像惡魔般的重裝甲騎兵^^我的甲鞋上三片新的鐵片.好響)
遠遠的還沒走近,便看出他看似端槍中事實上掛槍 將步槍靠在陸軍步兵彈包上(心頭火起 X.老了歐!端那什麼78槍 :mad:)
我:正哨!(上兵) 今天很冷候~ 你嘴裡是在嚼什麼! 檳榔!還是口香糖!
陸:...(可能心想:哇~ㄔㄨㄚ屎)報告長官!檳榔...
我:勤務中能食物嗎?
(陸軍正哨啞口無言,我又咔鏘金鏘咔鏘金的走到陸軍副哨面前)
我:你一兵嗎?
陸副:報告(聲音發抖),我二兵.
我:那你為什麼掛一兵兵階?
陸副:報告(聲音發抖),連上長官說上哨的阿兵哥不夠說司令規定二兵不能上衛哨所以要二兵掛一兵階上哨.
我:你們連上亂搞啊!我看你上哨也在睡!你不會跟你學長說憲兵來了不要嚼歐!
我走回正哨前面:,你很老厚~上兵太老,老到學弟不會教嗎?學弟不教嘛!現在中縲了.包一包那麼大包的.你到是看看怎麼辦!衛哨失職...按陸海空軍刑法來判刑你也不用想和你同梯一起退了!
陸正:....
我對正哨:你現在撥軍線給連上安官,我來聽.
安全士官:xxxxx,長官好,目標安全
我:安官嗎?我是金防部憲兵連警務士,你現在回報你們連長,說營門衛兵出事了,要他五分鐘內趕來,人我要帶走了.
我跟正哨和副哨:一動一動來,你們現在給我下槍(本來想繳他們槍的.弟怕事搞大了,回連上連長又飆人.黑掉),下哨所,我現在解除你們的勤務由我的副官執行你們的勤務。
我回身對學弟說:注意!你現在警衛這個營門口,戒護他們兩個.

(五分鐘不到...看見一位上尉邊跑過來營門一邊把上衣扣子扣到定位...總之就是在睡覺時被挖起來的感覺)
我行徙手禮後:連長好,貴單位這位正哨衛兵執勤弟兄,衛哨失職,勤務中食物,嚼食檳榔,另外副哨低階高掛,服儀不整,嚴重違反國軍勤務規定,請連長另外指派衛兵弟兄來替換,兩位弟兄我要帶回憲兵連.
連長(喘噓噓的 面容十分尷尬 目光看著我左胸蓋的那層三枚徽章):長官您好.對不起!對不起!可不可以給一次機會,.我會給他們處罰的
我心想連上派車帶隊也要等上半小時便說道:報告長官,衛哨失職按陸海空軍刑法是要判刑的...嗯...那麼...請連長將後續處罰情況回報我憲兵連的警務士.並於晚點名時,給部隊適當的軍紀要求和陸海空軍刑法中衛哨失職相關的軍法教育,謝謝長官配合!
連長如蒙天恩:謝謝!謝謝!一定要教!一定要回報...

後來那單位回報:那位上兵哨兵被關禁閉並禁假到退伍.
學弟和我一起上憲兵七哨時,我問學弟:沙隆巴斯貼了沒啊!貼的夠不夠?
學弟:報告學長.貼了.我貼了很多... :@
我:嘿嘿嘿...很好...很好...副哨!注意!高~端槍.端好蛤.端到你下哨,下一班正哨我同梯欽仔...我會交接下去的.
學弟: o>"<o

後記:現在回憶起來,年少輕狂,x,那誰啊.是不是人啊!真他X的機車...^_^

[ Last edited by morries on 2005-3-22 at 02:15 AM ]

DDS 發表於 2005-3-21 17:41:25

真的是少年狂,但是少年不狂枉少年
對了,文中
"目光看著我左胸蓋的那層三枚徽章"
是哪三枚徽章可以讓阿歩上尉連長如此謙卑

冰之饗宴 發表於 2005-3-21 18:03:08

Originally posted by DDS at 2005-3-21 05:41 PM:
真的是少年狂,但是少年不狂枉少年
對了,文中
"目光看著我左胸蓋的那層三枚徽章"
是哪三枚徽章可以讓阿歩上尉連長如此謙卑

代回..
該討論主題前面的回覆中有寫到...
三枚胸徽由左至右外島務服紀念章(一弓章) + 憲兵榮譽章 (一定要擺中間的啦) + 軍紀章 (^_^ 支援金防部憲兵科時調閱過金門士兵獲頒雖不至絕後但絕對空前)

冰之饗宴 發表於 2005-3-21 20:34:00

我也有過類似的經驗
但是我的口氣比較好一點點..
............................................................................................................
憲兵,除了個人裝備外,有很多勤務裝備是採管理共用制的
例如防寒大衣、交管棒、反光袖套(背心)、電擊棒....等等
而當時我機巡單位有8台150cc機車,所以也分配了8頂安全帽。但由於共用安全帽,基於衛生原則,我習慣在安全帽內側舖一小張毛巾(像市售的安全帽內墊)。

當晚,我和學弟一同機巡,當到轄區陸軍某補給單位簽到時候,發現門口多了一個上尉。其實每天的機巡早就知道這單位本身就比較懶散,常常有官字輩晚上出來買宵夜。但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大都閉隻眼當沒看到(誰知道這次是哪上官出來,這上官和營上長官有沒有關係,有沒有管道)。

當時,我和學弟騎車到門口簽到時候,正好看到該上官穿著軍便服(沒戴帽子)過馬路回營。學弟看我沒有動作,也就沒有盤查該上官。
其實原本簽到完後我們就要走的,但是該上官卻似看到我們發現他了,於是假裝成營區內的值日官督導遲遲不進去營區,還看著我們簽到。

狀況發生了,該上官突然走向我來,伸手拉住安全帽內的小毛巾抖動(原來小毛巾在整理的時候沒整好,露出一小角)
『這是什麼東西,服裝儀容都沒整好還出來巡邏喔。』
X的,當時我火大了。就連我們主管也對我這待退的紅軍禮讓三分,你一個陸軍上尉也敢動我。第一時間,我將小毛巾整個拉出放到車內置物箱,然後回頭飆了該上官。
『對不起長官,如果長官對我的服裝儀容不滿意,歡迎長官向我上級投訴。但是現在時間是晚上10點20分,長官在營外作什麼?請長官出示證件和假條。』
該上官聽到我這樣說,呆了近10秒,然後態度整個軟化,講話口氣也180度轉變。
『對不起小兄弟,我只是出來一下,現在要進去了。』說晚轉身就想離去。
『抱歉長官,請留步。』我趕緊喊住該上官,你敢惹我我就不那麼輕易放你走。
『依照軍刑法規定,現役軍人在營時除了休假、洽公、任務等因素外,禁止不假外出,現在請長官出示假條。』最後一句我還故意加重了語氣。
『我只是出來買個東西而已啦。』
『那長官的意思就是沒有假條了?依照規定,我們有權利將長官帶隊處理。逃兵、不假離營,自己選一條吧。』
『不要這樣子啦,我只是出來...』沒等他說完,我又繼續接下去飆他。
『另外,長官剛剛拉扯了我,屬於"攻擊衛哨人員"現行犯。我相信安全帽上一定留有長官的指紋,依照規定我們也是可以加以逮捕的。』
『我..我...』看得出來這上尉已經整個慌掉了。
『不過看在你們補給單位平常對我們還算不錯的份上,這次我就當作沒發生。請長官盡快返回營區,也請長官以後別再犯。』出了一口氣,當然要見好就收,我也不想把事情鬧大。
『謝謝,謝謝..』
該上尉說完後小跑步跑回了營區,現場學弟、補給單位衛兵、補給單位憲兵哨長看傻了眼。

後記:後來得知原來該當單位軍中憲兵被他們壓著死死的,可能這原因所以導致該名上尉以為憲兵都是好欺負的。另外,直到我退伍也沒聽到該上尉對我服裝儀容投訴。

Morries 發表於 2005-3-21 21:49:28

Originally posted by DDS at 3-21-2005 17:41:
真的是少年狂,但是少年不狂枉少年
對了,文中
?目光看著我左胸蓋的那層三枚徽章?
是哪三枚徽章可以讓阿歩上尉連長如此謙卑

應該不是三枚胸章的關係使那位上尉軍官說話客氣(他可能只是好奇一個憲兵一兵為什麼可以蓋它個一層樓),弟猜想是氣勢贏了而且弟就事論事 且要判刑的話該單位就黑到不能再黑了 雖然也想過判刑=押解回臺=多放一次省親假 但如冰之饗宴學長所說的 給人方便 自己方便 吧

[ Last edited by morries on 2005-3-22 at 12:56 AM ]

DDS 發表於 2005-3-22 01:33:14

看來morries大大文筆不錯
又是在憲兵少數中的少數的外島
應該還有很多不為人知的憲兵故事吧?!
期待中......

wenjen 發表於 2005-3-26 01:37:17

傻蛋

1..憲兵一切依法行事 法.理.情.均須兼顧不可得理不饒人
    且將友軍衞哨換下明顯執法過當.吃東西真的會法辦嗎?
    只能說外島憲兵的權限過度膨脹...........................

2..執法者<警察.憲兵>只有執行權並沒有追訴權.就像捉到要犯之後不可以追問   法官要犯判刑如何..要一個連長向你回報處罰情形憲令部知道的話還了得


3.我的憲兵營.連.排長有幾任是陸官的.同學大多是友軍單位的幹部
往往一通電話倒楣的是你自己

冰之饗宴 發表於 2005-3-26 08:46:02

Originally posted by wenjen at 2005-3-26 01:37 AM:
1..憲兵一切依法行事 法.理.情.均須兼顧不可得理不饒人
    且將友軍衞哨換下明顯執法過當.吃東西真的會法辦嗎?
    只能說外島憲兵的權限過度膨脹...........................

2..執法者<警察.憲 ...

小弟覺得...
1.就因為憲兵一切依法行事,所以在執勤時候才有公權力
   法、理、情,三者並非要兼顧,而是看執勤者的魄力和執法程度?
   如友軍一切依軍法、軍規來做,我相信憲兵也拿他沒輒
   勤務吃東西違反軍規沒錯,但低階高掛卻是要判軍法的
   在這情況下,文章中的憲兵並沒有強制執行法令將人帶隊處理
   我覺得就已經做法人情的程度了

2.可能wenjen大大不清楚金門
   金門憲兵在以前,除了是糾舉單位外,也是執法單位
   所以要求友軍回報處罰方式,並非過當

3.wenjen說的可是關說?人情?
憲兵單位中尉以上長官幾乎都是從陸軍官校、預校來的
   只有憲兵士官才是憲兵學校來的
   但為什麼憲兵卻仍是對其他友軍嚴格?
那是因為憲兵的權限在那裡,責任也在那裡
   請友軍長官來"關心",或許會有用
   但以後也將造成該單位渙散
   萬一遇到督導,更倒楣是他們自己
對該單位或國軍來說也絕非實福

空中騎兵 發表於 2005-3-26 11:15:29

權力使人腐化
情緒讓人迷失

Morries 發表於 2005-3-26 14:18:44

wenjen學長所言甚是,冰之饗宴學長解說亦明瞭,空中騎兵學長說的也對 但...大夥太嚴肅了
如DDS學長所說的"外島憲兵的故事"
亦如弟所寫的"故事"文尾所提的年少輕狂
隨著歲月的過往 處事態度的洗練、更成熟 人、事、時、地、物 的不同 觀點角度也會變的不一樣
軍中的事務 本來就是可大可小 而官官相衛 亦是病態中的常態 不足為意
弟的文章是po在聊天打屁區 而非憲兵勤務討論區 何必太執著呢
眾弟兄們輕鬆聊聊就好啦 \^o^/

[ Last edited by morries on 2005-3-26 at 02:2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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