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z7 發表於 2008-1-7 14:02:45

原帖由 s93320331 於 2007-12-24 19:54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小弟我不知道化學官跟鑑識有何關係
不過化學跟鑑識有很密切關係
像享譽國際的李昌鈺博士就是用科學辦案
如11哨所言

化學鑑識組
主要負責鑑驗項目:
毒品鑑定
尿液中毒品代謝成分鑑定
爆裂物成分鑑定

這些鑑定~用的都是化學儀器,
像是光譜、質譜、NMR、AES,分光儀..等
對於學過儀器分析的人來說,
只要機器原理懂,大家都會鑑定成分,
不過只限於化學,物理的我就不清楚了。
雖然就是上 GC-MS, IR, NMR, PCR 然後用電腦由資料庫裡搜尋對照圖譜, 不過基本知識還是要有的. 只會用儀器的只能稱之為匠, 知道為什麼要用某種儀器的稱之為師, 能夠獨出心裁克服儀器限制的那就是不可多得的高手大師.

s93320331 發表於 2008-1-8 09:34:37

回覆 21哨 a9z7 的帖子

"用電腦由資料庫裡搜尋對照圖譜",科技進步真是一日千里,
竟然已經可以自動比對了,
記得去年再做實驗時還要去翻有機課本比對圖譜,
有些還是基本圖型要硬背。

儀器分析牽涉兩個層面,一個是原理,另一個是應用,
現在只要求會用就好了,管它原理是啥?
因為我也認為那原理是給要設計儀器的人念的吧,
學了一學期的原理,覺得很空洞,
倒不如實際操作來的實用些!!

steven 發表於 2008-3-14 23:10:58

性侵拍裸照 憲兵少校重判14年

專職軍人風紀的憲兵爆出性醜聞,在憲兵司令部負責測謊的憲兵少校陳建維,遭控自九十四年四月起搭訕少女並在性侵後拍攝性愛裸照;軍事檢察署當初以陳某嚴重損害軍譽犯行求處十二年徒刑,但軍事法院審結後「加碼」將他重判十四年徒刑。

在憲兵司令部刑事鑑定中心負責測謊的陳建維,自九十四年四月起透過亂撥電話和網路聊天誘拐未成年少女,並分別對這些少女猥褻、性侵、拍攝裸照。據調查,陳建維以隨機亂撥電話的方式與少女搭訕,再利用少女涉世未深,以三寸不爛之舌將少女誘騙出來後對其性侵。

據了解,陳建維與這些未成年少女初次見面,便假藉出遊的名義將對方誘騙上車,等到雙方稍為熟識,陳某就順水推舟開始動手。如果少女抗拒他就會先暫時罷手後,伺機再行動,估計至少有六名無知少女在他軟硬兼施之下遭到性侵。更誇張的是,陳某為了趕著一早上班,還有數次和少女相約上學前在學校附近河堤或停車場辦事,再送少女上學後返回憲令部上班的紀錄。另外,已婚的陳建維也曾利用妻子、小孩不在家的空檔期,在九十五年八月間,將少女「小君」騙到家中,和對方在沙發上發生關係。

除了「呷幼齒」,陳建維還以隨身攜帶的照相手機拍攝少女的性愛照片,偵辦人員事後共蒐出超過二百餘張淫照。而令軍警偵辦人員稱奇的是,這些少女與陳建維發生關係後,大方拍攝裸照的撩人姿勢,「甚至要比陳冠希的照片還要火辣!」軍事法庭審理發現,陳建維除在大台北地區搭訕後,將少女帶往河堤、車上性侵,甚至還曾遠赴南投性侵一名少女;另外,雖然軍檢查出共有六名被害少女,但在軍事法庭審理期間,卻僅有四名少女願意出面指認。

軍事法庭結全案,合議庭認為陳建維身為負責督飭軍紀的憲兵少校,但卻幹出連續性侵少女的犯行,嚴重影響軍紀,日前審結後加重刑度,將這名憲兵少校重判十四年徒刑;如果再加上目前在地檢署偵辦中的恐嚇取財、強制猥褻等犯行,目前已被拔掉少校軍階的陳建維,實際面臨的執行刑度恐將超過廿年。

【轉貼自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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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敗類打從一開始我就不承認他是憲兵了,縱使他臂縫獬豸章、胸掛小烏龜,但他充其量只是因為專長進去鑑識中心、根本沒有接觸過任何憲兵基本勤務,更甭論作出這種讓憲兵蒙羞的醜聞。今天軍事法庭會有這樣的判決,總算稍稍撫慰了我心中因為輸給南韓的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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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steven 於 2008-3-15 00:06 編輯 ]

憲兵少尉 發表於 2008-3-14 23:22:48

回覆 23哨 steven 的帖子

呵呵~~

史帝芬老弟啊!

總算讓你有點宣洩的出口了!

這傢伙就如同你所講~只是掛的憲兵科的一個爛軍官罷了!
軍事法庭此時重判他罪,
算是他的報應啦!

但我比較好奇的是........
實際執行徒刑時會與一般監獄一樣~有提早出獄的可能嗎?
還是說....在軍監裏就是沒有假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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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我對陳員及鑑識中心的一點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