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point88 發表於 2007-11-23 10:28:59

諸位長官說的是憲訓中心,現役憲兵也有很多轉警界喔!
我外甥以前是機車連連長,換來轉成海巡署,他自願到X沙兩年
現在也是一局之長了!
他的理由很簡單!在軍中升不上去,轉警界發展機會大,錢多。

evan3833 發表於 2007-11-23 11:32:12

回覆 6哨 老潘 的帖子

感謝副司令指正:

我一直以為是甲種警員班呢
當時其實還有另外兩個宣達
一個就是勸進轉服山下堅實的”3年半預士”
這個部分好像有2人轉服
另一個就是問大家說”不想當憲兵的可以退訓去服陸軍役”
後者似真似假
但全連沒人退
為何提這一段
因為小弟有個同天進憲訓的同鄉兼同學
但4個月訓練從未見過他
放假也看不到他來搶計程車
退伍之後某日遇見他
他的說法是
他確實因應了”不想當憲兵的可以退訓去服陸軍役”
他認為憲兵真的很操
所以..
我卻很不以為然

252文書兵 發表於 2007-11-23 12:00:41

記得以前聽說憲兵退伍轉警察很容易,因為80年代警察很缺,
後來得知連上有學長和一位199班長退伍後都考上法警,不過,
現在好像比較難了,因為景氣差大家都想吃公家飯!

asun 發表於 2007-11-23 12:02:36

原帖由 老潘 於 2007-11-23 02:47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76年底到79年底的保安警察大擴編,警政署的壓力是解嚴後三年內一定要招到兩萬多名警察,編成地區保警總隊(因應解嚴後警政署全面接收違常防處),但是那個年代沒人想要當警察,信不信!那個年代的警察很多自我介 ...

除了潘總提到的保警擴編之外,小弟再補充一下。

小弟在讀書時有一個學長,當兵之前不知怎樣想不開,跑去加入限期服務警員班,役期四年、免當兵,單位是台北市警察局保安大隊的迅雷小組,時間大約73或74年間。四年時間到了,他似乎當警察上癮了,還想續簽下去,但被家人勸阻,後來自行創業有成。

我講這個例子的用意是,限期服務警員班應在76之前就有,但我不清楚細節。而迅雷小組就是保安大隊當年的機動警網,隊員都經過特別挑選,很拉風呢。在此之前,好像還有一個單位叫「黎明小組」,但年代更久遠了。

想請教住在台北市的學長們,市警局目前還有迅雷小組嗎?

sbwu 發表於 2007-11-23 12:49:28

原帖由 jershiou 於 2007-11-23 09:05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現今的大環境底下
萬事皆" 向錢看 "
是投效警察也好
是永矢忠貞也罷
哪邊價碼出的高
自然哪邊業績強

只是 ~ 除了最現實的報酬之外
真心甘願" 為國效勞 " 者
能有幾人?

就算提民間也有很多類似例子。

在師範院校還是畢業等於就業的時代,很多人報考師範院校也是這樣啊!
景氣好的時候,會因為誰啥人希罕當老師領死薪水,於是師大在大學聯考的排名就直直落;
但當景氣差時,大家就開始說師大將來就業有保障,於是全盛時期師大的排名可不輸成大耶。

台灣之翼 發表於 2007-11-23 13:34:46

回覆 6哨 老潘 的帖子

回老潘總座,121和123期是為了當年解嚴所招生的,這兩期都是已服役的,分發單位都是縣市警察局漁港安檢所.各港警所和保三總隊,由其保三總隊佔多數吧!122期都是未服役的,124.126.128期是特考班,127期全部都是消防警察,125期畢業後都先支援保一.四.五總隊,一年後在重新分發單位,限期招收到13期,78年10月又招考129期,已服役2個隊在保二代訓,畢業後多數在保二總隊,未服役3個隊在校本部受訓,專七期畢業後都在台北市,負責台北市的治安,因為當年保警總隊擴編,以前保警只有4個總隊,因為群眾運動過多,所以將保一總隊擴編出去,另成立保四和保五總隊,而原本的保四總隊改編為台灣省保安警察總隊,警政署直屬大隊改為保六總隊,水上警察隊改為保七總隊,所以當年警察的確有8萬大軍之稱.

老潘 發表於 2007-11-23 13:48:41

原帖由 asun 於 2007-11-23 12:02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限期服務警員班應在76之前就有,但我不清楚細節。..........
******************************************************
市警局目前還有迅雷小組嗎?
限期班在69年招生第一期,非常態招生,所以不是每年都有,警政署會視員額需求偶爾招收。73當年招到限6期便已停招。阿桑的朋友應為限警第六期(73年班),因為之後便已停招,直到77年恢復招生一期限七。78年因為擴編壓力,當年連招五期(限8~限12)。

迅雷小組是各縣市政府組織編制裡"一般機動警網"的代號,又稱保安機動警網,但目前各縣市警察局之勤務方式便都已普遍實施「機動警網勤務制度」,所以這個代號目前幾乎已經不再使用,如台南縣警察局82年起便裁併迅雷小組。可搜尋一下各縣市警察局的勤務實施細則的"勤務方式"裡就有。↓↓↓
http://www.ptpolice.gov.tw/CmsShow.aspx?Parm=20061129142915352,2006112914148290,5
『第十一條 警察局編組保安隊迅雷小組霹靂小組,運用組合警力,在指定地區或支援分局勤務空隙地區執行巡邏、臨檢、路檢等勤務以達成取締、檢肅、查緝等法定任務,霹靂小組以執行打擊有組織持有武器之暴力犯罪為主,擔任常訓巡迴施教為輔。』

目前派出所勤務就是:機動警網、交通整理、勤區查察、臨檢。一個派出所約40到30個不等的勤務區(警勤區),一個里大約可劃成三個勤務區。

ds-tsai 發表於 2007-11-23 16:20:50

原帖由 憲兵少尉 於 2007-11-22 22:27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要加上注解啦!

不然我在那兒待了一年半多的歲月,
我不是人喔?:cry2:
(很多班長們看起來都很像禽獸,但我看起來還像個人喔!)

何排不像個人, 根本像個佛...充滿了愛心:titter:

當兵時也有聽到憲兵轉警察,但都是退伍後轉任
如果當初可以選,應該也不會去
畢竟忍一下兩年就過去了
不會想要被限制6年

GVMonkey 發表於 2007-11-23 16:46:44

當年在憲訓時只聽到一種.........
就是轉服3年半志願役"官預"
而且是無所不用其極的讓你想轉..........
剛好操課科目是踢正步......
就叫你托槍 一下二上.........
通常一就沒有二.....
(就算要聽到二也是許久以後的事........)
那在一時腳點地 手掉下來的怎麼辦呢??
下刺刀 槍舉高到旁邊蛙跳部隊一圈 or一個基數(30下):lol: :lol:
而自願轉服的 就統一到指揮部集中管理...........
每天每2小時就會帶他們出來放風一次(上福利社)
然後班長就在旁邊說..........
轉嘛........
轉了就可以跟他們一樣不必操課 還可以上福利社........
本連還是當梯全指揮部轉服第一名呢...........
後來連上那些長官都放榮譽假放到爽.........:0118: :0118:

至於轉服警察的部份..........
在中心的副連長就是轉服警察的........
但聽說是要考.........
只是 要考上不太難........:titter: :titter:

rockyhsu01 發表於 2007-11-23 20:26:42

限警班全名:限期服務保安警員班
顧名思義就是支援保警,階級一毛一,帶棍不帶槍,不具公務員資格:titter:
您問我為何知道?:shy:
小弟77年就考上了:shy:
還真他....的簡單考
幾乎是體檢體能過就過了: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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