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的回复
1,我说的本来也是民众的成熟度而不是论坛的成熟度,我在上一回帖也已经说了论坛所表现出来的网民的成熟度关Ž ...
有这样的讨论气氛是我所希望看到的TXZH这位TX代表了我们大陆大部分有素质的网友的观点 我在中华网BBS里潜水已经有7年了 里面的很多东西我也都了解其中也不乏有很多台湾地区网友的观点 其实只有相互了解才能化解隔阂和矛盾 并不是一味的纷争才能解决问题我希望将来有一天我是以一位大陆同胞的身份踏上台湾这片美丽的土地 而不是提着枪上去的
我衷心希望两岸爱好和平 珍惜生命的人们有着美好的未来! 大家加油 先不说为大陆或是为台湾 放远一点 为了我们炎黄子孙 1. 請參閱過去回覆
2.
a.多出國走走就知道差別在哪了;另外請勿企圖擾亂視聽,將對內部的網絡監控與三通掛勾,這兩者完全一點關係都沒有
b.已做過回覆
c.等您的理解確認為官方說法(大陆称为“中国大陆政府”,台湾称为“中国台湾政府"),並公開見諸世界各大媒體,屆時再言不遲......這麼具有爆炸性的世界新聞怎麼連對外公佈都不見呢? 另外,對外,誰說了算?是中國大陸政府說了算?還是中國台灣政府說了算?兩造意見不能統一,又是誰說了算?
政黨可能改變?煩請使君直接上書貴國執政黨中央,同樣的對世界發布再說不遲,現在誰說了都不算...
e.某部分的民眾的確很敏感,人要臉,樹要皮,這關乎他們的面子問題......
此外,可見您看了李敖先生在數年前電視節中運用歷史陽錯陰差所造成中華民國憲法的盲點作為詭辯的論點;但是很抱歉,這個盲點不是個完美無暇的,更不是無法反駁的…….
幾年前我會這樣答覆您….
沒錯,過去中華民國憲法的說明明確的指出中華民國的現有領土擴及整個大陸地區,當然所屬地區的人民自然俱有中華民國國籍的身分:
(1)既然作為我國國民的一份子當然可以提出相關要求,不僅是要求,包括請願,訴願,訴訟愛幹嘛幹嘛..但是就如同上警局報案或者上法院提告一樣,請先出俱足以證明您是中華民國國民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這個動作放諸國際皆準),過去的憲法中是說明了大陸地區為我中華民國之一部分; 但是只要住在我國的就是我國的國民嗎? 我怎麼知道您到底僅是歸國僑胞呢?還是境外非法移民?相關身分證明應該有吧(駕照 護照 身分證 健保卡….),倘若遺失了,也沒關係,國內遺失,請逕行返回原戶籍所在地區或地方政府補辦相關證明即可,境外遺失也沒關係,一樣可以前往中華民國駐外大使館,領事館或駐外代表處申辦即可….
當確認了您確實為我中華民國國民的身份後,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院相關部會,您愛上哪提出要求就上哪提出要求,絕對不會有人阻攔你…..
(2)您身為中華民國的國民卻拿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分證明,您不知道中華民國國籍法嗎?中華民國國籍法規定,允許一般中華民國國民持有第二國的身分,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除外,這兩張身分證您只能挑一張….
同理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當然包括中華民國國籍)…所以您聰明,知道挑中華民國國籍,將來有機會還可以拿第二國護照
現在,我會這樣回您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內指出目前中華民國的領土管轄權僅止於台,澎,金,馬,蘭嶼等地….所以您說您現在是我國國民,我當作您是屬於境外遺失,也請按照1的方式進行申請
3.老蔣總統再度氣死了又如何?他也只是個人,有做對的事當然也有做錯事的時候;於情,當時他對大陸民眾確實有虧,但是法理上卻是站得住腳的;丟了點面子,卻贏了裡子很應該.
針對你最後的回覆,再次提起李先生著作給我的啟示,看事情不能只看表面.......謝謝
真的不用客氣,交換意見而已
[ 本帖最後由 marco.teng 於 2007-12-28 22:53 編輯 ] 1,请给我几个台湾时政论坛的链接,谢谢。
另外,三通的通行自由与网络言论自由同属自由范畴,现实中采取封闭政策却追求网络中虚拟的自由,让人觉得台湾的做法令人很费解,这无异于舍本逐末。
同时,我在本帖第18哨第4点也已承认台湾比大陆更民主,但是,即使台湾论坛甚至台湾社会真的完全自由,这也只能勉强构成拒绝现阶段统一的借口,而不能构成独立的理由.
2,既然是我的理解,本人升斗小民的理解又怎能作为官方新闻向全世界公布?
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兄弟你的确有胡绞之嫌,是先有一个中国前提下的两岸对等谈判,然后才会产生海峡两岸各自的对等的特定称谓,现在台湾当局连一个中国都不承认,谈判都无法举行,何以要求大陆官方对外公布各自的特定称谓?
至于你说的对外“谁说了算”等具体操作上的细节问题,这也肯定是可以谈判的,我觉得可以达成这样的效果:其它国家对大陆和台湾的双重承认。这种双重承认是在一个中国前提下的双重承认,不同于以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今后通过长期的交往,大陆和台湾自然就融合成一体了,也就无所谓大陆和台湾之分了。
3,我的确说过政党可以改,但我也同时说明了改政党是在国家统一之后,何以要求我等现在就上书大陆党中央要求更改政党?还对全世界发布?我觉得兄弟你读文章实在是有断章取义之嫌。
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在国家统一之前无条件支持共产党一党执政是大陆绝大多数人的共识,此时一党执政的前进动力来自于追求国家统一的使命!
4,至于谁要面子的事不讨论。
5,关于你说的有关现在中华民国宪法的问题,我从最根本上说明一点:2千多万人更改了一部属于13亿人的宪法,你认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
6,你认为作身份证的登记、确认、发放等工作是政府的事还是普通老百姓的事?中华民国政府通知大陆的老百姓办身份证了吗?从法理上说,你觉得在这件事上应该追究中华民国政府的失职还是该追究老百姓没有证件?或许你要说是大陆老百姓自动放弃,谁什么时候作过调查?有什么证明?总不至于是你说我自动放弃吧?
感谢你的讨论:handshake ;) 怎麼又討論到這個了啊?
是不是有違反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管理辦法
第六條(警告)第八項 "涉及中國統一或台灣獨立者"之規定?
回覆 23哨 TXZH 的帖子
不好意思,對您的觀點提出些質疑………以下純屬交流心得,也不必像先前那般的客套來客套去,容我說點真心話,當然口氣未必會太好….
1.如果你認為我個人針對你的理解提出的質疑是有歸類做胡攪之嫌,其實是不是胡攪論壇中的朋友自有定見,您不必急著為我的回文定調;關於你我觀點的解釋與質疑各有幾分道理反正文章都在,看倌自有分曉….
2.現實中對網絡的封鎖是哪方?很遺憾的是貴方不是我方,明白的說,要不我們在大陸就不需要藉由無國界及自由門等軟體,突破大陸網管監控查詢相關資料…貴政府的網管對我們外面的人來看,是對國內人民資訊內部監控及若干不利政府威信或尊嚴訊息的封鎖,如果您還將執政當局對人民做得滑天下之大稽的”德政”怪罪到三通的頭上那更是張冠李戴,荒謬至極。類似網管這種措施此舉小弟走訪諸國聞所未聞;我要查什麼資訊還需要政府來告訴我什麼是我該知道的,什麼是我不該知道的,這是把國民當作三歲幼童嗎?這目的到底是真的保護自己的國民呢?還是看輕自己的國民的分辨資訊能力?這才叫做\實際言論自由的封鎖;人權包含哪些權相信你也很清楚,國際人權組織每年對中國大陸地區的評比怎麼樣?自己去查查….不需要再拿什麼國情的不同這種自欺卻又欺不了人的論調自圓其說...
客氣的請你多出國走走是要你體會什麼叫做資訊流通無國界,其實就是請你多到外面長長見識,明明處在一個資訊相對封閉的地區還自以為國內資訊發達,甚至怪罪到只有中台兩區的三通上,與古時的夜郎的差別又在哪裡?我在其他的地區的接收傳送訊息暢通,唯獨在A地區就顯得阻礙重重,唯一能解釋的不是A地區的訊息不暢通還有什麼?而這跟三通與否又有什麼關係呢?
3. (三通的通行自由与网络言论自由同属自由范畴,现实中采取封闭政策却追求网络中虚拟的自由,让人觉得台湾的做法令人很费解,这无异于舍本逐末。)
三通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我不知道您從何得到三通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這樣的概念;您可以查閱任何政治學理論或者是請教任何一位政治學學者三通是否屬於自由的範疇?我現在肯定的告訴你,三通不屬言論自由的範疇與所謂的自由更無關係,從來也沒有三通自由這個名詞…三通是指國與國或者區域與區域間的交流,不屬於自由的範疇,只屬於兩個國家或者兩個區域間彼此的友好互惠交流政策,當中任何一方不同意.,這樣的互惠交流也就不存在....
( 同时,我在本帖第18哨第4点也已承认台湾比大陆更民主,但是,即使台湾论坛甚至台湾社会真的完全自由,这也只能勉强构成拒绝现阶段统一的借口,而不能构成独立的理由.)這點我同意,所以呢?當然是其他的理由囉…..
4.我當然知道你的理解不代表官方,但是你的理解太過樂觀,不夠務實,說得都是虛的,我也提醒了,做不到的就沒不必提出來 ;要說服他人接受你的觀點本來就需要面對對手的質疑,即便是所謂的枝微末節您都該有自己的見解
我也說過了,藍綠統獨我不管,因為我都反;基本上個人覺得沒有政府這種組織的出現,這種為了各自政治主張的兩群有組織的人所引發的紛擾會少得很多….也許也就沒有現在這些問題了…..
5.( 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兄弟你的确有胡绞之嫌,是先有一个中国前提下的两岸对等谈判,然后才会产生海峡两岸各自的对等的特定称谓,现在台湾当局连一个中国都不承认,谈判都无法举行,何以要求大陆官方对外公布各自的特定称谓?
至于你说的对外“谁说了算”等具体操作上的细节问题,这也肯定是可以谈判的,我觉得可以达成这样的效果:其它国家对大陆和台湾的双重承认。这种双重承认是在一个中国前提下的双重承认,不同于以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今后通过长期的交往,大陆和台湾自然就融合成一体了,也就无所谓大陆和台湾之分了)
你提出了你的理解,我也針對了你的理解提出我個人對你的理解當中的漏洞及質疑?有錯嗎?如果你對我的質疑提不出有效合理的解釋?那不就說明了你的理解是不周全的甚至是有問題的,不是嗎? 如果貴方在還沒上談判桌前,針對對手尚未作上談判桌前的質疑都提不出一套消除對手疑慮的說法,你認為有幾成坐談判桌的機會?談判不是坐上談判桌上才開始準備的,也不光是台面上談,我提出的問題,未來真在坐上談判桌前不會碰到嗎?光我提出的一些可能,您都覺得我在胡纏,那碰到真的基本教義派,光憑你目前這一套很快的語塞無言…..
7.(我的确说过政党可以改,但我也同时说明了改政党是在国家统一之后,何以要求我等现在就上书大陆党中央要求更改政党?还对全世界发布?我觉得兄弟你读文章实在是有断章取义之嫌。
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在国家统一之前无条件支持共产党一党执政是大陆绝大多数人的共识,此时一党执政的前进动力来自于追求国家统一的使命!)
我的理解與你的不同,(未來如果有那麼一天,我希望我現在說的是錯的),
即便是中國統一後,共產黨的的底線絕對沒有放棄執政的可能性;;翻開世界近代史,甚至中國五千年的歷史,有幾個革命團體建立了獨治政權後,而最後允許將執政權移轉出去的,再者民主政黨輪替體制本來就不是中國的傳統;共黨若同意放棄執政權,馬上撼動現今共黨內部對當初創黨,起義,建政根基,這是任何獨治政權的執政黨及既得利益者所不可能接受的;槍桿子出政權,國家軍隊等於黨軍,你可以請教參過軍的朋友第一條誓詞為何?就人性面論之,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要轉與他人,你覺得有可能嗎?當然是盡可能的維持政黨的執政權……….
8.( 关于你说的有关现在中华民国宪法的问题,我从最根本上说明一点:2千多万人更改了一部属于13亿人的宪法,你认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
容我先反問你,你在心理作選擇再接者看下面的解釋……………..
我已經知道你的回答了,<你認定兩千多萬人更改一部屬於13億人的中華民國憲法是非法的>……..
你不要覺得我在狡辯, 我提供一個弔詭的觀點供您思考..
你認定了台灣當局修改了屬於十三億人口的中華民國憲法是非法的,那是不是你認為要修這部中華民國憲法當由13億中國人組成的國會來修改才是合法的,沒錯,屬於十三億中國人的憲法要修改當然應該由十三億中國人來決定…
接下來,如果現在這部中華民國憲法是屬於當今十三億中國人的,修法也應該由十三億人來修才對,那表示這部中華民國憲法是當今十三億中國人所服膺的,那表示什麼?表示另外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就是非法的喔,因為一個國家不可能有兩部憲法的存在…..沒錯吧….那又表示什麼?表示中華民國政府才是現今中國法定代理人的正統,也等於現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屬於非法政府,既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非法政府,那全體中國人應該怎麼做?
請仔細想想,我這樣的推論沒錯吧… 那你還認為是非法的嗎?
如果你回了中華民國憲法是合法的,那對不起,你的問題已經不存在了…..
你是我的話,你覺得我應該怎麼回呢?
9你最後的問題………
所以請你看清楚憲法增修條文部分…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內指出目前中華民國的領土管轄權僅止於台,澎,金,馬,蘭嶼等地)….憲法增修條文這樣寫了,您認為你說你是中華民國國民的根據在哪?又怎麼證明是中華民國政府漏發又或者是你根本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呢?你不是拿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分嗎?您又住在中華民國的哪?
也謝謝你的討論 原帖由 mayaw 於 2007-12-29 05:1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 怎麼又討論到這個了啊?
是不是有違反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管理辦法
第六條(警告)第八項 "涉及中國統一或台灣獨立者"之規定?
這麼早就舉報我唷....不要啦...
您沒發現我們很理性嗎?:shy: 請注意本文後續討論內容,已偏離原主題,並已觸及中華民國後憲論壇管理辦法(九六)法字第九六0一一0號令
第六條(警告)
會員發表之文字、圖像、音樂、上傳檔案及引用連結,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記警告一次,併扣憲金或積分:
一 人身攻擊,或以隱喻、暗諷等方式,刺激、挑撥他人作人身攻擊者。
二 宣揚或貶抑特定宗教信仰者。
三 侵犯著作權者。
四 令人心生恐懼者。
五 涉及歧視者。
六 涉及色情者。
七 吹噓、貶抑、辱罵或主張以武力攻擊特定民族或國家者。
八 涉及中國統一或台灣獨立者。
九 有利或不利特定候選人或政黨活動者。
十 與各討論區名稱顯不相符之非政策討論者。
敬請回歸原有主題繼續討論,勿再討論後續偏離內容,違者依版規嚴懲,絕不寬待請自重 感谢后宪论坛提供的这么一个平台,也为本人给后宪论坛管理带来的不愉快深表歉意
我也深知后宪论坛不是讨论类似问题的场所,我也再次请求后宪论坛的台湾网友们给我提供几个台湾时政论坛的网络链接,我也诚挚地邀请台湾网友们上大陆的相关论坛看看。大陆的几个著名的时政论坛我前面已给出,更多相关信息请从大陆网友常用主页http://hao123.com/查询。
请查阅我在23哨的回帖,我表述的原话是:“三通的通行自由与网络言论自由同属自由范畴”怎么到你那里就成了“三通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一个是走路的自由一个是言论的自由,何以三通属于言论的范畴?台湾人民真的总是这么读文章的话,的确交流不下去了。而且我认为对老百姓来说,全球旅行自由(即走路的自由)的重要性不低于言论自由的重要性
我并没有鼓吹大陆多么的自由,我只想说明的是:大陆和过去相比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且我相信这种趋势还将继续。
至于你评论我说的国家统一后政党可能变化的问题,请参照40年前的台湾和现状的台湾。民主不是台湾特有的东西。
关于现行中华民国宪法的问题,你提供了一种说法,我现在按你的说法提出一种推论同样供你参考:我等老百姓的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非法的,中华民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按你们的说法,我们是处在“匪区”,可我等老百姓手里一没枪二没炮,能做的也就只能是一直等待中华民国政府来解放我们,这不能构成剥夺我中华民国公民的身份的理由,对吧?那么,现行中华民国宪法还合法吗?呵呵。。。。。
最后,我再次请求后宪论坛的台湾网友们给我提供几个台湾时政论坛的网络链接。谢谢。
[ 本帖最後由 TXZH 於 2007-12-29 14:22 編輯 ] 我很渴望完全的自由…
人民政府限制了我很多的自由,參政自由,網絡自由…但是卻比以前好多了,
我迫切得到三通所能達成 行的自由…
但是 人民政府訂了個前提才願意上談判桌而民國政府不接受這個前提…
所以 我沒了三通 行的自由……
那問題在哪?你都能接受政府對天賦人權大部分的限制了,對三通所造成僅一個點的行的不便這麼在意,豈不謬乎?
如果政府限制了我百分之五十的自由,三通未成造成了我不能到台灣一個地方的自由,但是我還有百分之九十九行的自由..到底哪個對我造成的損失嚴重?
再打個不好的比方,甲乙兩方以物易物….
.甲方非常渴望得到乙方的東西, 甲方定了個前提,乙方無法接受….導致換物不成..
然後甲方接著指責要求乙方,為何不換?這不是無理曲鬧是什麼?
至於你最後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的問題
,我提供的不是說法…還是你的問題
很抱歉,是你掉進自己問題的邏輯陷阱,可以說我的邏輯無暇….
你繼續的問題已經進入抬槓階段,再論無意義
PS 據知,台灣無相關討論時政網站.....
再PS 不好意思,說的出圈了...既已提出警告,就此打住
[ 本帖最後由 marco.teng 於 2007-12-29 19:08 編輯 ] 呵呵我是新来的
不是军人,但对军事很有兴趣.
其实很想当兵,不过没当上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