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算是網路詐欺嗎?請問該怎麼處理呢?
各位學長好:學弟我近來在Yahoo拍賣遇到了一個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可否請各位學長指點迷津,謝謝!
實例:學弟於2008.1.27看到賣家A所刊登之男鞋乙雙,經提出詢問後,賣家回覆有現貨。於是學弟於2008.1.28結標後並將得標款項連同運費新台幣1600元匯入賣家指定之帳戶內;然而,於2008.1.29賣家卻以「因為宅配停止送貨」為由,要求將運送時間延展至2008.2.15日以後。當下,學弟以時效過久,不同意將交期延展至2008.2.15,並詢問賣家是否可將「宅配」之運送方式,改為「郵寄」、「面交」等方式,並補以運費差價;無奈賣家似乎只有宅配一途可處理;經過學弟與賣家多次利用網拍評價留言制度協商,賣家於2008.2.1允諾退費處理、2008.2.2回覆「我幫你處理,放心好嗎?」。後因適逢接近農曆春節,學弟不忍於春節期間繼續催促賣家退費事宜;直至2008.2.20賣家仍舊未將款項退還,學弟方再次與賣家聯繫,得到答案為不予退費,逕向奇摩客服申訴。雖說學弟匯入之金額不高,僅只新台幣1600元,但就是氣不過被騙的感覺。試問各位學長,學弟我是否能對賣家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所訂,賣家是否觸犯「詐欺」之嫌?懇請各位學長指教! 1- 你就直接 寫信給 那位賣家, 言明你再沒寄給我 我再給你三天處理!
貨馬上寄給我, 不然我三天後 " 絕對報案 ",我會打電話跟 " 刑事局偵九隊 "
http://www.cib.gov.tw/mail/Mail_Report.aspx
直接報案, 這是受理處理 電腦犯罪的 權責機關.
在 事實上會產生 心理威嚇, 但是如果你 是碰到 人頭戶等等
真正犯意明確的人, 那就閉叫麻煩了, 得看 受理報案機關 的
" 行政效率 "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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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果是我 面對雅虎客服, 我會說 沒關係, 1600不是錢就對了.
我會跟他說.
1- 請你給我 你的名字.
2- 雅虎拍賣受理單位名稱
我直接把這些 資料 與 事實 我送去
1- 壹週刊
2- 蘋果日報
3- 中天電視台 的申訴管道
我就讓 社會大眾 好好 看看 號稱 全國最大網拍 對待 網友的
事實情況.
現代社會變態在 得過且過 !
會吵的孩子才有糖吃, 不會吵的... 你慢慢等 鼻子摸摸 自己認了吧!
要會保護自己.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08-2-22 20: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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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學長的指示!學弟我已經依照學長的意見,先發信給yahoo的客服及賣家本人!真衰...利用網路買了那麼多次的東西了,竟然會碰到這種事情!唉!腦子突然一片空白,不知道該怎麼應付這件事情!謝謝學長! 前兩天才遇到一個Case,朋友跟我講的說我拍的NB包膜照片被一位賣包膜券的人盜用
我直接發言警告他,沒多久就趕緊拿下了。
自己的權益要去爭取,若對方置之不理,新找Y拍申訴,並且連同警方那邊也報案 沒錯!就是要告!以免姑息養奸!造成宵小分子有"不勞而獲"的心態,也讓他們知道雖然是網路虛擬商店交易,也是要有一定的道義與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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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謝各位學長的幫忙及解說!去函給yahoo客服已得到回應,並且經由yahoo調查及協商當中。然而有一點令我比較覺得不公平的是,yahoo有個賠償制度,也就是說當買家受騙的時候,可提出確切的證據申請賠償金額,不過這所謂的賠償金額卻是硬性要扣上700元的手續費;簡言之,學弟我匯1600元出去,若欲請求yahoo賠償,屆時得到的金額將會是1600-700=900元。這樣公平嗎?就學弟我所知,在yahoo拍賣註冊成賣家,要經過一連串的認證,例如:身份字號(或護照)認證、手機電話認證、信用卡字號認證。並且yahoo拍賣有向每個賣家酌收「刊登費用」、「3%交易費用」;如此一來,yahoo拍賣在既有收費之情形下,是否須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況且所謂賠償手續費用700元並非制式合約(對賣家or買家)而言,純粹為該公司內部所制訂行政流程之事務費用,如此一來,這手續費用是否具有約束力、適法性、公平性?當然啦...如果錢真的要不回來,至少聊勝於無;學弟只是純粹想和各位學長討論該制度之可行性而已!再次感謝各位學長大力相挺!忠貞情誼萬歲! 你確定受騙了嗎?你看看 處理事情 是不是 會吵的 孩子 真的 才有糖吃?
我現在是 爽哈哈的 吃著 剛從 憲訓中心 營站 搜括來的
阿薩姆奶茶 配 鳳梨酥 的好滋味 ~ 喔 ~ 金宋 !
雅虎 賠規賠, 這個賣家 你沒追嗎?
把他追出來, 不然我幫你追 !
我絕對讓這 王八蛋 付出代價 !
如果是我碰到這種事 雅虎早就被我翻掉了...
我去大賣場買電器 ( 家樂福 一次 大潤發一次 )
都是碰到 貨物有問題 要退換貨 碰到 賣場人員 機機車車
講一堆規定, 我等他講完 我馬上 用丹田之力 ~
在 服務台 馬上...
你他 * 的... 你們是這樣 對待客人的喔 ~
批哩啪拉 當場發飆 ! 引來 一堆客人 圍住我們 .
馬上 賣場主管現身把我 接進 房間坐著...
有專人 接待 ~ 專人幫你推手推車 ~
幫你把 換來的電視機 扛上休旅車.
( 兩件事都是電視機, 一次是 畫面兩邊會縮減變形 有問題,
一次是畫質不如理想 想換差價 換好一點的 電視)...
一切 OK的拉 ~
變態的社會 要靠 智慧來應對 變態的事情.
要強勢, 立場要堅定,此時身段不必柔軟~
你當過 憲兵A, 給他 灌下去 ! 把他揪出來 是造福 後面的 人.
賣家再不鳥你 你就去報案, 是我 我一定報案.
你這樣做 不只為了自己, 也為了大家.
姑息 只會讓 梟小 看大家 三民國小 簡稱 " 看三小 " ( 請用台語發音).
把他揪出來 不然下次是別人受害.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08-2-24 18:50 編輯 ]
回覆 7哨 soavii 的帖子
謝謝學長!!向學長您報告,我聽您的建議,除了向yahoo服務中心檢舉之外,也同時寄mail給賣家,下通碟須於二日內與提出解決方式,若屆時尚未將款項退回,則學弟除了將上網到偵九隊舉發之外,同時亦會至地區警局完成報案動作。其實在網路上買東西,我的評價已達到112個正評了,只是突然遇到這種事情,覺得非常的不可思議;基於相信人性本善及買賣不成仁義在的觀念,學弟我之前一直在隱忍,除了希望給他機會圓滿解決問題之外,也不想因為這1600元進入司法程序,而對他的人生留下不良的記錄;畢竟司法前科不比咱們之前開的違紀單!!然而,在近一個月的時間裡面,學弟深覺得,有些人真的就是所謂的那種「得了便宜又賣乖」。既然學弟我在給他臉他不要臉的狀況之下,那也只能將全部的實情浮上檯面,或許這會讓他得到一個教訓,誠如樓上某位學長說的,網拍雖說是個虛擬市場,但該遵守的規範及商家的信譽還是不容許破壞的,倘使今日學弟我再次隱忍,下回或許會有另一個倒楣的買家因此而受害!!各位學長,請您們放心!!學弟知道有如此眾多的學長情義相挺就夠了,我已經遵照各位學長的指示,同時迫使yahoo及賣家出來協商問題,也不會讓相關人等覺得「不會吵的小孩就沒糖吃」,更不會讓人看扁或者看成《三民國小》的!!啊~~寫到這裡...內心受到各位學長的相挺而澎湃著,原來縱使沒簽投名狀,還是可藉由著忠貞梯次的關係,而感受到溫暖!!突然...好想唱首同袍情啊!!謝謝各位學長!!學弟我感激不盡。 原帖由 sino3453 於 2008-2-23 11:02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沒錯!就是要告!以免姑息養奸!造成宵小分子有
"不勞而獲"的心態,也讓他們知道雖然是
網路虛擬商店交易,也是要有一定的
道義與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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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 樓上某位學長 說的,網拍雖說是個虛擬市場,
但該遵守的規範及商家的信譽還是不容許破壞的.
http://blog.roodo.com/onion_club/b048a2d2.gifhttp://blog.roodo.com/onion_club/74a6822a.gif
這位 樓上某位學長 不是學長拉 ~
他是 http://www.ck101.com/forums/images/smilies/default/emo_121.gif ...
當過 219B - 1C 的 連長 後又 晉升 副營長的 退伍長官拉...
尋找219營第一連弟兄 第 9 哨 以後 ~
http://www.rocmp.org/viewthread.php?tid=13570&extra=&page=1
長官 都跳出來 說話了.
你說勒 http://www.ck101.com/forums/images/smilies/default/emo_160.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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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想因為這1600元進入司法程序,
沒錯 ! 對你來說 是 1600, 可是對 10個人來說是 16000.
100個人是 160000, 1000個人是 1600000...
就是大家都這麼想, 其實 是姑息他的人 養壞他的胃口.
有人對他 當頭棒喝 是救了他 ! 不是害他 ~
更何況是 他自己的問題, Not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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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他的人生留下不良的記錄.
這就是 個人造業個人擔了 ~ 你不必擔心他 ~
照顧好自己 跟 能照顧 值得被照顧的人就好.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08-2-23 20: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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挫屎!這下糗大了~~小的有眼不識泰山,尚請長官原諒!同時也感謝學長指正,學弟這會兒就到一旁去撐著!靜候各位長官、學長”處置”...不過...可不可以不要叫學弟在五分鐘內喝光一手的沙士呢?感覺好像蠻硬的耶!: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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