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學長∼
小弟有點小小的∼與您不同的看法。
引用自蔡主播部落格的一段話:
大家所謂的合法指的應該是跑壘員已快到本壘板時為求得分的一種手段,
加拿大隊當時落後一分∼所以想當然爾一定是卯起來拼了 ...
誠如何排所言,當時加拿大對在明知來不及之下,要得分主要有兩種作法,一是先閃開捕手再倒勾回來摸本壘版;一是直接撞,賭看看能不能把捕手手上的球撞掉。
如果跑者體型比捕手小,比較好的作法是賭敏捷與靈巧;但是如果跑者比捕手大隻,選擇直接撞是比較合理的。
以當時的場景,竊以為這個衝撞是必然的。
在職棒比賽後段,遇到平手或一分差時,本壘區的蓄意衝撞是很常見的。
十幾年前看日本職棒總冠軍戰,西武的清原和博(也是很大一隻)撞到古田敦也直接滾一圈。雙方站起來,拍拍灰塵,比賽繼續。
幾年前看 MLB 季後賽,某選手(名字忘記了)滑進本壘時,直接把腳舉起來往捕手身上「站」落去。也是一樣,比賽繼續。
這就是捕手的辛苦之處。 我本身是台北市棒球委員會的裁判,昨天的衝撞是有點不應該,因為捕手接到球後,跑者跟捕手的距離還算長,這樣的距離用衝撞的方式,我覺得是可以避免的,在美國職棒有衝撞的時候大都是距離蠻近戰況又激烈非要這一分的時候.再者,昨天主審在好壞球的判定上也有問題,中華隊右打者的外角球大都被判好球,有的是在本壘板外的外角球也被判好球,彭政閔閃一顆內角球也被判好球,依判定上是顆蠻偏內角的球路,所以說主審的好壞球角度也是有爭議的.判決是不能更改的,不管如何希望中華隊明天對澳洲隊時能夠贏得漂亮. 原帖由 sbwu 於 2008-3-11 18:32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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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一個也是本壘衝撞的鏡頭,發生在 2003 世界盃,撞人的是老美,被撞的是中華隊捕手翁再生,兩人的體重相差也許有 40 公斤。
http://tw.youtube.com/watch?v=dtWXrsAQSDA&feature=related
對美洲國家來講,本壘的衝撞幾乎是理所當然。
再補一個國內職棒的衝撞,這次衝回本壘的是,葉君璋。
http://kwenkwens.myweb.hinet.net/04g7.12h.wmv
但是對於國內的學生棒球與乙組棒球,建議還是別學這種衝撞的動作,打球是以球會友,不是要拼你死我活。
[ 本帖最後由 sbwu 於 2008-3-11 23:37 編輯 ] 小弟覺得九局下半.那位二壘手蔣志賢要負大半責任.已倆人出局.二壘手接到球.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傳向一壘.就差那一秒把到手的勝利給丟了. 其實他多墊兩步是對的...因為那一球接到的角度沒辦法馬上傳球,只是可惜的是...也許比賽張力太大....墊兩步正常力道傳球來得及....他卻在這個時候軟手...傳的球變拋物線....所以就...不過好事多磨...明天打袋鼠...贏吧~~ 衝撞本壘(捕手)確實是合法的
而且也沒有距離限定
但是總是危險
畢竟倒楣的總是捕手
看來…
為求勝利真的是不擇手段啊
只能說國情不同
我們台灣球員體型及打球風格不比歐美國家
所以當然吃虧
換個角度看
若撞人的是中華隊
而且撞成功(指對方捕手掉球而得分甚至贏球)
肯定國人會支持這種動作
畢竟差一分
先撞再說(反正合法)
爭執交給大會去處理
能贏就好! 不管如何
希望我們大家發揮"念力"
請所以"神明" (媽祖 濟公 三太子 玉皇大帝 五府千歲等等..)
一起保佑中華隊今天的比賽一定贏.....:victory: :victory: :victory: 今年的奧運棒球賽,很有可能是最後一次
這麼難得的機會,能否成行?
就看今晚的"中澳大戰"
但願能如願打進前3名 就本次各隊實戰數據而言
中華隊是明顯優於澳洲隊的
各國球評也認為我們贏面大於袋鼠
只要正常表現
今晚就是瘋狂棒球夜了
預祝..
今晚中華隊拿下奧運門票
三張門票的結果就是...
中華
韓國
加拿大~:titter: :titter: :ti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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