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闊嘴 發表於 2008-7-11 10:57:07

記得當兵前有說憲兵穿甲服不能跑...騙人的
剛下部隊在中壢隊當菜鳥時.有次在卡機動班.
近晚上7點時有民眾舉報有阿兵哥穿軍服喝醉逛窯子.
隊長指示先派便衣學長圍捕.機動班隨後跟上.
到了目的地時發現是海軍陸戰隊的弟兄.
哇!真猛阿!到處亂竄.便衣的學長因人手不足
追了好久還無法搞定.我們機動班一到.
只看到學長將步槍交由我保管.
迅速的跟帶班班長快跑前進加入圍捕.
看到班長右手護著左輪槍套.左手護著膠盔.
學長則是右手護著膠盔.兩人快跑的在追海陸弟兄.
留下我跟駕駛學長在車外警戒.我則背著學長的步槍
端自已的佩槍槍警戒.不一會任務完成.由學長上手銬
帶隊處理.當時在車上.這位海陸弟兄還是很魯.
學長就賞了幾個拐子給他.等回到隊部.仔細一看.
哇靠!左臂章上兵.右臂章骷髏頭.上面繡著兩棲偵搜營.
已破百的阿兵哥.難怪學長搞那麼久才搞定.
後來我有問學長為什麼穿著甲服還可以跑.
學長回說:有規定穿甲服不能跑嗎?
一般不跑是因我們身上有許多配件.也怕弄壞甲鞋.
所以一般是不會跑的

417T阿杜 發表於 2008-7-11 12:00:42

原帖由 189 於 2008-7-10 19:35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結論是,穿甲服時不要跑,但重大事件時,就不客氣了,用力跑!
...
報告副排:
如果小弟沒失憶的話,穿甲服沒有不能跑的道理,
如果回連上長官因為跑步會弄皺甲服
那肯定接下來的軍旅生涯會有跑不完的步,
以及整不完的甲服

mp621220 發表於 2008-7-11 15:19:12

回覆wenrin
我再清楚一點的說吧,我打的法條(您框的紅字)是國軍人員違反紀律懲處條例,另外在憲兵勤務令以及軍司法人員執勤條例規定中都有解釋,其房舍係指一般處所 民房 廟宇 畜舍等,唯軍事設施需於請示該區最高官長或指揮官長後,始得進入!而制止違紀人員行為繼續,其意除指該員違紀行為繼續時之外,另也在國軍人員違反紀律懲處條例中有規定,軍司法人員(憲兵)應對於違紀人員予以指正飭紀,不得有姑息 忽視 縱放 無視 及一切不予糾正之行為,由此可見!其實是明白有規定憲兵人員其實必須要做這些事情的,另外您所提到的萬一有損失怎麼辦?其實另有法規可以處理,就是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其中有所有損害賠償的辦法,而其實軍民糾紛真正怕的人是誰呢?就是各級長官幹部啦,因為怕執法人員無限擴張自己,而作出借法擾民引致不可收拾的局面,所以就會要求自己的弟兄,不要進入商店,但其實如果憲兵真的不能進入商店,那違紀甚至是違法人員,藉此規定而脫逃,那社會治安又該怎麼辦呢?所以啦!!以上跟您分享,另外!!身為憲兵一定不能不知道喔!!憲兵勤務令不是那位上校軍法官自己掰的,而是經由總統親自頒布的法令喔(當時總統是蔣中正)!也並沒有分戰時勤務令或非戰時勤務令,而違紀也沒有分小違紀或大違紀,違紀就是違紀.
(我當時的步巡是83年,是車輛停在永和竹林路百貨公司邊,我們下車走到前方約三百公尺處後上車,祇是鬧區保安步巡而已,不算是完整的步巡哨)

panda 發表於 2008-7-11 15:58:02

張致華 發表於 2008-7-11 16:01:41

回覆 23哨 mp621220 的帖子

穿甲服不能跑,這根本就是鬼扯蛋的謠言
1.在憲校結訓測驗時,穿著甲種服刺槍,東西敢掉一個試試看
2.分列式開始~~~正步都可以踢了,跑步好像是小兒科吧
光是第一條,我在憲校受訓時...謠言早破了...別想騙我了

soavii 發表於 2008-7-11 16:56:05

我講個 穿甲服跑 1000左右吧的真實案例給大家參考.

民國80年 2月還是3月, 穿冬甲的時候, 有一天好幾個 煙毒犯被戒護
在 新竹隊樓梯下的會客區 坐著, 一個煙毒販站起來假裝伸懶腰,
突然推開戒護在出口的憲兵拔腿狂奔.

因為 大正大副 臉是朝外面看的, 煙毒犯就從大門中間阻擋車輛進出的鐵鍊

跨鏈跳出逃逸, 機動班班長一看到 煙毒犯跑出去也跟在後面衝出去…

只是沒戴 勤務盔而已 ~ 全身都是甲服配備,機動班只有出勤時才會領槍,
平常槍都鎖在 機動班自己的槍櫃.

就這樣 機動班班長一樣 跨欄 跳鐵鍊追出去… 大正大副傻眼…

過了十分鐘 一台中型鐵箱貨車開到新竹隊門口, 機動班班長押著
煙毒犯回來了.

回來問才知道 煙毒犯往南大路跑, 機動班班長就在後面追, 後來煙毒犯
往一條小巷鑽, 這台貨車司機看到 機動班班長在追人就跟在班長後面,
並排行駛跟 班長說你上車我帶你去追人, 我知道他會從那邊鑽出來,
果然從一個巷口看到 煙毒犯跑出來, 貨車從煙毒犯後面輕撞 煙毒犯讓他倒地.
班長下車抓人上車回新竹隊, 後來才知道這位司機是常在附近送貨的定點
司機, 所以對附近地形道路都很熟悉, 真是遇到貴人.

班長也追了快 1公里左右才碰到司機, 所以事實告訴我們…


穿甲服照跑不誤 ! 只是要扶著帽子跟槍套就是了.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08-7-11 18:08 編輯 ]

烈嶼MP 發表於 2008-7-11 19:21:55

著甲種服裝時,憲兵顯得威嚴!
有威嚇作用,不過
有些不方便!動作不靈活,
所以車、步巡時,劇烈動作由便衣代勞!

特殊狀況時,也顧不了形象!
曾有勤務討論,遇惡質友軍,
武裝憲兵故意跌躺在地上,
製造憲兵被打,再將友軍移送軍法!

阿士 發表於 2008-7-11 23:05:46

講到穿甲服不能跑這問題,不管是當兵或退伍後有很多朋友問過我!
我跟們說:[誰規定穿甲服不能跑!車子開過來要撞你,你跑還是不跑!]
只是因為當憲兵都很愛護甲服甲鞋(哪一個不是視鞋如命!視衣如親!)
大可不必為了記個違紀搞得自己回營後還要整理服裝整理半天
所以能不跑盡量不跑啦!

恐龍 發表於 2008-8-4 21:39:57

甲服不能跑我聽到的另外一個版本是
甲服如果髒了或是亂了是有損國家顏面
所以要判刑
但是如果在步巡的時候
遇到通緝犯時因為可以記功嘉獎
那大功抵小過
還是跑會比較划算:T331:


這是中心班長說的~

恐龍 發表於 2008-8-4 21:44:07

憲兵不能進民宅及便利商店
是因為
就連警察進民宅也要搜索票
憲兵的職權也沒有大到可以不用搜索票
所以避免誤會及擾民
所以就算看到違規的士兵也只能在門口等他自己出來

所以我也不知道對與不對
反正都已經退伍那麼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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