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橘 發表於 2008-12-6 20:03:09

服役時休假怎麼休??

小弟服役時,大月休10天,小月休9天,由於是排部的關係,所以固定分三梯次休假。
在營的時候一定會有一個梯次在休假,原則上都是1800休假,2100收假。不過勤務上出包的弟兄,則是隔天0800才能走人。
放1800算是給我們的福利,因為0800休假才是正常!!好險服役的時候沒有放過0800
不知道學長們以前的時候,休假是怎麼休的??

哈雷 發表於 2008-12-6 20:22:44

回覆 哨長 小橘 的帖子

我們那時還沒有週週休二日
剛下部隊在連隊,人事士學長怎麼排
我們就怎麼休
後來到指揮部和後來的司令部
就像公家機關一樣
滿一年有七天的慰勞假可排休!
固定前一天1800就可以離營
不過偶爾會遇到〝突發狀況〞

寧安 發表於 2008-12-6 20:34:15

回覆 哨長 小橘 的帖子

我們那時候的義務役士兵... 下部隊後; 原則上是每週日放一天(0800-2100 就是 "洞八兩么" ), 不是過夜假, 是 "號稱" 一天的白天假.

一個月就是4個白天而已, 當然... 不是每個週日就全連放假啦, 所以要排假, 天天有人休, 就是把自己一個月的4個白天休完就是了...

如果 "橋" 得好; 就可以將4個白天併成連休72小時, 一個月的假一次休完, 再等下個月啦... 連休有一個很大的風險; 緊急召回是常發生在寧安小組, 沒有週休二日, 每逢佳節必戰備...

真是羨慕現在的士兵; 一個月一休就是十來天...

小橘 發表於 2008-12-6 20:45:59

回覆 3哨 寧安 的帖子

學長一個月只休4天啊!!哇咧!!
超級精實!!要是現在一個月只休4天.我看大家都逃兵了吧!!

e0912837822 發表於 2008-12-6 21:02:36

在南區隊我的假是給伙房最老的學長排~
因為我那時候還有兼伙房兵~
就是伙房缺人我去煮...伙房不缺人我出去站大正 車巡 卡機動班 出特勤
所以學長放假我煮飯還加卡哨,學長在營還是我煮飯加出勤務和卡哨...凹真大
所以我說我是一般憲兵兼伙房憲兵
到了堅實就統一給人事排~大部隊一起放假~
留少數人下來卡哨,等部隊收假在換留守人員放

[ 本帖最後由 e0912837822 於 2008-12-6 21:03 編輯 ]

mpp 發表於 2008-12-6 21:44:19

單位休假規定是一般兵每月5天、業務士6天!
放“洞八兩么”聽來好親切好熟悉!
放“么八兩么”更好!

GVMonkey 發表於 2008-12-6 22:21:37

在莒園就是08-21 發哥所謂的白天假
在衛武一樣 08-21
但如果該週有比賽(比方說軍歌或是內務評比或是一些有可以量化的比賽)
就有18-21(隔夜假) 記得在衛武有放過兩次
到74群代訓 照成績來初期 90分以上08-21 85分以上 12-21 其他的乖乖在營吧
進到中後期 95分18-21(隔夜) 85分以上 08-21 75分以上 12-21其他的一樣乖乖在營吧
回到嘉義 因勤務與地區關係 營長特許我們 積休.............
月曆上每個月有幾個紅字 休幾天 滿一年有七天慰勞假 但得隔月排
以上是義務役士官兵休法...........

sbwu 發表於 2008-12-6 22:34:21

原帖由 小橘 於 2008-12-6 20:03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小弟服役時,大月休10天,小月休9天,由於是排部的關係,所以固定分三梯次休假。
在營的時候一定會有一個梯次在休假,原則上都是1800休假,2100收假。不過勤務上出包的弟兄,則是隔天0800才能走人。
放1800算是給我 ...

不考慮榮譽假或禁假的話,每個月總共四天四夜,通常分成一個三天三夜加上一個一天一夜。
或者是兩個月合計兩個三天三夜加上一個兩天兩夜。

流光舞月 發表於 2008-12-6 22:52:00

原帖由 GVMonkey 於 2008-12-6 22:21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在莒園就是08-21 發哥所謂的白天假
在衛武一樣 08-21
但如果該週有比賽(比方說軍歌或是內務評比或是一些有可以量化的比賽)
就有18-21(隔夜假) 記得在衛武有放過兩次
到74群代訓 照成績來初期 90分以上08-21...

我是海軍看當月有幾天紅字,放幾天假,然後排假.
先把想排的日子給學長看,在由學長拿給班長看.
不過學長先排,班長先排,排完之後才有新兵的(這就是倫理)
可以積休假,不過我們副長很賤,會去偷改積休的榮譽假,我親眼看他劃掉一個學弟兩天的榮譽假.
雖然學弟暫時外派,居然用這樣的手段處理.

然後就是過年的二月份,紅字好像只有8還是9天
我們二月份就只有8天還是9天的假.
如果放18,要多扣半天假

bala@syr 發表於 2008-12-6 23:07:53

79年202指揮部對士官兵的休假曾經發出過公文
說明士官兵放假和積休假的作業模式(內容僅供參考各部隊會依任務性質變通)
基本原則大致是
1. 部隊需保持 5/6戰備兵力-->換句話說除禮拜三晚上莒光夜到禮拜四莒光日外,其他時間都可輪休
2. 士官兵每週表休一天 --> 一個月固定放 4 or 5 天
3. 國定假日一樣放 --> 所以固定的月休日數再加上國定假
4. 士兵 08∼21,士官08~22,星期三莒光夜,士官兵都是06~19
5. 新竹以北不准過夜,以南可採積休方式2天變成 18∼第二天21(or 22士官),或是四天變成三天兩夜(一樣是18∼第三天21 or 22)
6 已婚義務役士官兵沒有過夜假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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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大要看起來很合理(新竹以北不准過夜除外)
問題是當年的憲兵見紅就戰備甚至停休
假本來就少了可休假的日子東扣西扣也所剩不多
所以我們部隊變通方式就是忽視新竹以北不准過夜的規定
假實在積的太多的人就用兩天換18離營並儘量從星期五18開始一批批放人(週末營區上班時間有限 哨卡的比較寬鬆一點點)
即時如此由於戰備停休的日子實在太多了
很多人直到退伍部分假期還欠了一屁股要也要不回來

至於在下家住台南卻北上當兵所以破冬後就採每月三天兩夜方式積休 (太菜時不敢造次)
照理假絕對放的完
問題每次積休幾乎都會被緊急召回 (政戰似乎永遠都有明明不重要卻用最速件發的公文或電話記錄)
如此惡性循環直到退伍還是有部分假期捐給國家了

[ 本帖最後由 bala@syr 於 2008-12-7 12: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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