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峰青 發表於 2010-3-29 16:22:22

原帖由 阿舍 於 2010-3-27 18:57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峰青學長
為什麼A副排在中區的名單外
莫非他是黑名單沒戶口:gun:

報告學長
好久不見!何時在來台中啊

A副排學長為什麼不在中區名單內我也不知道
因該是A學長沒來登錄吧:chr:

A副排 發表於 2010-3-29 17:54:02

原帖由 陳峰青 於 2010-3-29 16:22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學長好久不見!何時在來台中啊A副排學長為什麼不在中區名單內我也不知道因該是A學長沒來登錄吧
報告同學與學長:
哇搭窟細又被點名了
**** Hidden Message *****
我同學到台中一定先來找我過年火力支援一部電腦加無線上網我還欠他一攤

非廣告:
各位學長看的懂這裡的速限多少嗎?70?偏偏地上寫80
http://img704.imageshack.us/img704/7733/201003211729111.jpg

[ 本帖最後由 A副排 於 2010-3-29 19:49 編輯 ]

Kanhsun 發表於 2010-3-29 18:13:46

回覆 32哨 A副排 的帖子

限速70Km(以最低速限為標準)
台中縣市的道路有這種現象
因為小弟吃過這種悶虧,被罰了1800NTD:htwl:

阿舍 發表於 2010-3-29 19:58:04

原帖由 Kanhsun 於 2010-3-29 18:13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限速70Km(以最低速限為標準)
台中縣市的道路有這種現象
因為小弟吃過這種悶虧,被罰了1800NTD:htwl:

報告學長
根據我們在監理所上的交通法規課程
因為這種矛盾的標線與號誌而導致違規罰單
提出舉證
是可以免罰的
因為標線與標誌跟號誌的地位同等
並無最低速限為準的規定
道路交通管理規則中
最高級識別的是道路現場指揮人員的哨音跟手勢
只有指揮人員的交管動作才能優先於號誌標線跟標誌

PS
會導致這種矛盾速限出現
一般都是因為行車速率提高或降低的改變
工程人員來不及修正之故
是屬於公務機關的疏失
因此導致用路人違規是不能處罰的

[ 本帖最後由 阿舍 於 2010-3-29 20:38 編輯 ]

阿舍 發表於 2010-3-29 20:44:22

原帖由 陳峰青 於 2010-3-29 16:22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學長
好久不見!何時在來台中啊

A副排學長為什麼不在中區名單內我也不知道
因該是A學長沒來登錄吧:chr:

報告學長
已經跟老克學長說好了
會去突襲我同學
<因為他欠我一份控肉飯>
時間未定
但是會先通知學長:T331:

Kanhsun 發表於 2010-3-29 20:59:35

回覆 34哨 阿舍 的帖子

嗚阿~~:cry2:

A學長之言~那小弟不就免費幫國庫增加1800元阿!!
嚥氣阿:ad:

A副排 發表於 2010-3-29 21:07:19

原帖由 阿舍 於 2010-3-29 20:44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學長
已經跟老克學長說好了會去突襲我同學時間未定但是會先通知學長:T331:

歡迎光臨請給小費
同學不要我煮一鍋(爌ㄍㄨㄤˇ)肉飯
PS:你又要強迫學長們帶回去不然參加的學長們全部集合:剪刀 石頭~~ 布

原帖由 Kanhsun 於 2010-3-29 20:5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嗚阿~~A學長之言~那小弟不就免費幫國庫增加1800元阿!!
嚥氣阿
報告學長:就我所知 超速還有一條可以申訴:
每個路口起點地面應像照片裡一樣:   標示本路段速限   但是一般路口都沒有標示
詳細內容要問我阿舍同學
不過為了安全建議學長不要超速
黛安娜王妃的賓士遇到高速撞擊也是一堆豆腐!

[ 本帖最後由 A副排 於 2010-3-29 21:11 編輯 ]

阿舍 發表於 2010-3-29 21:09:29

原帖由 Kanhsun 於 2010-3-29 20:5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嗚阿~~:cry2:

A學長之言~那小弟不就免費幫國庫增加1800元阿!!
嚥氣阿:ad:

報告學長
法律<或法規>都是保護懂的內行人
當初為了考駕駛考驗員的證照
也是花了六個月的時間去公路局的北區汽車訓練中心上課
這些資訊是監理所的法規講師跟警察局交通隊的小隊長上課時說的
因為考試會考
加上有實用性
所以就記下來了:smk:

阿舍 發表於 2010-3-29 21:20:33

原帖由 A副排 於 2010-3-29 21:07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歡迎光臨請給小費
同學不要我煮一鍋(爌ㄍㄨㄤˇ)肉飯
PS:你又要強迫學長們帶回去不然參加的學長們全部集合:剪刀 石頭~~ 布

同學就我所知 超速還有一條可以申訴:
每個路口起點地面應像照片裡一樣 ...


同學
我不反對你用買的
但是堅決不同意你下廚:T331:
關於交通違規罰則
要看現場的標線標誌跟號誌狀況而定
要查法規確認
不要用聽說的
會被害到:crw:

vpoint88 發表於 2010-3-29 21:29:41

vpoint88報到, 大家好!

宅:豐原, 徘徊處:中區職訓
251連POA

對喔! 今年沒喝到春酒.
我班上就有後憲呢!

下一期4/12 考試, 有興趣者趕緊報名...(職訓E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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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住中部的~學長學弟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