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感覺這身長官的服裝有那麼點「古意」的復古風格呢~~呵呵
不過那位「上將」級的小長官戴上墨鏡孩頗有咱們偉大的「蔣公」的氣勢呢~~~
將來一定是我忠貞憲兵的一員啦~~~現在預先報名了~~哈哈:titter: 別小看那個領帶,這位憲退學長可是有準備的
這是後憲的領帶,那個圖案~~大家都知道啦:titter:
小孩子可愛,穿起軍裝也可愛
非常卡哇伊:victory:
回覆 哨長 嘟嘟 的帖子
三顆星!!....他爸爸不怕小孩子肩膀被押垮....
:titter: 這樣的話,給先送法辦..以非軍人冒用軍人身份階級這類的罪名(小弟非學法人士,對正確的名詞不會使用)。或是基本上是以「沒收」為原則。
回覆 14哨 youeatmejp 的帖子
陸海空軍刑法第74條(公然冒用軍用服制罪)
公然冒用軍人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
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法律的觀點上,只要做的有一點不像,就可以不罰;小孩子再怎樣也不會像是真正的軍人,所以可以不罰。
若是大人給他裝可愛,沒事穿個和現役軍人完全一樣的軍服還佩掛軍階,就有可能觸犯本條第一款﹔若甚至冒掛長官階級,對真正的現役軍人下個命令,這就會觸犯第二款。
所以,要避免本條犯罪,只要沒有冒充軍人之犯意,服裝上又明顯有部份與現役軍服不同,即可免除刑責。
回覆 15哨 SmokeyLT 的帖子
若是大人給他裝可愛,沒事穿個和現役軍人完全一樣的軍服還佩掛軍階,就有可能觸犯本條第一款﹔若甚至冒掛長官階級,對真正的現役軍人下個命令,這就會觸犯第二款。所以囉,現在小弟的軍服也只能掛在衣櫥裡面,那頂長草的大盤帽也只能做紀念品。 這小孩子很可愛!!
第一次看到小孩穿這樣挺有趣的,
應該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吧,
天真無邪小孩子可愛的地方就在這裡...
真是在替憲兵打活廣告~ 是可愛.....滴小朋友喔!
請後憲學長們多點幽默.少點嚴肅阿:titter:
不然嚇著他........以後我們的學弟那來阿!:lol: 雖然裝備齊全 只是有些美中不足 那飾鬚的掛法如果沒有出錯的話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