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269C570T 發表於 2010-10-3 00:59:51

回覆 40哨 alooba 的帖子

現役弟兄您好:
您只有把人官的話看一半,有長字輩的有領導加給沒錯,但別忘了您的職務前面還有個"副"字。這就不能成為主官加給的條件,班的主官是班長,不是副班長,副班長只是副主官。

alooba 發表於 2010-10-3 01:50:03

回覆 41哨 MP269C570T 的帖子

報告這位學長

如果是這樣就更奇怪了
我領了四個月的主官加給 居然從我們連的行政到財官
沒有半個人發現"副主官"是不符條件的

我發覺出問題的地方好像越來越多了??

張致華 發表於 2010-10-3 15:26:20

回覆 37哨 alooba 的帖子

還沒受訓還沒掛階的志願役士兵佔中士副班長缺 這樣是沒瑕疵的嗎?
A:沒有行政作業瑕疵,必須要有缺額,才能將人報訓,如果沒缺額,就無法報訓了
也就是說:這位志願役士兵受完士官訓後,就是來卡這個職缺的,也就是替代你退伍後的職務
怎麼會說有瑕疵呢
目前人令還在A連的士兵 來佔B連的缺 這樣是沒瑕疵的嗎?
A:只要是同營的,人令的派任權在營部,怎麼會有瑕疵呢?
營部人事作業是以全營的需求為考量,但也必須考慮志願役士兵轉任士官的缺額運用
而非單方面以連的觀點來看

你現在是占中士副班長缺,這是職務代號,職務也是可以變更的,只是你變成代理副班長而已
不是說占了缺就一定有錢可以領,那占了士官長缺,就一定可以領士官長的差額嗎?
占缺是希望這個職務能被保留,保留給日後升遷士官的人使用

如果是我的作風,我一定把你調整為調查士兼代理副班長,你的正確職務是調查士
但是兼副班長,你也一樣沒有加給可以領,何來的作業瑕疵呢

只要你是義務役的士官,絕大部分的職缺都是屬於業務士或調查士
現在在推動募兵制度,很顯然的都把一些領導士職務留給士願役士兵升任士官用
以取代士官募兵制與義務役的比例調整,你正逢轉換期,所以不必太多的不滿與不爽
我還是那句老話:想要多領錢,加入志願役....國家不會虧待你的:titter:

313營中尉人事官 發表於 2010-10-3 16:12:10

這位長官阿

這邊各位學長都苦口婆心給你建議怎麼你還在討論有沒有主官加給

呢?何況大家都非現役 也非主計專長

但基本上國家欠你的一毛都不會跑掉 但問題是你真的知道問題在哪

嗎?



這邊不是知識加耶,既然你執意不悔,小弟就自告奮勇不負責講座

開唱吧:titter:

1.還沒受訓還沒掛階的志願役士兵佔中士副班長缺 這樣是沒瑕疵的嗎?

是有瑕吃沒錯。可是也輪不到你我來控管,基本上連長有全權調職

士官(長含以下)的指揮權,只要副知營部核可照辦即可,志願役士兵

是現在長官心頭肉,哪個該報訓哪個該管制職缺早已由營部控管副

知指揮部,不然妳們連 營長定時要提頭跟指揮官夾彈,你認為這

你管得著嗎?你不會想陪著一起夾蛋吧:titter:

2.目前人令還在A連的士兵 來佔B連的缺 這樣是沒瑕疵的嗎?

承上,連對連調動 妳們連長都不說話了,你要帶她跟營長算帳說。

你不爽調動到你嗎?

3.就如33哨的長官所說 長字輩的一定有加給

那麼我的加給跑哪去了?為什麼營部不給我加給,可是連長一無所知?
所以我想弄清楚 這到底是誰的問題
而誰有權限做什麼 誰沒有權限做什麼 中間作業的瑕疵在哪


小弟指的是領導加給,至於主官加給,連級以上(副連長)有加錢沒

錯,你是下士副班長,請問是獨立班 還是?獨立排的分遣班??

如果不是那就很抱歉 因該沒有,你在想想看,你有沒有搞錯呢?

這些行政作業都行知有年,按編裝代號撥錢,一個連能領多少錢都

是固定的,你有可能少領嗎?

另外撥錢是主計這邊的問題,營部??承上,營部說要調你就調你

自然不需要你同意,連長不需要管大小事,因此才有班排連,但你

身為一班之長,你不同意他的調動,你認為他會怎麼想呢?

你想了解調職作業,建議你接下參一人事士,保證你千頭萬緒一把

抓,若爆肝千萬別找我算帳:titter:

pcy 發表於 2010-10-3 23:07:38

回覆 42哨 alooba 的帖子

我想你是義務役的吧? 應該剩沒多久就要退伍了.
我服役時3年半志願役領導士官下部隊, 都是掛下士調查士. 他們也都是領導士官, 受訓還要半年才掛下士階. 不也一樣佔調查士缺. 有的佔調查士缺的時間比你役期還長, 只因沒缺, 還不是一樣乖乖的只領本俸. 他們還志願役呢.
占缺不代表, 你可領到該缺的薪餉及加給. 我服役時一年多的時間是佔上士缺, 但從沒領過該缺的加給及享受過上士的福利. 只因我是義務役的, 如要享受該缺所有的好處, 很簡單, 簽下去, 國家通通都給你.
義務役的不要老是想跟志願役的比. 為什麼志願役有, 義務役沒有. 很簡單, 人家是拿時間換來的.
如果真如哨長所說有瑕疵或適法性的問題. 哨長可以來揪個團, 搞個團體訴訟, 看能不能幫以前義務役的學長, 弄點補償回來?

[ 本帖最後由 pcy 於 2010-10-3 23:30 編輯 ]

alooba 發表於 2010-10-3 23:29:35

看完以上各位學長及長官的分析後
小弟總算對於這些東西有了基本的認識了
因為連上一次有好幾個下士的薪水都有異動
而且還要連帶追回九月份 等於一次要我們噴五千塊出來
所以小弟才會想了解多一些
因為在不了解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的狀況下
義務役的下士只會認為
"已經做牛做馬很累了 為什麼還要剋扣我薪水"
"為什麼都是義務役做事 志願役領錢 現在還要把我的錢給他們"
其實對小弟我個人而言 有沒有加給都是無所謂的 因為都已經要退伍了
只是不想看到好不容易團結起來的士官們士氣受到打擊
也不想要原本願意跳出來扛起責任的士官們因此有理由退縮回去
看完以上的帖子
我想我大概能先向其他學弟安撫一下了

還是感謝各位熱心的答覆。

小sam 發表於 2010-10-4 11:42:08

軍旅生涯2年.真的讓我學到一些東西
就是.該裝笨的時候要裝笨.

例如:遇到自己福利受損時..我就裝笨..
擺明了長官.學長.要凹你.體制上有很大缺失..所以造成我福利受損
我裝笨的說..謝謝學長.謝謝長官...
這樣子.大家的日子就會好過很多..自己也不會吐血內傷..
國家給我的5000多.不但不夠用..還要每個月貼錢..
沒關係..我也裝笨..只要我負擔的起

學長凹假.凹勤務.吃兵.喝兵.打兵
我也裝笨...
報告學長說:學長.我來就好了..
只要體力負荷的了.只要不要把我打死.不要身體殘缺的走出營區...
我什麼東西都裝笨...

如果我什麼都裝聰明...
一直申訴.申訴.申訴...
一直放炮.放炮.放炮..
那我就天天痛苦.痛苦.痛苦...

各位長官.學長..或許你們認為我是一隻鴕鳥...
我覺得..鴕鳥也不錯..很可愛阿...

我的"老二哲學"告訴我
不論在軍中.在社會...
當哪一天..您搞懂了"潛規則"
您將遊刃有餘.....

[ 本帖最後由 小sam 於 2010-10-4 11:45 編輯 ]

張致華 發表於 2010-10-4 12:29:43

回覆 46哨 alooba 的帖子

"為什麼都是義務役做事 志願役領錢 現在還要把我的錢給他們"

我想這段話,是你的心聲言論
但是!!你能確定這些加給,確實是轉給那些占缺的人嗎?
如果沒有呢!是不是也冤枉了這些人呢
審計部對於軍隊餐廳的宴請,都有明文規定:必須要自付餐費
或許應該說:主計人員對於該單位的人員編裝,有不同的解釋
占缺不一定是具有主官資格,所以才要繳回溢領的差額
營部對於上級的查核與意見,也只能照辦或依循體制規定辦理

也不要怪營部,而是法令綁住了,且你們即將退伍,也必須要將缺額報訓
如果又占缺額又領加給的,代表人數足夠,怎麼報訓呢
占缺本來就不影響人事運作與調度,領加給....就代表這位子有人卡著呢

至於下面這段話,我很替這些人感到遺憾
也不想要原本願意跳出來扛起責任的士官們因此有理由退縮回去
如果不想扛責任,請把掛在肩上的階級拔掉吧
既然掛了階級,就是要扛責任,否則愧對國家賦予你的階級
為了錢!可以如此糟蹋士官的階級,以我的個人立場~~很難認同
我當過業務士管陣營具,以前的房舍老舊,營產裝備克難,以連的經費哪夠開銷
還不是自己墊出當作做義工,也不可能因承辦業務,而荒廢自己的班管理
不像你們現在業務與領導分工,我們當時沒有人有怨尤,只知道把事做完把兵帶好
誰叫我們自己要來幹士官的,又沒人逼我們...所以!請學弟也不要辜負士官的階級
更不要因此"搞爛"精進士官的制度美名

不是有連督/營督..再不行還有總士官長嗎?
難道這些士官長都沒給答案嗎?:lol:

survivor 發表於 2010-10-4 12:59:10

原帖由 alooba 於 2010-10-3 23:2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只是不想看到好不容易團結起來的士官們士氣受到打擊
也不想要原本願意跳出來扛起責任的士官們因此有理由退縮回去
報告alooba班長
不會吧?為了加給士氣就會受到打擊?想扛責任的士官就會退縮?
還是說,士氣跟身為一個領導幹部應扛起的責任就是建立在加給?

記得以前排副跟我們說過:「軍士官的階級是掛在肩上,意思就是用肩膀扛責任;兵的階級是在手臂,意思就是出力氣。」那想想以前小弟服役時,有些弟兄也跟小弟一樣以兵接業務也沒多領薪餉,那我們士氣不就要低落到不行?

如果不想扛責任,那當初不報考士官,也就不用為了這些加給傷腦筋了不是嗎?

小弟服役時,連上戰備以及卡哨等等勤務就已經讓弟兄無暇去關注這些,實在有點難想像現役的弟兄竟然會有時間去翻這些相關簿冊.........

GVMonkey 發表於 2010-10-4 13:49:15

其實 我的觀念很簡單
就是享權利 也要進義務...........
簡單的說 就是 不要只想分家產 老爸老媽都不養:0118: :0118:
這樣 是憑什麼來要分家產!!??:0118: :0118:
所以說 推而及之 就是 當國家付予你啥職位 你就好好的去做好 該給你多少就是多少.....
不是你"應該"的.........
沒有啥理所當然這回事.........mp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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