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hwen 發表於 2010-10-10 17:31:32

86T台中服勤軼事-2

誠如憲兵歌歌詞:整軍飭紀,憲兵所司。但早年服憲兵役者,無論義務役或志願役之士官、士兵,能有機會出勤小區域車巡或步巡已是不容易,如果大區域之巡察更為稀有。當年在台中聯合糾察隊服勤所遇到之情事,除了一般違紀外,有不少是歷史產物,具有時代背景。學弟曾歷經那個年代,因緣際會才遇到那些事情。如果不提出來,未來一定會隨我走入歷史洪流中消失無蹤,實在可惜。所以趁現在腦筋還清楚,思緒整理後,還是繼續撰寫提供難得經驗與學長共享。

『特准』留鬍鬚
我們經常可在電視上看到賣刮鬍刀的廣告,要刮別人的鬍子先把自己刮乾淨。軍人之整肅儀容,大家都知道最基本為,服裝整潔、鬍鬚刮乾淨、腰帶銅環擦亮、皮鞋擦亮、修剪指甲等等。當過兵一定有做到,但凡事都有例外。約57年8月中旬某日上午9時許,於台中火車站前巡察,看見1名身穿陸軍草綠色野戰服,階級為紅標二等士官長。其軍服整潔畢挺、腰帶銅環及皮鞋都擦得雪亮,再往臉上一看,奇怪怎會留有大鬍鬚。此時腦海中忽然一閃,記起曾聽營長講過,鬍鬚長得多,各人因體質不同,有極少數人(不到五萬分之一)刮鬍鬚會破皮流血不止,只能用剪刀整理,如經軍醫院診斷證明,可向國防部申請特准留鬍鬚,惟核准證明必須隨身攜帶備查。經向前盤查結果,該士官長果然係經國防部特准在案,並持有證件(只碰到這一次)。早年一般而言,軍人外出均須穿著軍服,方便區別管理,除非勤務需要或其他必要,才可穿便服。本營連幹事(少尉)曾赴憲兵司令部洽公,於台北街頭因上衣口袋乙個鈕扣未扣,而被三軍聯合糾察隊登記違紀。

法網灰灰 疏而不漏
約於57年7月上旬,台中市郊大坑山區農民檢舉,該區有名逃兵。據報後隨即由軍事檢察官帶學弟及另一名隊員前往山區缉補。於密報地點很快逮捕歸案。因該員手掌共有四隻大姆指之特徵,經偵訊與查證很快有結果。其於37年7月底逃亡,逃亡期間先後匿藏在東部山區及台中大坑山區,由於無身份證,打零工不計較工資,且身強力壯。故少數山區居民貪小便宜,收留雇用他包庇逃亡,避過戶口普查與多次臨檢,事發之後有追究包庇逃亡之山區居民刑責。依當時法令其通緝期限為20年,也就是57年8月1日即可撤銷通緝,如度過僅餘20幾天就可免牢獄之災。此次栽跟斗,係因賭博錢贏多,招致別人不爽,他一時大意與他人發生口角,被當地居民檢舉逮捕歸案,但也應驗法網灰灰,疏而不漏。

老虎皮
據學弟所知,早年軍中憲兵營之營部連通信、車輛等維護保養、少數駕駛及伙房之食勤士官,係由野戰部隊調用,渠等也是可身穿憲兵服裝,但領章為通信、兵工或輜重科。當時236營營部連有1位維修汽車老士官,就是以上述身份進入本營,單身未婚時有生理需求,就往軍中樂園(軍妓)跑。而他老兄偏偏就是要穿憲兵服裝去招妓,營輔導長知道此事後,曾要求他穿有第十軍臂章野戰服或便服去較妥,他卻說,就是要穿老虎皮去才不會被欺負。有一次晚上9點多學弟到台中軍中樂園巡察,剛巧碰到這老士官,要避開已來不及,只好硬著頭皮互打招呼,而他顯得特別熱絡還說,老弟辛苦幾時回隊部等等,害得我尷尬異常,不知怎麼說下去才好。

豐原到台中不等於台中到豐原
約於57年8月中旬某日晚上9點多,巡邏勤務即將結束時(剛送走帶班軍官),行經台中火車站前之豐原客運車站,發現一部往豐原之客運車輛上,冒出家鄉口音很重的發飆語氣,警覺到應是有老士官的事情。上車查看結果,係一位老士官要回豐原部隊,其上車所持車票是由豐原往台中,而車掌小姐以不符使用條件請其儘速補票,俾便末班車能離站。他所執一詞是,同是豐原客運、同一天、同距離的票、同一金額,所以他堅持自己是對的。我說依使用規定,由豐原到台中的票,雖與台中到豐原的車票是等額等距,但不可等同使用,故必須買票才能搭乘,請儘速補票讓車離站。而這位老鄉始終聽不進去,當時全車站、全車上的人都在看我們如何處理。雖一再規勸但他始終不補票,也不下車一直霸車,為維護國軍形象,數分鐘之後不得不用撒手鐗,以妨害社會秩序現行犯逮捕拖下車,架上巡邏車上手銬,經裁決送往第十軍看守所關禁閉,當晚通知部隊該員關禁閉7天,期滿派員領回。

可口奶酥 發表於 2010-10-10 22:45:13

感謝老學長提供如此精彩的服役二三事,

學弟有一點較好奇的是,

學長您的簽名檔:

忠貞86梯-憲兵236營-憲校預士第47期-憲兵236營下士退伍(55.09.05~57.09.03)

服役日期不是應該是要到57。09。04嗎?

是因為學長您服役二年內有遇到其中一年有2月29日嗎?

有請學長解惑,感激不盡:handshake

誠哥 發表於 2010-10-11 02:12:34

老學長把以前勤務精驗分享.實屬難得!感謝學長喔!

退伍日期我相信憲退學長不會記錯的.哈!

憲兵退伍後.也會把憲兵執勤精神.延續日後每一個角落.

唯有一日憲兵.終身憲兵...以前營長{[鎮國大將軍]弟兄私下稱呼}.常講.............mp01

退伍多年才體會這句話更深的涵意!
一日憲兵.終身憲兵

[ 本帖最後由 誠哥 於 2010-10-11 22:12 編輯 ]

byronliao 發表於 2010-10-11 04:39:48

回覆 哨長 chihwen 的帖子

學長提到:三軍聯合糾察隊,這是第二次在文章見到的名詞,
曾有位作家﹝也是憲兵退役﹞,他也提過三軍聯合糾察隊,
50-60年代三軍種底下各自有憲兵部隊,
那時不同軍種的憲兵,好像可以糾舉其他軍種士官兵

chou.36 發表於 2010-10-11 09:54:46

原帖由 byronliao 於 2010-10-11 04:3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學長提到:三軍聯合糾察隊,這是第二次在文章見到的名詞,
曾有位作家﹝也是憲兵退役﹞,他也提過三軍聯合糾察隊,
50-60年代三軍種底下各自有憲兵部隊,
那時不同軍種的憲兵,好像可以糾舉其他軍種士官兵

http://lh5.ggpht.com/_S4StCKufGOA/TB15Lr6VPXI/AAAAAAAAAE8/GO21vcMKPXw/%E9%99%B3%E5%89%AF%E9%80%A3%E9%95%B7%E6%98%8E%E4%BB%81img026.jpg

拜倫學長請參考


60年之後軍紀管區勤務
與三軍聯合糾察隊勤務相同
陸戰隊憲兵272連
國軍南部地區軍紀糾察任務
包含嘉義以南區域..

[ 本帖最後由 chou.36 於 2010-10-11 09:56 編輯 ]

abb431128 發表於 2010-10-11 15:01:30

59-61年在一士校受訓時,也見過隔壁的裝甲兵的裝騎團,一位老士官留著長長的鬍子,就像古裝電影中的古人一般。隊上班長說:那是經過核准的

本222營62-63年在中華路隊時,中華商場以西『華西街』是第3連轄區
中華商場以東『英雄館這邊』,才是本連〈第2連〉轄區

一個週日上午,本連〈第2連〉1 位158梯老兵,帶一位175新兵,越區步巡到第三連轄區的《寶斗里》

當年咱憲兵出巡,幾乎是眾所矚目。也有許多單身的老士官,出現在《寶斗里》巧遇。他們步巡時,就是巧遇到一位穿便服的老士官,老士官躲都來不及,這2位憲兵還在大眾眼前,很有精神的大叫:敬禮!班長好!

老士官雖然穿便服,遇到自己連上憲兵敬禮,還是尷尬的回禮
回到連上,2位憲兵被老士官罰站,狂飆臭罵一頓,我們則是跑到廁所,快笑破肚皮

週日上午,都會派一名武裝憲兵,到各大戲院門口,擔任勞軍電影警戒,遇到同樣是憲兵的,跟友軍沒勞軍票的,都會客氣的先拜託咱放行,就一律通融進入

scania45 發表於 2010-10-11 23:56:35

原帖由 可口奶酥 於 2010-10-10 22:45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感謝老學長提供如此精彩的服役二三事,

學弟有一點較好奇的是,

學長您的簽名檔:

忠貞86梯-憲兵236營-憲校預士第47期-憲兵236營下士退伍(55.09.05~57.09.03)

服役日期不是應該是要到57。09。04嗎 ...
報告學長,那純粹是打錯,有退伍令為證:titter: :
http://www.rocmp.org/thread-29375-1-1.html

chihwen 發表於 2010-10-12 20:51:14

敬覆學長與補充說明:
一、本營忠貞86梯次計有6人,惟因補充兵員未到,以至學弟出勤務至9月3日當日上午8點多,才匆匆將個人裝備連清洗都沒有就繳回營部,並於中午會餐後,營長一一向86梯等六人恭喜及宣布該六人退伍,並於是日離開憲兵236營營部。當年義務役之官、士、兵均無一天以上(含)輪休放假,完全取決營、連長態度(考量公務需要)。雖然退伍證是寫57.9.4退伍,但學弟多年來習慣以實際離營日為退伍日(符合實情 ),如填寫正式文件,則以57.9.4為退伍日。至於當年為何會有1日落差,在那種嚴肅環境下同梯無人敢問,也無從查證。茲今為資料一致性,學弟即日更改簽名檔退伍日。日後如有還原歷史之文章,提起退伍離營日,我還是會說57.9.3。謝謝提醒!

二、寫到這裡學弟感動萬分,眼淚差一點掉下來。憲兵退伍之後,把憲兵精神,持續不斷延伸到社會各階層、各角落,是穩定社會的一股強大力量,是國家的基石。他們(包括你我)終其一生談論憲兵、關心憲兵、愛護憲兵,恨鐵不成鋼。有關國防部要裁撤憲兵司令部乙事,後憲可說是把一日憲兵、終身憲兵之精神發揮淋漓盡致。世上有許多事物,若沒有歷練到一個程度是無法體會,我身有同感,以此互相勉勵,謝謝!

三、當年國軍將台、澎、金、馬劃分為若干軍紀責任區,無論軍種成員,於該地區均受該軍紀管轄單位糾察。以中部地區為例,台中市及鄰近鄉鎮以第十軍(少將軍長)之「台中軍紀指揮部」為主,中部地區(含苗栗縣以南含雲林縣以北)以「陸訓部」(中將司令)之「中部軍紀指揮部」為主,另台中憲兵隊則以中部地區之情治為首,軍紀糾察次之。至於軍中憲兵連、排則在駐地附近巡察,其均被禁止進入台中市軍紀糾察,如公館機場憲兵連、清泉崗裝甲師憲兵連、后里重裝師憲兵連、成功嶺預一、二師憲兵排、谷關輕裝師憲兵排等。各級部隊長都希望部隊成員之違紀,能由自己憲兵單位查到,處理上比較方便,也就是自己懲處,篩選後再往上報(事關部隊長升遷)。而三軍聯合糾察隊係最高層級糾察單位,也是最嚴格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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