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前憲=愛心捐發票活動敘獎辦法
由司令部發起,慶祝建國一百年暨部慶系列活動,司令部特別與創世基金會合作發起捐發票獻愛心活動。詳見支援前憲=愛心捐發票活動 (按此進入)
後憲論壇愛心不落人後,為響應司令部的愛心捐發票活動,即日起至100/12/31止。
凡論壇會員自行前往各憲兵隊發票箱捐贈發票,或委由論壇彙整代為統一捐贈給司令部的學長。
皆可免費獲贈後憲論壇獨家製做的汽車臨停留電卡,所需郵資與相關經費,由論壇歷次團購結餘之論壇事務費支應。
因此參加團購,也是支持論壇永續發展的表現唷~
更重要的是,發揮我們手中的愛心,往往卻可能是為需要的人帶來極大的幫助。
汽車臨停留電卡,將由小林設計,預計將以下方的論壇建國100紀念鑰匙圈為底,另行設計圖稿。
並附上小林以前所設計的臨停留電卡以供參考,正式圖稿將由小林設計完畢後,另行公佈。
http://img600.imageshack.us/img600/3474/1113640x640.jpg
汽車臨停留電卡,預計以論壇的建國100紀念鑰匙圈圖稿為底。
http://img202.imageshack.us/img202/7616/0157091.jpg
以前由小林所設計的汽車臨停留電卡參考示意圖,正式圖稿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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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願參加本行動的學長,請熟讀並遵守以下勤務計畫。
1.愛心發票請以50張為一捆,以橡皮筋綑紮。
2.可就近前往駐地所在之憲兵隊發票箱捐贈,並拍立照片乙禎上傳至本主題以供備查。
拍立照片需有以下重點:捐贈人、發票、發票箱、可供辨識之憲兵隊相關人事物做為背景 (以不造成部隊困擾與違反保密規定為宜)。
3.如委由論壇彙整代為統一捐贈給司令部者,請以掛號方式將發票郵寄至以下地址:
「台北縣永和市保順路37巷5弄1號9樓,李鑑峰0928-615-358收」
捐贈人請署名「後憲論壇XXX (論壇註冊帳號)」,並拍立照片乙禎上傳至本主題以供備查。
拍立照片需有以下重點:捐贈人、發票、掛號信封、可供辨識之後憲論壇網頁做為背景。
4.請在完成捐贈後,利用論壇短消息,將捐贈人收件人資料提供給小弟,以便辦理敘獎作業。
收件人資料請提供:收件人、收件地址、連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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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發票交由論壇彙整代為統一捐贈給司令部,小弟將會在收齊後,於適當時機捐贈給司令部,並拍照上傳以供備查。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站長兼執行長MP269C570T敬上
報告峰哥!!
上面貼著車貼~誰敢亂停車呀!!:lol
等等被拍照檢舉em28 小弟已於今日收到小藥師maguire812 所寄來的發票,因此代PO照片如下:
http://live.rocmp.org/attachment/201011/18/4_1290094394XfHF.jpg
若委由論壇代為統一捐贈發票的話,捐贈人因自拍因素無法入鏡的話,亦可用論壇個人頭像做背景替代,如上圖所示。
回覆 副哨 maguire812 的帖子
哈~所以不能停在紅線咩,要不政府會派專人專車幫您代為泊車:xd:回覆 副哨 maguire812 的帖子
報告小藥師~~小林大所設計的第一款汽車臨停的電留卡我可是有弄一份放在車上,
真的有必要停在人家門口時都會拿出來放在前擋玻璃下,
至於違停......哪敢這麼白目啊!
不過我的前擋玻璃的左下方本來就貼有後憲的汽貼.....
所以還是讓人一看就知道車主是後憲的啦! 報告執行長,
這款停車卡,是否需要製作人形花邊?
這需要開刀模,再去匝形,
刀模開下來,加上匝形費用,費用很嚇人
建議採用四邊形既可,將空白留言處加大﹝並提高留言位置﹞
有些汽車玻璃有黑邊,或是前檔有部份看不見,留言處太低效果反而不佳
以上建議:victory:
回覆 6哨 byronliao 的帖子
報告學長:沒錯,如您所說,用多邊型的留電卡,費用會很貴。
所以小林將會設計長方型的卡片,電話資訊亦會請小林上移,不然下面被遮住了,就變成有碼的了...:titter:
聽說財政部增列千萬獎項
據悉目前憲兵收集的愛心不如預期且財政部增列千萬獎項
相信這項活動會變成難推廣的活動
屋漏偏逢連夜雨
看到學長們如此的用心
現役的要感到慚愧啊
上蒼保佑憲兵吧:gun:
回覆 8哨 arthur 的帖子
報告學長:小弟認為即便獎金增加為千萬,還是有很多民眾是將發票隨手丟棄或是捐出到發票箱。
因此影響應該會有,但應該不會很大啦~
回覆 8哨 arthur 的帖子
報告學長~軍事單位的發票說實在話還真不少...
(每年的中獎發票應也蠻可觀的,只是沒人去對過)
依我當行政一年多來的記憶與手頭上過帳的數量,每個月光是發票就有上百來張:smk:
(每天光是寫核銷報表就寫到手軟,還要黏貼發票,每月裝訂成冊以供督導)
(關在密不通風的小房間,點著菸核銷帳目..瞬間老化:gun: ,不良示範小學弟別學喔!!)
或許財政單位可以考慮研擬替代方式將正版發票捐出....
(拷貝?? 拍照存證?? 或者??)
不知是否可行啦~畢竟這些個單據都得保存5~10年
(怕有人私吞公款!!!:lol,而且也牽涉刑責問題呀~~em28)
[ 本帖最後由 maguire812 於 2010-11-19 14:2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