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若憲兵取消司法警察身分,在執行特種警衛勤務時恐怕有許多適法性的問題。國安局現在能常態性動用的兵力,除了特勤中心外,也就只有憲兵了。除非...以後由保警來取代憲兵的位置,但恐怕不是高層所樂見的,或者是修法賦予國安局或特勤中心司法警察身分。
這樣的顧慮,小弟先前就提到過了,拿掉憲兵的司法警察身份,特種警衛勤務(聯合警衛)就不能由憲兵來執行了,若你把請願的民眾給攔下來•••人家是會告你的唷!
要保警來取代憲兵的位置,人夠嗎?保警們對多出來的勤務•••不罵死才怪!那總統府也請保警去站,憲兵全部回到圍牆內。mp01
憲兵具有司法警察的身份,將在役時所學種種,他日退役亦可運用於社會上(近來不是有幾例)對治安維護絕對是一股力量,想取消憲兵司法警察身份的大官們,好好想清楚吧! 新竹隊能嶄露頭角,應該給予掌聲及鼓勵!
畢竟,查報"組織犯罪案件"有其偵查難度和危險性,
必須靠長期的偵蒐和細心佈線!
憲兵這幾年下來,由於始終忙於"戰訓本務",
很多單位已經很久沒有案件偵辦的實務經驗,
高司如有心重振憲兵協力地方治安的決心,
不妨可以多鼓勵憲兵隊與地方友軍或刑事局、調查站合辦,
不必太過去強調、激化自辦案件的價值,
穩穩當當、一步一步的執行,累積了基礎偵查經驗、培育了辦案人才,
績效自然會現顯現,立竿自然就會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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