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論壇規矩不要太嚴苛
站長閣下大人:其實只要發言人不要言不由衷,好比說 ^^ @@ 或者是其它文字,都是像表達他的內心想表達,絕不是想跟您們挑戰,希望您們能體諒!! 原帖由 jt2011 於 2011-6-7 20:0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站長閣下大人:
其實只要發言人不要言不由衷,好比說 ^^ @@ 或者是其它文字,都是像表達他的內心想表達,絕不是想跟您們挑戰,希望您們能體諒!!
報告學長,當您在編輯帖子時,
在左邊有表情符號可用啦...
(在選擇"所見即所得模式下,就會出現圖案哦!!):loveliness:
:gr::titter:
學弟已旁邊撐著去先...em28:T331:
:)
以上是學弟要表達的心情...
報告完畢...
[ 本帖最後由 cchen3084 於 2011-6-7 20:28 編輯 ] 原帖由 jt2011 於 2011-6-7 20:0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站長閣下大人:
其實只要發言人不要言不由衷,好比說 ^^ @@ 或者是其它文字,都是像表達他的內心想表達,絕不是想跟您們挑戰,希望您們能體諒!!
國有國法, 版有版規, 當您按下註冊論壇會員的同意時; 也就代表同意接受版規, 實在不明白; 您在說什麼呢?!
入鄉隨俗...若不能接受這裡版規, 也可以選擇不要進來, 都幾歲的成年人了, 還有什麼好搞鄉愿, 真是搞不懂這些人~
請您也不要違反版規, 另外; 在您發帖時也請注意適切版區, 謝謝! 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
各位長官只是依法行事
「規矩」不要太嚴,「法律」不要太認真,甚至「道德」不要太遵守?這大概是我們不斷墮落的進程吧!
不懂得遵守團體的規矩,進而漠視規定,以觸法為樂,拼命強調個人的偏好(表達內心想表達?難道是文盲不會用文字表達?有現成的表情符號不會使用?)把自己個人的需要抬到半天高,完全忽視了團體規定存在之目的,就是要讓「每個人」都能公平的,不受干擾的表達和溝通.
我不想把一個建議給污名化;但在做這個建議時,到底是什麼想法呢?這種建議,是不是等同於告訴警察「執法規矩不要太嚴,那些在別人牆上塗鴉的,也只是想表達他內心想表達的?」甚至「食品標準不要抓得太嚴,那些用毒性塑化劑的,也只是想表達他想要省成本賺大錢而已」?
「自由」要到什麼程度?無限度的放縱自由,只會讓所有人一起承擔混亂的痛苦.後憲論壇拒絕火星文,注音文,顏文字,多年來讓本論壇成為讀者作者水準都高,沒有污染的環境.這種規矩不但不該取消,更該推廣到別的網站.不信,去坊間沒有規矩的網站,總有大量的文章不知所云,用一堆沒有任何文字意義的「圖畫」在混充著.這是文化的墮落,難道應該提倡?
[ 本帖最後由 SmokeyLT 於 2011-6-7 08:30 編輯 ] 原帖由 jt2011 於 2011-6-7 20:0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站長閣下大人:
其實只要發言人不要言不由衷,好比說 ^^ @@ 或者是其它文字,都是像表達他的內心想表達,絕不是想跟您們挑戰,希望您們能體諒!!
禁用火星文,注音文,只是後憲論壇管理辦法的其中之一,請依規定發文,謝謝你的配合. 團體有團體紀律
沒有紀律的團體叫烏合之眾
烏合之眾只會破壞.不會建設
烏合之眾會傷人也會自傷
所以為什麼有群眾事件時最後都是鎮暴部隊佔上風
這就是紀律的重要
這裡的成員幾乎都是由有很強榮譽心的憲兵兵科退下的
所以更應該注重紀律這件事
個人以為這位哨長
當初您穿上甲服執勤時
您會彎腰駝背?會左摳右摸.甚至靠牆打瞌睡嗎?
您或貴單位的弟兄應該都不會出現這種事吧?
網路上論壇多如牛毛
沒有相當的規範馬上就會被歪魔邪道...就是情色賭..給佔據了
閣下不知道經歷過奇摩家族沒有
為何奇摩家族會關閉
就是因為很多開版版主沒有認真持續的照顧
最後版面都被廣告信.不當情色連結給佔用了
惡性循環之下
也沒人要再進去.最後就是關門大吉.所以奇摩就關掉家族服務
這個論壇
靠各位執行版主的照顧與支持
才有現在的規模
這些都是要人力心力跟時間的成本
稍一放心
很容易步入奇摩家族後塵
所以板規有它的必要性
開版的哨長
你的意見很寶貴
所以眾位執行長跟學長都很誠心的給你回覆.也希望這位學長能諒解並配合
只要您還認同這個論壇的話.. 家有家規.行有行規.走到哪裡都是依樣.規矩是給剛入行的遵循方向.只要你認同這團體.就不會覺得嚴苛.我相信在社會上與人相處也是相同的道理.要先學會尊重別人.而後才會受到尊重.大家共勉之.
回覆 哨長 jt2011 的帖子
報告學長:首先非常感謝您的建議,但論壇成員橫跨不同的世代,注音文與火星文等新新世代在使用網路文字。對於比較早期的學長,恐怕無法辨識是何意?因此我們才制定現行的版規,期使大多數的人都能夠正常無礙的溝通。
一時不慎使用注音文,一般都會由版主或是熱心會員善意提醒,或由版主修改之。如屢勸不聽的狀況,才會有一定的處份。
因此在版規的執行上,相信還是具有一定的彈性,不會一用注音文就讓你game over:handshake 原帖由 jt2011 於 2011-6-7 20:0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站長閣下大人:
其實只要發言人不要言不由衷,好比說 ^^ @@ 或者是其它文字,都是像表達他的內心想表達,絕不是想跟您們挑戰,希望您們能體諒!!
這裡是後憲論壇,9成以上都是憲退的弟兄
憲兵就是守軍紀!重規矩!!
一切按部就班
後憲論壇上定下的規定是我看過所有論壇最多最嚴的
但我能接受並遵守,
因為這是後憲論壇,是我們這群憲兵退伍的弟兄聚集之地
既然我們是憲兵,在這論壇裡遵守版規就等同我們當兵時遵守軍紀一樣
看了您的梯數,是400多梯的老學長了
應該懂這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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