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法警(職務代理人)工作注意事項為何?!
各位長官、學長您們好:學弟此次通過士林地方法院約僱法警(職務代理人)甄選,預定於下週一報到上班,因為學弟未曾有過相關經驗,所以想請教各位長官、學長是否可以提點學弟有什麼應該注意的事項?另外,學弟想請教各位長官、學長,今日學弟接到新北市青溪協會主委來電告知要提報學弟參與七月十一日起維期三天半之後備幹部訓練,雖然主委告知會以公文形式發文,讓學弟可以執該文書向法院請假,但是學弟認為雖然只是職務代理人,但是工作未滿一個月就請假三天半(雖然是公假),是否會有不妥呢?坦白說,學弟對於參與後幹部訓練蠻有意願的,不過…就是有點矛盾耶!希望長官及學長們能夠給予學弟些許意見。謝謝! 原帖由 mp621 於 2011-6-16 00:1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今日學弟接到新北市青溪協會主委來電告知要提報學弟參與七月十一日起維期三天半之後備幹部訓練,雖然主委告知會以公文形式發文,讓學弟可以執該文書向法院請假,但是學弟認為雖然只是職務代理人,但是工作未滿一個月就請假三天半(雖然是公假),是否會有不妥呢?
隔行如隔山; 法警職務小弟一窺不通... 抱歉; 迴避這點... :handshake
不過; 若是後備幹部訓練亦有公文, 當然就是公假無誤, 何來不妥之有?! 兄弟; 別想太多了, 來什麼通知就該辦什麼事, 天經地義, 奉公守法; 沒有錯~ 無不妥~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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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以前可以考法警,35歲以前可以當約僱法警,因為現在公職很熱門,所以每年考法警的人很多,有人考進來之後,約僱法警的工作就沒了,所以你也要準備考法警,才能成為正式的法警,
法警裝備跟警察差不多,但是少了支手槍,工作內容大部分是當開庭時的警衛(穿能久站能跑的鞋),也有門禁管制的警衛,還要值夜班,也有出差機會,加加減減一個月有四五萬元吧,
開庭時會遇到案子,大概就是報紙上社會新聞所寫的那些,什麼人都有,法警主要是維持秩序,為了自保,應該隨身攜帶小型錄影機,有人罵你打你,你才有證據,
士林地方法院有幾個憲兵退伍的法警,所以你不孤單,重點是剛去要多看多聽多學,其他同事間的人情世故就自己體會,
還有一個要注意的就是要守法,不要拿人家一針一線, 職務代理人是該機關出缺,經主管機關核准,在人事行政局考試分發之前空檔期間,進用無國家考試資格,機關自訂學歷以上人員,自行遴選任用。
地方政府以縣〈市〉長的樁腳親戚居多。
任用期間至國家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離職。
所以,職代任職期間不長,因非機關裁撤而離職,亦無資遣費。
代遇最高比照正式公務員5職等以下,但無公保,僅有健保及勞保。
工作時發生狀況,依正式公務員任務及待遇給予,但不能享有公務員的各項生活補助。
青溪協會,雖然是前警總主導成立之後備軍人組織,但非屬政府機關之正式編制機關。
參加青溪組織研習,在公務機關中,是要請事假或休假,不能請公假的。
學長剛到職無休假,要請事假,不扣薪的。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11-6-16 13:14 編輯 ] 我有軍校同學也在地院法警室,憲兵退役後考上法警,工作型態如3哨阿曜
學長所說一樣,別擔心,據我所知,目前有多數地院或地檢法警,蠻多後憲學長,都樂意照顧及提供必要服務,就我高雄而言,就曾押解人犯至地檢署,遇到很多後憲法警學長幫忙,真是有如遇到貴人一般,尤其在SARS期間,人犯從國外攜帶違法物品歸國,根本送不了地檢署,還是靠後憲法警學長幫忙的,回憶一段往事,給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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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各位長官及學長們的指教,您們的建議對學弟而言十分受用!這幾日學弟想過,雖然學弟只是約僱法警,但是這份工作是個難能可貴的經驗,雖然後備司令部舉辦的後備幹部訓練班也是難得的機會,不過既然領了國家的薪水,不管職務是正職人員還是約僱人員,都要做好本份的工作。再次感謝各位學長! 最近也好幾間地檢署有在徵約僱法警,有需要可去事求人看看!!! 最近也好幾間地檢署有在徵約僱法警,有需要可去事求人看看!!! 最近也好幾間地檢署有在徵約僱法警,有需要可去事求人看看!!! 約僱法警..只是約聘人員基本上..大多已送公文..站大門..樓層警衛點
等簡單勤為為主..押送犯人等視情況..主管決定勤務
再者薪資問題..約聘人員..只能依照你的學歷支薪..無法跟正職相比
請假問題..可以報到後..跟你的法警長也是就是你的主管報告
他會有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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