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愚 發表於 2011-12-19 09:58:18

「60梯憲兵軍旅回憶之廿三」基隆憲兵隊任務點滴(二)

調解軍民糾紛
初夏某日晚間約九點,正在憲兵隊二樓準備勤務排晚點名,第三連值日憲兵急步上樓向我報告:「報告憲兵官…據民眾報案…信二路00餐廳有五、六位軍人酒後鬧事…請求派人處裡…備勤已整裝待命…。」
隨即交代值日憲兵:「另增四名非武裝弟兄…隨後支援、警戒…。」
下樓後交代三名武裝待命備勤憲兵:「你們馬上趕赴現場…一位處裡…兩位警戒…沒大問題違紀登記放行…若涉及毀損或傷害帶回隊部後續處理…滋事者逃竄不要窮追…但至少也要給我帶回一個…順便請當事人到憲兵隊…隨後會有幾位弟兄前去馳援…。」
大約十點鐘不到,三個憲兵押著一位年輕人回隊部,隨後跟著一位臉帶傷痕中年人,怒氣沖沖述說事件發生過程,清楚說出滋事者共五人並堅持提告。
找來承辦司法案士官,先到告訴人製作告發筆錄,筆錄完成後請告訴人在場指認,隔日送驗傷單到憲兵隊附卷立案。
年輕人聽當事人堅持提告,頓時臉色慘白全身發抖,經追問說出服役於海軍222艦及同單位另四人姓名,完成筆錄後將其留置憲兵隊拘留所;同時通知海軍第三軍區轉知海軍62.4部隊,將222艦四名犯案艦艇兵送到憲兵隊。
大約在晚上十一點過後,艦長孫0塵中校(海總後勤署少將副署長退)親自帶領另四位士兵報到,經當事人確認是滋事者無誤後請先飭回,交代值日憲兵找人買夜點,準備連夜完成偵訊作業,第二天中午後依法移送三軍區。
部下犯法長官必定連帶處分,孫艦長千請萬託務必幫忙,我以被害者堅持提告,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恐怕幫不了什麼忙,但允諾設法調解讓被害者撤告,請孫艦長明日午後再來。
其實,這種案子並不是什麼重罪,只要完成筆錄畫押簽名後,就可以由單位具結領回就可以了,不必要將人隨案移送,當時我的想法是可能要拖到深夜或清晨,所以請艦長先行回去不要等候。
整個偵訊完成已是凌晨三點多,筆者仔細審閱全部偵訊案卷,發現是三個士兵歡送兩個待退士兵,結帳時覺得帳目不對雙方起了爭執,其中兩個兵藉酒出拳打了被害人(王姓)兩拳,全案如此而已。
軍中事可大可小,大者可以聚眾滋事、傷害、毀損移送軍法審判。小者賠償損失、道歉以軍民糾紛調解了事,前提是要當事人同意撤告。
第二天中午前,王姓被害人持驗傷單到憲兵隊,我就問著:「王先生…你真的還要告他們…?」
「要告…太可惡了…。」王某看似氣猶未消。
「既然要告…我馬上移送軍法…打你那兩個傢伙…再十幾天就要退伍了…我看輕則判一年…重則會判兩年…可憐喔…整個前途都毀了…。」見王姓被害者無言,我繼續遊說:「那沒有動手的三個人…我看也要關個幾天禁閉…你要不要考慮看看…是不是非告不可…?」
「那…長官的意思…?」
「我可沒有什麼意思…要看你的決定…我看這樣好不好…,醫藥費…、損失賠償…、道歉都可以…,只要合理要求我幫你爭取…,如果你不滿意…,我下午就移送…至於怎麼判我們管不著…以後開庭你還要請律師…跑台北…花不來嘛…考慮看看…。」
「醫藥費、損失就不必了…我怎麼知道他們會被關禁閉…。」
「這樣好了…你可要求關在憲兵隊拘留所裡五天…我幫你修理他們…他們艦長等一下會親自來跟你道歉…。」
「長官做主啦…。」
呈半司法士官在旁聽完對談,快速完成軍民糾紛和解書一式三份。孫艦長如約到憲兵隊,代表肇禍小兵向王姓當事者道歉(過程不表),看完和解書內容簽過字拉著我到門外:「陳中尉…謝謝你幫忙…。」
「艦長…不必客氣…憲兵隊是服務官兵…不是找麻煩的…。」
「老實跟你報告…今晚我那艘艦有馬祖運補任務…人手不夠…人是不是讓我帶回去…?」
「對不起艦長…對方撤告條件就是這樣…簽了和解書人還是要留下…不簽人您現在就可具結領回去…案子我只好移送軍區…人手不夠嘛…可以請62.4艦隊部支援啊…。」我因為另有盤算態度很堅持不讓步。
「好吧…還要再次謝謝陳中尉費心…。」孫艦長欣然在和解書上簽字後問著我:「可以看看那幾個渾蛋…?」
孫艦長在拘留所外劈頭大罵五個士兵:「要不是陳中尉幫忙…你們兩個傢伙還想退伍…這五天都好好聽陳中尉差遣…等船回來再算帳…。」
臨送孫艦長憲兵隊時,我就開口了:「對不起…還有點事要麻煩艦長…。」
「什麼事呢?」
「請艦長回去後…寫份憲兵隊監管委託書…連同五人五天糧票找人送過來…如果方便…能不能支援點油漆…因為要裝備檢查缺油漆粉刷營區…。」
「好…好…艦上油漆多的是…要多少馬上派人送來…。」
原來營務會報補給官曾提到,司令部將到營部裝備檢查,請示營區牆壁是否需要粉刷,營長裁示營部購買油漆,粉刷工作由第三連派兵負責。
我看完這個案子,私下建議營長以軍民糾紛調解,油漆請海軍支援、粉刷就由讓惹禍的海軍士兵來負責以示懲誡,營長未置可否只說著:「好吧。」事情就此圓滿落幕。

邱明宗 發表於 2011-12-19 18:24:34

「60梯憲兵軍旅回憶之廿三」基隆憲兵隊任務點滴(二)

報告哨長:
處理手法高明,兩邊多得到好感,並替營上減少經費,而又能美化營區,豎起大姆指說讚。
早期憲兵隊要什麼支援,放個順水人情,幾乎多能達到憲兵隊要求的支援。

kuda1994 發表於 2011-12-19 18:29:10

長官當年年紀那麼輕
處理此事卻是法裡情面面俱到
皆大歡喜
真是令人折服
小弟還特別請拙荊來看
她也是大表敬佩
我們除了驚嘆
當年才二十多歲的長官的超齡處事手碗
更同意長官其實只憑一句話在思考
那就是將心比心
報告完畢

慕愚 發表於 2011-12-19 19:00:21

回覆 副哨 邱明宗 的帖子

憲兵單位窮,需要各有軍單位提供必要的支援,手法要圓潤讓人家高高興興、心甘情願的送上來;藉勢藉端強要給得心不甘、情不願徒招罵名,何苦?

慕愚 發表於 2011-12-19 19:37:20

回覆 3哨 kuda1994 的帖子

謝謝您的溢美讚賞
其實,我讀高中時家父因招構陷惹官非涉訟而輟學,對官場人物深惡痛覺
直到意外當官,感覺人在衙門好修行,至於處世心態將在第廿五篇提到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1-12-19 20:01:09

回覆 4哨 慕愚 的帖子

報告副座:
小弟曾和某位"趴數"頗高的幾位現役友人聊到類似狀況,友人A說:許多檯面上的長官,可能在小官的時後,遇到執勤弟兄嚴正執法而心生不滿,所以對憲兵印象不好?等爬到大官的時後,處理憲兵的事情就比較情緒化了點 。
小弟猜想大概是帶點報仇的心態吧?所以小弟87年在憲校受訓的時後,校長在全校週會時,不只一次說到憲兵是"服務三軍"。

友人B是外調進來的長官,小弟就和長官說,過去憲兵會被友軍認為用違紀換取物資。追根究柢,還是要說憲兵的後勤不好,陸軍營有營部連搞後勤,憲兵營只有勤務排,許多後勤能量和料件都是很缺乏的。再者憲兵勤務特性不同,一天到晚車巡、機巡、護運、押解等,照陸軍的油料標準來配發的話,那會夠呢?
所以只能在缺物資的時後,多出去外面"交朋友",才能換取友軍的支援。不然誰會沒事撥點油、撥點車材給憲兵?

好在小弟是軍中憲兵,本連有全師做後勤後盾,要油有油、要料有料、要人有人。某次226師憲兵連支援三大學官現地偵察,由淡水騎機車一路到新竹來,沒油就直接騎到本師油庫去加。沒油單、沒預約、沒通報,也就直接加滿。大概是油料士很習慣我們連上是這樣加的吧?所以看到憲兵去加油都free:shy:

慕愚 發表於 2011-12-19 20:36:37

回覆 6哨 MP269C570T 的帖子

憲兵隊勤務的態度、觀念,將在第廿五篇結束前談到個人對部屬、對友軍的態度和觀念,這也是到國防部孤軍奮戰存活的條件,敬請期待:titter:

byronliao 發表於 2011-12-19 23:15:09

長官文中所提到的LST-222 中勝艦,
在94年台海危機中,因彈藥運補馬祖作業時,於野柳峽擱淺除役,
那年我那位服役於基隆海三軍區內--陸軍運輸署的二弟,人正在馬祖另一艘運補艦上,

台海危機那一年,運補外島作業,全由資深運輸屬上兵擔任作業
二弟出任務當時,在出海前只與家中通連過一次,過程也不詳細
但能從電話中知道,任務不單純

sp01361 發表於 2011-12-19 23:21:35

回覆 哨長 慕愚 的帖子

依長官所述,真可謂軍中事可大可小.,端看裁決者之自由心證.
在憲訓中心受訓時的連長有一次在談天時提到,「將來你們都會分發到各個憲兵單位服役,如果有機會在憲兵隊擔任巡邏值勤任務,在登記友軍阿兵哥的違紀時,如果在登記之前,他們的違紀事項已改進,要切記你登記了他們回來,你有什麼好處,但他們被你登記回去之後,他們可能會被關緊閉,我們要【將心比心】,大家都是當兩年兵的,【得饒人處且饒人】,儘可能給人改進的機會...........」.這些話我記在腦海裡,就算已退伍20幾年了,我還是記憶猶新.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0 07:19:13

回覆 8哨 byronliao 的帖子

當時只知道是海軍LST-222中字號運輸艦,並不清楚它叫中勝號。70年視察馬祖時搭的就是這艘運輸艦,艦長陳0雄中校後來還在聯二同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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