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愚 發表於 2011-12-22 17:54:04

「60梯憲兵軍旅回憶之廿七」初生之犢不畏虎

調憲兵司令部情報處服務後,如同文職人員正常上下班的生活,這都是軍人夢寐難求的職務,但畢竟都是短暫或者過渡時期,時間到了必然要外放部隊歷練,這都是職業軍官所不能逃避的現實,便開始評估是否繼續在軍中發展這個嚴肅問題。
既然已經佔了少校缺,在任參某職期間只要不出大錯,民國63年篤定晉陞少校,都要面對兩個不可逃避的選擇。一是下部隊經歷連長,二是派調查隊當分隊長;惟當時已經結婚成家安逸慣了,屆時勢必陷入退伍和留營兩難。(前處長曾說還要幹六年,差不多符合屆退時間點)。
此時陸官校新制正期軍官,已陸續分發到憲兵單位服務,當然是計畫培養成為憲兵部隊骨幹,將是部隊指揮官階層優先人選,候補軍官班出身難以爭鋒,因此決定如果下武裝部隊寧選退伍一途;因此,朝憲兵情報路線發展,對我而言將是最佳選擇。最好一直留在司令部裡當個參謀別外調,哪怕少校幹到底也無悔,就不想受我不願意受的鳥氣。
在那個時代有一句貼切的傳言,官校正期軍官是嘴巴吃人蔘的驕子,時間到該升就要升、該調就要調,學經歷按步就班來,自然是平步青雲;候補軍官班名如其實,接替不上才輪到你來銜接替補,當時被戲稱是屁股塞人蔘的軍官。並不是抱怨而是事實,我確實看清這點也就沒什麼好爭的了,一切順其自然隨遇而安吧,先把業務職責做好再談後來的事。
情報處第三科的職責,負責與部外各情治單位專案合作,如與調查局、警總保安處、省警務處、國安局00專案、00專案等等,這些都是以政治案件為主(我也不知道內容);我負責憲兵各調查隊「刑事(情報)器材」管理,承辦「重大刑案偵辦」業務外,尚兼任警備總部保安處「新安小組」、「維安小組」專員。
「新安小組」就是新聞安全檢查小組,不是行政院新聞局檢查新聞內容,動則停刊幾天大權在握那種;單純負責總統蒞臨場所(如元旦、國慶大典、官校訓話、校閱部隊等),對攝影記者照相器材安全檢查工作。是由警總保安處、國安局五處、調查局五處、刑事警察局、情報局、憲令部、特情室等單位聯合組成。這些單位成員除執行任務外,還不定時安排參觀各單位暗房作業、交流攝影技術。我是有暗房在司令部二樓與刑事調查隊共同使用,因緊鄰政戰部主任楊0雲將軍辦公室,設備簡陋不好意思邀請;但卻學到脫膜照相(不用相機)及彩色暗房作業技巧(60年代開始有彩色照片)。
「維安小組」由警備總司令下達派令,不定期至全省各地公營廠庫、機場、電廠、水庫鄧重要設施,隨機下達各種可能突發狀況,測驗當地警備、憲、警、調單位協調、應變能力;由警總保安處組長和承辦參謀、省警務處保防室專員、調查局專門委員及憲兵司令部派員組成專案小組。可能是我年輕點子多,整得各情治單位疲於拼命,被小組暱稱「頑0豹」雅號。
回歸承辦有關重大刑案偵辦部份:刑事案件由地區憲兵隊負責偵辦,視案件需要由上級指揮部協調調查第六隊支援,這類刑事案件歸司令部警務處管;本文所稱「重大刑事案件」,是指高度敏感刑事案件,如葉0隆劫持美軍機案、桃園憲兵隊失槍案及北投0家滅門案等(恕不另文撰述)。
有關刑事器材部分:憲兵學校照像、驗槍、測謊等檢驗儀器,屬教學器材歸司令部警務處管;情報處所屬共有六個調查隊,1~5隊以政治偵防、情報蒐集為主要任務,編裝表裡並無任何器材裝備。第6隊配屬202指揮部為刑事調查隊,除測謊、指紋採取、照相器材設備堪用外,並無其他先進刑事裝備器材。
簡單說,憲兵情報部隊從大陸特高組,到台灣改編為憲兵調查隊,從來沒有人重視過情報裝備,甚至連編裝表除人員編制、車輛、武器、被服外,沒有編列任何支援情報任務所需裝備;就連第6隊支援刑案偵辦所使用器材,是因應需要臨時採購,這讓我有了著力點來發揮。
其實,高司幕僚不但要把業務職掌處理好,還要以前瞻眼光看待部隊未來發展,我是可以每天準時上下班輕鬆自在,但總覺得不管屆時是留、是退,在憲兵史上能留些紀錄。
因此,我就參訪所見、在調查隊時期個人感受,考量當時局勢對憲兵情報任務、調查隊編制、裝備、現況及未來趨勢作檢討分析,在科長和老營長協助潤飾下,終於在61年完成「憲兵調查隊未來發展芻議」專題研究報告,針對問題提出應興應革建議,這裡面涵蓋「改編調查隊」、「革新憲兵情報(刑事)裝備」和「組織退伍憲兵」三大項;即獲司令王永樹中將支持,責由情報處積極推動執行。
這本該一科首席該分工管控進度的,其中只有「革新憲兵情報(刑事)裝備」是我業管事項,其他兩項則是情一科該管的業務,是我捅的馬蜂窩?還是欺負我年輕官小?通通要我一力承擔後續繁瑣複雜作業。
好極了!好極了!要完成這龐大工程三五年未必搞得定,到時候誰敢把我外放,這不正是我想要的嗎?:titter:

http://img.live-beta.com/201112/22/19893_1324551822fhph.jpg
新安小組全體成員合影於中山堂前

asun 發表於 2011-12-22 21:24:56

回覆 哨長 慕愚 的帖子

請教副座:

特情室與情報局納編新安小組,是否借重他們在攝影器材方面的知識?

這兩個單位的主要任務範圍基本上與治安無關,派員參與新安是有點怪。

而且那個年頭新聞單位使用的攝影器材應該不複雜,動用這麼多單位的人成立新安,好像陣仗太大了點。

說到新安,怎麼名聲響亮的警總政六處沒有加入呢?政六是否才是 此事的主管單位?

survivor 發表於 2011-12-22 21:40:16

原帖由 慕愚 於 2011-12-22 17:54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其實,高司幕僚不但要把業務職掌處理好,還要以前瞻眼光看待部隊未來發展,我是可以每天準時上下班輕鬆自在,但總覺得不管屆時是留、是退,在憲兵史上能留些紀錄。
因此,我就參訪所見、在調查隊時期個人感受,考量當時局勢對憲兵情報任務、調查隊編制、裝備、現況及未來趨勢作檢討分析,在科長和老營長協助潤飾下,終於在61年完成「憲兵調查隊未來發展芻議」專題研究報告,針對問題提出應興應革建議,這裡面涵蓋「改編調查隊」、「革新憲兵情報(刑事)裝備」和「組織退伍憲兵」三大項;即獲司令王永樹中將支持,責由情報處積極推動執行。
報告副座
若每個軍官都有您當初這種想法,那麼現今的國軍就有可能是另一番樣貌。

從您故事這裡就可以看到現在的憲兵刑鑑中心及後備憲兵雛形原來是這樣出來的,當初的小樹苗如今也已長成大樹,尤其是後憲組織更是越形壯大~{挺你}
之前紅土伯長官在憲兵刑鑑工作:『刑鑑菁莪.精準超凡』一帖中就有提到您了
連結:http://www.rocmp.org/thread-11787-1-8.html
原帖由 紅土伯 於 2007-1-19 00:5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個人曾經在民國87年前後,和王文甫副司令聊到憲兵刑事技術(鑑識)的今昔,副司令說當年某個上級單位長官(個人可能沒聽得很清楚或者已不記得)非正式的向他提議,他才指派專人(陳O,後來好像升任聯二資訊中心主任)規劃,個人有幸,在開始規劃之前,進入『刑調組』,依陳參謀指示,提15年長期裝備需求。所以認真說,開山祖師應該是曾先後擔任過兩次情報處長的王副司令。


PS.您當時的雅號是頑皮豹嗎~:titter: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2 23:29:18

回覆 副哨 asun 的帖子

是的,特情室林0生上校還是彩色相片沖印專家,軍情局徐0先上校是相機專家。
那個年代有什麼好奇怪,安全無虞的專家要用誰,誰管?
出差領差旅費誰管陣仗大小,總有因公不能到的吧。
保安處。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2 23:42:40

回覆 3哨 survivor 的帖子

在那些情治前輩面前我的刁鑽是有名的,還專制警總港檢單位洩心頭之恨:titter:
其實當時已經結婚想圖安定,不搞個花樣隨時外調任人擺佈,那就不叫慕愚
慕愚啥意?懂嗎?:titter:

cinematsao 發表於 2011-12-26 12:55:57

報告副座
直到今日
警備總部雖然已經走入歷史了
但是負責正副元首蒞臨前的新聞器材檢查單位
還是叫做新安小組耶........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6 13:42:09

回覆 6哨 cinematsao 的帖子

如今手機照像這麼發達,新安小組恐怕就沒有威權時代那麼好搞囉,還好新安小組只負責記者典禮台周邊新聞記者照相機檢查工作,走訪民間行程就不歸小組負責。

cinematsao 發表於 2011-12-26 15:57:09

回覆 7哨 慕愚 的帖子

報告副座
目前新安小組攝影器材安檢的場所
是無論正副元首要去公家機關或是私人場合
他們都要到達現場對所有的攝影器材安檢
不管是記者的或是一般民眾的
都必須登記造冊掛牌

不過
說穿了
現在的檢查
大多也是流餘形式
並沒有真的很謹慎.....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6 16:34:15

回覆 8哨 cinematsao 的帖子

不錯!
記得當時作業程序是:由聯指部先將觀禮證寄給報社,邀請指派攝影記者前來拍是報導,報社造名冊先送到新安小組備查。
新安小組人員憑證驗明人員身分,檢查照相器材及所帶材料包無安全問題,個別掛上檢查安全證後入場攝影。
至於會場安全措施則歸警衛官負責。

sharka 發表於 2011-12-26 16:46:57

曹導學長說的沒錯,現在的新安小組掛牌真的是掛的「心安」的......
尤其現在攝影袋口袋這麼多,隨便看一下攝影器材就掛證。我說真的,要是一顆鏡頭挖空後,要藏爆裂物真的輕而易舉。
光是相機開機給新安小組看,我還真不知道這個有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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