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夜狂歡 憲兵酒駕撞人逃逸
空軍佳山基地憲兵營劉姓中士,6日凌晨擅離職守,而且不假離營到花蓮市KTV與朋友徹夜喝酒狂歡,在清晨5:00返回營區時,在距離營門口約500公尺前,涉嫌酒駕撞傷人後逃逸,經警方追查後,軍方立刻將這知法犯法的士官記大過處分,並移送法辦。電線桿受到撞擊劇烈搖晃,之後有部黑色自小客車高速駛離,發生 在5月6日的凌晨5:00多左右,由憲兵劉姓中士駕駛的黑色轎車,疑似酒駕加上趕時間超速,撞到一旁的機車,機車反彈後再上電線桿,機車當場變成一堆廢鐵,騎士的手部受到骨折,但是撞人的轎車並沒停車下來查看,反而加速逃進空軍佳山基地裡面。
警方後來查出肇逃的駕駛是一名現役軍人,直到警方找上門,軍方才坦承憲兵營的劉姓中士,當時是不假離營,到KTV與朋友徹夜喝酒狂歡,為了趕回部隊點名,才會超速惹出車禍,憲兵是軍中的警察,卻知法犯法,軍方的內部管理出了很大的問題。
http://tw.news.yahoo.com/%E5%BE%B9%E5%A4%9C%E7%8B%82%E6%AD%A1-%E6%86%B2%E5%85%B5%E9%85%92%E9%A7%95%E6%92%9E%E4%BA%BA%E9%80%83%E9%80%B8-080230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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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SmokeyLT 於 2012-5-9 07:29 編輯 ] 少數的害群之馬,破壞單位的榮
譽及紀律,個人必須接受法律的
制裁,實在是不智之舉,自毀前
程。 這樣的幹部可以領導弟兄嗎?還有這樣的士官是忠貞軍風下的恥辱毀了自己更傷了憲兵的形象:chr: :chr: :chr: :chr: :chr: 都中士了還不假離營飲酒
酒駕肇逃
在這之前肯定還有不為人知的
豐功偉業
不自愛的空軍憲兵 記大過有用嗎??
直接送禁閉3個月,然後再依法論法該記過就記過、該法辦就法辦
他不只毀了自己也毀了整個憲兵:lol: :lol: :lol: 這就是空軍警衛憲兵脫離憲兵司令部管制後,才會有如此重大違紀事件
雖冠上憲兵之名,但不是憲兵司令不可以管制的,屬於空軍司令部管制
如今!憲兵又要揹黑鍋,這黑鍋卻是所有憲兵承擔
請正視此問題的嚴重性,可否回歸空軍警衛營番號,別再用憲兵的名字了 又脫序了
哎~名節又在次往下滑落:chr:
軍不嚴~難成氣候
軍紀鬆散~必鑄大錯 原帖由 張致華 於 2012-5-10 01:10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這就是空軍警衛憲兵脫離憲兵司令部管制後,才會有如此重大違紀事件
雖冠上憲兵之名,但不是憲兵司令不可以管制的,屬於空軍司令部管制
如今!憲兵又要揹黑鍋,這黑鍋卻是所有憲兵承擔
請正視此問題的嚴重性,可否回歸空 ...
請問學長~
之前因某專案..機場空軍警衛營移編憲兵司令部改穿憲兵服值勤
如今又因某案..機場值勤的憲兵又被移編回去屬空軍司令部管制
這事我了解一點點..
以下是我的疑問
1.他們是不是憲兵?
2.值勤還穿嗎憲兵服? 又是個老鼠屎丟臉自私的傢伙,現在軍人身份就能違規還犯法將來對社會有何用?
我最討厭酒駕肇事的行為多少家庭破滅的新聞聽到都覺得刑罰太輕了,簡單來說好像殺人工具一樣,撞死人只有那一點刑則比殺人傷害罪還輕,真不知立法諸公是為了保障自己還是老百姓,喝酒開車為何沒本事坐計程車?有必要嗎?如果改判吊銷架照終身不得考照,致人死亡判死刑或無期徒刑賠償受害者合解改減至有期徒刑這樣重罰才對!
我有親戚女兒被撞昏迷急救,駕駛者已經累犯無照了!警察做筆錄要辦他結果他老兄裝傻甚麼也不賠,一付人肉鹹鹹隨便你不在乎只想等法院辦他拿他沒皮條的老油條,最後女兒送榮總救活了家人在醫院照顧忙不過來,對方已準備完畢脫產及動手腳賠償不到一毛錢,假扣押不到任何一件事,白白被撞傻了因人未死也罰不了甚麼!法院開庭還敢說沒錢賠不了一毛錢,看要如何?這是甚麼法律呀!只是保障犯罪者的輕重不是保障老百姓的安危!真是可惡極了!
酒駕一定要重罰!老百姓才有安全,敗類才有警悌會花計程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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