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早就提出來關於替代役教召的問題了
其實,我在服替代役退伍後,我有跟內政部提出關於「要是教召,我們該做什麼」的討論話題。結果至今,仍然沒聽過替代役要教召,就算要教召,我們不知道要做什麼。是不是還要跑公文,還是說照顧老人,要不然就是要我們拿盾牌做鎮暴操抵禦抗爭民眾嗎?可是,我看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80611/30639661
這則新聞,我覺得我實在太感慨,為什麼我當了替代役,至今仍然沒有教召。對當過國軍的人而言,四年教召三次,確實有點多,而報導中敘述到替代役不是軍人,難道內政部的資料調查是調查好玩的嗎?
http://www.epochtimes.com/b5/7/11/24/n1912589.htm
如果真的要,我有具體的建議。那就是一些救災工作,除了由國軍的官兵弟兄實行外,替代備役也可以成為救災的角色。還有很多如一些獨居老人的照顧,因為沒有錢請外勞或看護者,替代備役也是可以成為獨居老人的好幫手。我當然不想成為鎮暴抗爭民眾的輔助角色,因為軍民一家的理念,我相信至今仍然是存在的,為什麼要用抗爭表達自己的不滿呢?
但是,為什麼腦袋瓜結構與別人不一樣的內政部官員們,就是不好好想一想呢?替代役給人「爽兵」的負面形象,已經很讓人受不了了,怎麼不為替代役建立更良好的正面形象呢?至少多一份人力,還可以幫助這個社會更多一點點,是不?
如果我有認識的軍人朋友,我真想替他去參加教召(因為我說過我最敬重的是軍人),可是這樣是違法的,似乎不太可行。 原帖由 ishigaki 於 2012-7-6 23:04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其實,我在服替代役退伍後,我有跟內政部提出關於「要是教召,我們該做什麼」的討論話題。結果至今,仍然沒聽過替代役要教召,就算要教召,我們不知道要做什麼。是不是還要跑公文,還是說照顧老人,要不然就是要我們 ...
1) 請問當初服替代役,是您個人意願去做選擇的嗎?因為當今替代役已不限定無法服常備役的人才能去,我很多朋友體位是可以服常備役卻自己依據替代役申請流程去當替代役.
2) 替代役是給那些不能或不願意服常備役的人一個履行國民義務的管道, 若您當初是出自個人意願去服替代役,那也代表您間接認同這個體制;替代役本來就不完全是常備部隊的型態,役期結束後自然也不會比照常備部隊去召集訓練,所以不太懂你想要爭取的是什麼?!
3) 我對替代役的確是不了解(因為沒當過),但我只想說"選擇你所愛,愛你所選擇"...除非因為身體狀況真的不允許,在對國軍敬重的前提下去服常備役還是比較能夠有機會為部隊與國家效勞..而退伍後的軍階晉升榮譽,也只有常備役或志願役才有,替代役也不可能會有這種機會
4) 我並無任何貶抑的意思,只是覺得當前制度已經很清楚了,想清楚後去選擇然後就去接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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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 1: 當初服替代役,確實是我自己的意願。其實我當時是抽到兩次空軍,但據說防砲的學長說會很操,加上當時內政部在一些媒體上宣導替代役的理念,我是因為看到穿警察制服很帥(加反光背心),因此我才入替代役的。但想不到不是我想的那樣,加上許多我不喜歡、我不認同的理念,因此退伍後才討厭警察的。想當替代役,當然是可以經過申請的,當然,您的朋友若是認同替代役,也是可以經過申請去服的。但他們的想法是什麼,請教他們很清楚。Ans 2: 因為許多人說替代役不用教召,而我也跟內政部的官員討論過我們是否要教召的事情,而內政部也收集過我們的個人資料,目的就是希望是否可實行所謂「替代備役」的政策。由於我們真的不具備軍人身分,即使是管理幹部,對我而言,那也不是一個真正軍人的階級可以比較的(真的管理幹部們,對不起我真的是這樣說的,所以如有得罪處,請原諒)。如果內政部真的要實行替代備役的政策,那就實行給社會看,以免被其他國軍服役中或退役的人說替代役真的太爽,連教召都不用。
Ans 3: 我就是後悔當替代役了,因為:一、警察役真的很操,儘管國軍的一些軍種也可能很操,警察役還被戲稱為「替代役中的海軍陸戰隊」,由此而知那沒有說每個替代役是很爽快的。我覺得我有了軍隊中的階級,雖然是無形的東西,至少那是一種榮譽感,無論是上等兵退伍還是下士班長之類的階級退伍,我一樣也珍惜。警察役的管理幹部是建制警察當中的小隊長(類似國軍的班長)、分隊長(類似國軍的排長)、副中隊長(類似國軍的輔導長),以及中隊長(類似國軍的連長),我們是沒資格「管」學弟的。更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我不喜歡警察的那一張嘴臉,因為我曾經不小心得罪過一個建制警察,時常被電,即使他被調職到台中了,仍然不忘對我復仇。或許那只是一部份,但我早就對警察的印象太失望。
Ans 4: 如果我們能夠回饋社會,讓大家知道替代役對人民有什麼很大的幫助,即使退伍後仍然可以繼續服務社會,那是更好不過的事情了。至少教召不再是國軍退役軍人的事情,而是連替代役也要一起實行的事情。希望內政部不會忘了才好,因為收集資料的目的是真的有用,而不是再等替代役走入歷史後,就把我們給忘了。如果是這樣,我乾脆建議內政部再找這些替代役役男再服國軍兵役比較好,這樣才能對那些常常請去教召的人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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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學長小弟去年是在分局當武代的,也正因為接了這個別人眼中的涼缺,更加讓我體會到各個職務有爽的地方,自然也有累的地方,以前武代純爽的時代早過去了,因為當武代的是兵,不再是軍士官。
接了這職務的前二個月我每天睡不到5小時,因為晚上要回去卡夜哨。連部撤回我們據點的那晚,半夜搬武器、搬彈藥,然後照樣卡夜哨,下哨6點直接換裝去分局執勤,說到這也許有學長會認為武代在分局可以補眠,可惜答案差了十萬八千里,武代不只不能補眠,連上弟兄午睡可以睡整整2小時,武代有一半就該偷笑了。那天在警局看著每天都能見到的替代役,看著他們比我這人稱的最爽缺還爽,同樣三餐吃自己,領的還比我多,有人知道我有多羨慕嗎? 有些逃避公務的行為我就不說了,畢竟那是個人行為,不足以代表所有替代役。
所以小弟我對於有人把替代役拿來跟常備役比較,然後說替代役很辛苦,甚至是警察役最辛苦的這種說法實在是完全無法認同。因為我所看到的所謂最辛苦的警察役,竟然比憲兵中最爽缺的還爽,之後再拿替代役跟常備役相提並論,這樣叫常備役的弟兄情何以堪?
另外,得罪警察之後被找碴所以就討厭警察這點,小弟也無法苟同。因為首先應該自我反省,找出原因,不管原因出在誰身上都加以解決,我也得罪過警察學長,因為情資回報過快,差點害到整個勤指中心,學長超生氣的咧,經過溝通錯確實在我身上,那我就誠心道歉嘛,即使短時間仍存有芥蒂,我退伍的時候還不是開開心心一起吃飯,學長還親自烤桶仔雞咧。在連上,我也很討厭連長,因為他常出現的突發奇想都會搞到我,但我還是跟他好好相處,甚至把軍士官當武代時才有的福利爭取到不少。至於憲兵中對武代有誤會的人是一卡車,可是我都能一一排除他們的成見,包含士官在內,開心打屁聊天,升一兵之後小弟卡哨的次數一隻手就算的出來,就算有哨也是安官,每天睡滿8小時根本爽(雖然常因為壓力而失眠...)
總之,遇到衝突不要感情用事去硬拼,而是該化解於無形,拼得頭破血流對誰都沒好處不是嗎?像學長您就因此討厭警察一輩子...何苦呢? 原帖由 ishigaki 於 2012-7-7 00:11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Ans 1: 當初服替代役,確實是我自己的意願。其實我當時是抽到兩次空軍,但據說防砲的學長說會很操,加上當時內政部在一些媒體上宣導替代役的理念,我是因為看到穿警察制服很帥(加反光背心),因此我才入替代役的。但想不到不是我想的那樣,加上許多我不喜歡、我不認同的理念,因此退伍後才討厭警察的。想當替代役,當然是可以經過申請的,當然,您的朋友若是認同替代役,也是可以經過申請去服的。但他們的想法是什麼,請教他們很清楚。
Ans 2: 因為許多人說替代役不用教召,而我也跟內政部的官員討論過我們是否要教召的事情,而內政部也收集過我們的個人資料,目的就是希望是否可實行所謂「替代備役」的政策。由於我們真的不具備軍人身分,即使是管理幹部,對我而言,那也不是一個真正軍人的階級可以比較的(真的管理幹部們,對不起我真的是這樣說的,所以如有得罪處,請原諒)。如果內政部真的要實行替代備役的政策,那就實行給社會看,以免被其他國軍服役中或退役的人說替代役真的太爽,連教召都不用。
Ans 3: 我就是後悔當替代役了,因為:一、警察役真的很操,儘管國軍的一些軍種也可能很操,警察役還被戲稱為「替代役中的海軍陸戰隊」,由此而知那沒有說每個替代役是很爽快的。我覺得我有了軍隊中的階級,雖然是無形的東西,至少那是一種榮譽感,無論是上等兵退伍還是下士班長之類的階級退伍,我一樣也珍惜。警察役的管理幹部是建制警察當中的小隊長(類似國軍的班長)、分隊長(類似國軍的排長)、副中隊長(類似國軍的輔導長),以及中隊長(類似國軍的連長),我們是沒資格「管」學弟的。更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我不喜歡警察的那一張嘴臉,因為我曾經不小心得罪過一個建制警察,時常被電,即使他被調職到台中了,仍然不忘對我復仇。或許那只是一部份,但我早就對警察的印象太失望。
Ans 4: 如果我們能夠回饋社會,讓大家知道替代役對人民有什麼很大的幫助,即使退伍後仍然可以繼續服務社會,那是更好不過的事情了。至少教召不再是國軍退役軍人的事情,而是連替代役也要一起實行的事情。希望內政部不會忘了才好,因為收集資料的目的是真的有用,而不是再等替代役走入歷史後,就把我們給忘了。如果是這樣,我乾脆建議內政部再找這些替代役役男再服國軍兵役比較好,這樣才能對那些常常請去教召的人才公平。
all I want to say is 既然選了就面對它,除非你是因身體因素不得已才來當替代役;否則在去之前你應該都要想到它可能會帶來的利與弊..替代役本來就是給不能或不願意服常備役的人一個回饋國家的管道,所以它沒有辦法像常備役或志願役那樣子在退伍後回部隊甚至晉升軍階。 就像後備軍人輔導組織也都是要常備役退伍的才能加入,替代役不是在這個體系之內所以也不可能被接受... 很多事都不是像自己原本想像的那樣,就像哨長一樣,原本可以進入空軍防砲服役,
但聽說很操,又認為警察制服很好看?您當兵前不知道替代役穿的制服跟警察不同嗎?
原本有機會進入空軍步兵玩槍玩炮的哨長,最後選擇了很操的"警察替代役陸戰隊"!
一切都非如哨長所願與當初的想像,我相信哨長應該很懊惱!
很明顯的,哨長您直到現在,都還不認同您曾經服務過的單位,
我所知道有建制人員跟替代役成為莫逆之交的,
我也遇過好幾位在保一替代役退伍後,又苦讀兩年考基特班回來變成正式警察人員的!
當過北投武代的學長,您的觀念是非常正確的,以前的武代更硬,更辛苦!
武代,代表該隊隊長,理論上平起平坐,彼此認同,也是人際關係拓展的一種磨練,
分局週報,分局長主持,包含各所所長,隊長,各組組長,一般警員小隊長都沒資格參加,
但是武代卻是可以光明正大的坐在自己專有的位置上,聆聽屬於分局內部機密的會議!
這就是分局對於武代的認同!雖然只是憲兵隊派駐分局的一位士官或兵,但終究有其地位與重要性!
我不知道哨長是否曾經支援過外面的所隊?何不將您個人服警察替代役的際遇,用正面的心態來看待!
至少,您曾是鎮暴部隊的一員,您曾服役於警察單位,您使用過警察裝備,這樣想不是很好嗎? 替代役是在精兵政策下,及法律義務下的權宜作為。
教點召制度亦由士兵45歲除役前,改為退伍後8年內;都是因為法令以不符局勢,且浪費過多社會成本。
教點召是年度計畫內執行,為動員作準備。而救災等突發狀況,無法於先前計劃。且若真有災難事故即動員替代後備力量,應該也會造成不小民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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