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偷渡陸攝影師登艦 惹惱海軍道歉稱「求好心切」
政治中心卅綜合報導國有國法!「豆導」導演鈕承澤日前為新片《軍中樂園》到海軍左營營區勘景,軍方事前約法三章,中國籍人士絕不可進入軍事禁地,未料鈕無視規定,私下讓中國籍攝影師曹郁冒名混入軍港,拍攝軍事設施。海軍司令董翔龍知情後相當震怒,聲明海軍不會再協助《軍中樂園》拍攝作業,同時不排除對鈕本人或電影公司提告。
《軍中樂園》故事背景設定在1960年代,以喜劇軍教片方式重新詮釋國共對峙,籌劃拍攝的原子映象電影公司,去年底申請國防部協助拍攝,國防部也在今年2月26日同意幫忙,但前提是劇組內中國籍人士不得進入營區。
為了讓拍攝順利進行,鈕承澤在5月24日曾親自拜會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希望相關單位能為對岸知名攝影師曹郁開個特例,但接見的軍方人士還是緊守立場,回絕了鈕的請求。
沒想到鈕承澤不死心,6月1日上午率領劇組搭遊覽車到左營軍港勘景時,竟讓曹郁冒名頂替他人,騙過海軍安全查核混入營區,登上LST-208中訓軍艦,鈕跟曹2人還在艦上合照。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強調,國軍有明確規定,包括軍事設施、營區等,均不得讓中國籍人士進入,國防部已要求海軍司令部查明疏失及追究責任,海軍對鈕承澤及該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
曹郁曾因電影《可可西里》、《南京!南京!》2度獲得金馬獎最佳攝影獎,人在土耳其的鈕承澤透過電影公司解釋,他是為了拍好這部電影,因此未注意相關規定,「這是不對的,我們已深刻的檢討及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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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導偷帶 陸攝影師登軍艦
軍方大怒 拒再協助 鈕承澤道歉
2013年07月03日
【王烱華、張哲鳴╱台北報導】導演鈕承澤(豆導)新戲《軍中樂園》預定八月開拍,六月一日鈕率劇組到海軍左營軍港內勘景,竟違反事先約定,讓中國籍攝影師曹郁以假冒中華民國籍人士方式,矇混進入左營軍港,拍攝軍事設施。海軍司令董翔龍獲知後震怒說:「海軍拒絕再協助《軍中樂園》及鈕承澤的拍攝作業!」
鈕承澤昨人在土耳其,他透過籌拍的原子映象電影公司表示:「為了拍好這部電影,對於相關規定並未給予應有的注意,這是不對的,我們已深刻的檢討及反省。」電影公司也轉達鈕承澤的歉意表示,「我們深感歉意,並會善盡後續溝通事宜。」
事先聲明卻不理睬
國防部將領說,籌劃拍攝《軍中樂園》的原子映象電影公司,去年底向文化部申請國防部協助拍攝事宜,國防部在今年二月二十六日同意申請。因申請企劃書載明工作人員有中國籍人士,國防部特別向電影公司聲明,中國籍人士不得進入營區。
國防部表示,鈕承澤在五月二十四日曾拜會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再度提出希望能讓曹郁進入營區拍攝,曹郁曾因電影《可可西里》、《南京!南京!》二度獲得金馬獎最佳攝影獎。但接見官員還是當場拒絕。
知情的國防部官員說,六月一日上午,鈕承澤到左營軍港勘景時,電影公司所提出進入營區的二十三名人員名冊中並沒有曹郁,全是中華民國籍;但海軍仍進行安全查核,當天也在遊覽車上核對身分,據了解,曹郁是以冒名頂替方式登上LST-208中訓軍艦上勘景,鈕還與曹郁在艦上合照,約在中午十二時才離開左營軍港。
「中國對台有敵意」
因日前國軍也支援探索頻道(DISCOVERY CHANNEL)進入營區拍攝特戰部隊訓練情況,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標準不一。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強調,中國對我仍有敵意,且進行針對性軍事部署,因此國軍早有明確規定,包括軍事設施、營區等,均不得讓中國籍人士進入。
羅紹和說,國防部已要求海軍司令部查明疏失及追究責任。海軍司令部發言人聞振國說,海軍對該公司及鈕承澤保留法律追訴權。
拍《軍中樂園》掀波
鈕承澤正籌拍的《軍中樂園》,男主角為金馬影帝阮經天,電影情節描述一九五八年八二三砲戰後,發生在金門小島的故事。
鈕承澤(47歲)
●經歷:童星出身,曾演《小畢的故事》、《風櫃來的人》;2002年成立紅豆製作,擔任導演
●電影票房:
◎2010年《艋舺》全台2.6億元
◎2012年《愛》全台1.7億元
●獎項:
◎2008年,以《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獲金馬獎「國際影評人費比西獎」
◎2012年,以《愛》入圍金馬獎最佳導演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國軍支援拍片規定
●對象:國內合法登記影視事業者或經主管機關審認資格、推薦的外國影視事業
●原則:
◎內容須符合國家立場與政府政策,無爭議情節或有助於增進國防意識
◎不得影響單位戰備演訓、官兵權益與生活作息
◎拍攝須不違反軍事安全之法令規定
●範圍:
◎軍事資訊
◎人員、武器、裝備參與演出
◎營區、訓練場、工事等靜態場景及人員活動、訓練取景
●管制:
◎進入營區拍攝人員應完成審查、登記等管制措施;並派員隨行及告知安全管制與限制措施
◎未經核准,擅自提供政府資訊或支援者,按情節懲罰失職人員
資料來源:國防部
引用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703/35122818/%E8%B1%86%E5%B0%8E%E5%81%B7%E5%B8%B6%E9%99%B8%E6%94%9D%E5%BD%B1%E5%B8%AB%E7%99%BB%E8%BB%8D%E8%89%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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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在這位導演的FB看到這麼一段:最近發生的事,讓我有機會反省:拍電影的人為了想拍出厲害的作品,常常 無所不用其極,擅用權宜之計...是到了該檢討的時候!我應該更謙卑 更溫柔 對一切更感激 更尊敬...
引用自: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0151783272976584&id=206269061583&comment_id=29610496¬if_t=like
而根據在其FB上有網友的留言指出:第一次申請進入軍區就有大陸人士在內,遭到退件拒絕,第二次申請還是退件,第三次就直接冒用身分了怎麼會不知道,由此可知的更可惡更惡質
蘋果日報的新聞,看起來整件事情還是被讀者爆料才外傳,小弟認為,這個道歉根本就是很假,因為一定是軍方規定在先,劇組答應才獲准拍攝,卻用什麼求好心切,無所不用其極的權宜之計來替自己找藉口,明知就是不行所以才用冒名,這些犯法的事實已經存在,建議國防部應該積極處理。 不用多說, 沒有藉口, 沒有特權, 沒有例外!
違法就是依法辦理, 並追究相關人員疏失. 在怎麼有名的公眾人物,違反任何法令都不對,更不要說是涉及國安的部分。
雖然現在有太多的方式可以刺探軍機,不管是打入、還是拉出,既然法有明訂,軍方又不斷提醒,那就是不對。沒有什麼模糊的空間,甚至求好心切的藉口。
同意樓上弟兄的意見
軍方規定,有其原因,導演可以請其他攝影師代勘場地,沒有非誰不可的,像我們這樣優秀的退伍了,憲兵部隊還不是一樣在運作,犯規就是犯規,軍方應明快處理! 原帖由 survivor 於 2013-7-3 12:53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海軍對鈕承澤及該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 ...
法律上對於公訴罪無所謂「保留追訴權」,國防部到底在幹什麼?
顧念國片發展?要嘛你就不提,私下叫那顆痘寫個悔過書、罰做伏地挺身就算了!
今天既然發言人都出來講話了!還在講什麼「保留追訴權」?
這種惡劣行徑,已非過失了!國防部若不告!就等著被告吧!
鈕承澤偷渡陸攝影師登艦 惹惱海軍道歉稱「求好心切」
這部電影未開拍前,就闖出禍來,是有意還是無意的,還是為了未演先轟動,替該片宣傳?不能為了藝術,就把國家安全,置之度外,還是要給應該的懲治才對啦! 現今這個灑狗血的社會; 幹了壞事就是一大堆嘴炮, 鈕先生竟也不例外?!
這位鈕先生; 您今是執何業? 在那業界處何種地位? 踩著全民納稅的國家財產; 製作出來的東西是要全民掏錢消費... 從探勘起就在消費全民, 國防部... 不守法律; 這麼打屁, 不感覺太過份之大言不慚?! 書讀到那裡去了?!
最佳的對策就是全民抵制他的電影… 不守法律還賣乖, 想賺我口袋裡的錢… 門兒都沒有!! 太扯了還保留法律追訴權咧
門禁控管有問題
唉
想想總統府都有閒雜人逛大街了
大陸人士進軍區
我看他又不是第一人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這種明知故犯的行為應該要確實的追究到底,怎麼會用消極的『保留法律追訴權』來回應?再優秀的導演拍出再優秀的作品 ,如果是以不擇手段來完成,那還是會引人詬病,這樣的電影也不值得觀賞. 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真的是有很大的問題,難不成確定有危害才提出告訴嗎?我想他會平安沒事的啦!現在只要公眾人物敢罵就會沒事,看看後來的結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