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心怡闖政院偷拍 應嚴辦
今天看新聞,發現一件與學運間接相關的事,輔仁大學美籍教授梅心怡(Lynn Miles)在三二三反服貿抗爭當天,隨群眾闖入行政院,涉嫌在2樓以手機翻拍政院電腦公文等資料,本周五將被檢方約談。梅心怡早在黨外時代,即與台灣結緣,老一輩民進黨人與海外台灣人社團多半與他相熟,我也曾在美國見過此人。
但不論梅心怡與台灣的淵源如何,反服貿人士闖入行政院本來即涉嫌違法,梅心怡以一個美國人的身分闖入,問題更大,何況他竟然涉嫌翻動公文書,並以手機拍照,我認為檢方應該依法嚴辦。
服貿爭議是台灣的內部問題,再怎麼也輪不到老美上街示威抗議,遑論闖入公署偷拍公文,檢方若不處置,那把台灣人的尊嚴放到那裡去了!
如果有人要想為梅心怡幫腔,請先闖進美國華府國務院辦公室,然後翻閱公文拍照,試試看會有什麼結果。
相關報導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70545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416000347-260102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415/379533/ 小弟贊同依法究辦,甚至要驅逐出境。
沒有嚴重到永久拒絕入境,但也應該要限制1∼3年內不得入境。
在怎麼說也是我國的家務事,外籍人士關心可以,但不能闖入政府機關,甚至翻閱、偷拍文件資料。
這是是非對錯的問題,不能用鄉愿的講法含混過去。
我們台灣人有的時候,過於濫情、理盲的同情弱者,或是搞悲情,假裝自己是弱者的演員。如果是非不分,盲目濫情,只是寵壞這些犯錯者,最後反而製造更多麻煩。
回覆 哨長 asun 的帖子
學長好我覺得服貿本來就是台灣人的事情干美國啥事情 贊同檢方依法嚴辦
去闖行政院本來就是違法立法院是民意的機關而行政院則是公家單位屬於公署 同理,還有一位美國人當了好幾屆的李姓立法委員,不當得利部分也盡快追回,還有在台期間在國會的間諜活動也應該調查一下!! 原帖由 cfp529 於 2014/4/17 09:41 PM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同理,還有一位美國人當了好幾屆的李姓立法委員,不當得利部分也盡快追回,還有在台期間在國會的間諜活動也應該調查一下!!
報告學長,這兩件事情並不同理,李姓委員雖然具有美國籍,但她同時具有中華民國籍,雖是歸化美國籍,但絕對還是中華民國國民,只是在程序上,在合法競選公職的資格上有問題,並不影響她參與中華民國事務討論之權利。同樣的小弟雖然具有美國國籍,但是並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身為中華民國人,當然是有資格討論這些事件。至於學長說的「間諜」活動,未知證據何在,豈能想當然耳?應不宜做此人身攻擊之指控。
但是Lynn Miles並未歸化中華民國籍,最多只能算是中華民國請來的客人,而干涉中華民國的事務,她沒有這種資格。這和李姓立委的狀況根本不同,小弟認為不需也不宜將兩件事情混為一談。 應該是要先從法律層面來討論
有很多的管道來表達你的意見
不能讓你為所欲為,那就沒有公理了
由其是一個外國人
回覆 哨長 asun 的帖子
報告學長!!就美國人在台灣玩抗爭!!在政府單位拍公文...真是胡鬧。
台灣人去白宮裡拍公文看看...保證被警衛開槍。
抗爭有訴求管道,不能無限上綱跨越尺度,這位梅先生敢在白宮
這樣闖進去拍嗎?小弟認為....直接驅逐出境,算是寬宏大量了。
搞清楚這裡是『中華民國』不是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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