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5哨 sharka 的帖子
其實每次出押解勤務,從出大門開始,連上長官臉上仿拂都寫著,”阿彌陀佛”四個字,
直到押解人員平安歸隊為止o 本連222-2隨營於63年-65年基隆隊時.尚無宜蘭隊.宜蘭屬基隆隊轄區.
當時由軍中憲兵派一個班.駐於宜蘭車站旁〈非軍人服務台勤務〉.負責軍事物資運輸警衛勤務.
我曾3次到過宜蘭老監獄.提領人犯押解到龍崗軍團.
在八堵搭乘一班大概是上午0930對號特快車.到宜蘭約1個小時.
由宜蘭搭平快車到中壢.回到基隆隊晚餐.時間上剛好.
前2次沒事.
第3次到宜蘭站時.站務員向我要車票.
糟糕.勤務只能搭平快及普通車免費.對號車以上要購票.
我找站長.也找到軍中憲兵班3年半的下士班長幫忙協調.
後來沒事.
原來..
前幾天.我一位常士學弟.帶班到宜蘭.也是要提領人犯到龍崗.
搭乘同時間那班對號快車.
到宜蘭站時.站務員要車票.
我這寶貝學弟.居然掏出手槍.上膛動作.在車站裡.大叫..他媽的.追逐站務員.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15-7-22 18:40 編輯 ]
回覆 12哨 abb431128 的帖子
上膛追站務員....這真的很誇張:xd:真要開槍或走火,那就麻煩大了!! 那位站務員可能是新來的吧.
我回連上後.對著學弟大笑一番.
也是基隆隊期間.一天早上一位年輕人斷左腳.佇著拐杖.由一位小姐扶著.進到基隆隊.
午餐後.連長要我一人.帶手槍.押解那位身障人士到新營.
那位身障人士是一名逃兵.車禍斷腿.由未婚妻陪同來投案.要咱押回部隊銷案.
我很輕鬆的搭乘平快車.到新營已是晚上約19:00
當時新營只有一個憲兵班駐守.老班長買三碗麵請咱.
我跟人犯.睡休假弟兄床.請他未婚妻夜宿外面旅社.
隔天早餐後.老班長派一輛吉普車.送咱到虎頭碑33師.
正巧遇到我初中同學.義務役步兵下士哨長.
他未婚妻留下陪他.我一人搭吉普車直接到新營車站.
回程在新營搭莒光號回北部.我低調的坐在最後車廂的最後位子.
列車長查票.主動向他報告..我是基隆隊押解勤務到新營.趕時間搭便車回部隊.
他微笑一下.沒事.
否則是要購票的.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15-7-23 18:11 編輯 ] 我個人少年時期的經驗 常常在火車上看到武裝憲兵搭車跟列車長都是彼此穎首致意心照不宣 六十一年吧 一次十一點從台中搭莒光號〈那列車有加掛餐車賣的都是現做的熱食〉北上 車上四個武裝憲兵 很是好奇 一節節車廂逛一逛原來省主席陳大慶在第一節車廂 過幾天看到新聞接任國防部長 原帖由 abb431128 於 2015-7-22 17:00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本連222-2隨營於63年-65年基隆隊時.尚無宜蘭隊.宜蘭屬基隆隊轄區.
當時由軍中憲兵派一個班.駐於宜蘭車站旁〈非軍人服務台勤務〉.負責軍事物資運輸警衛勤務.
我曾3次到過宜蘭老監獄.提領人犯押解到龍崗軍團.
在八 ...
報告學長:您”老人家”服兵役時,我才七.八歲,不過以您那個年代,走在路上肯定是威風八面吧!
回覆 16哨 jiungo.5197 的帖子
您好..我今年61歲.
po了許多回憶文在本論壇上.是貨真價實的回憶.
戒嚴年代的憲兵.數量不多.的確讓人感到威武.
遇到軍人違紀.若他要逃跑.就讓他跑.也就是要維持當事人的榮譽.
但是.遇到搶劫.殺人等重大違法現行犯.就毋須顧慮到是否能追逐..
63年我222-2台北隊.一天1700-1900車巡時.
在大安分局附近.新生南路上.一輛計程車.一個年輕乘客.左手戴著手銬下車跑走.一位50幾歲先生下車大叫..強盜.小偷.
年紀大的便衣是警察.押解一名慣竊.搭計程車被偷開手銬逃跑.
我們巡邏車就在後面.我看得很清楚.
那慣竊攔下前面一輛計程車.我要駕駛追逐計程車.在新生南路.信義路口紅燈後將該車攔下.
我下車掏出手槍.站在計程車前.對著司機大叫..熄火下來.
那慣竊只好乖乖下車.
老警察氣喘如牛跑過來.我們就載他們到大安分局.
一進門.老警察拿出鞋子.猛K慣竊.
本連派駐於大安分局的老士官長〈武裝代表.我代理過3天〉.電話報告連長及營長.我的事蹟.
營長晚點名時.宣佈..等候警察來文後.獎勵我.
最後沒下文.
有獎就有懲.
特勤時間出這狀況.可能有損警察形象吧.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15-7-28 18:23 編輯 ] 民國77年,我們街台北市南區隊時,有一次協警勤務時,我們坐在警局內等待,有一位便衣正在跟一名人犯作筆錄,突然警鈴聲響起,所有便服.制服的警員拿起個人裝備就往外跑,原來是消防演練∼但卻獨留犯人在辦公室內,沒人看管,只見犯人輕鬆的起身,拿起香菸點了一根,又走到我們這邊,也要請我們抽菸,我們都沒抽,他也不知道嘴裡在唸什麼,就邊講邊往辦公室門口走去,這時班長起身將他攔住,他還説他也是警察,要我們不要攔住他,就在相互拉扯中,分局長走過來,透過窗戶看外面警察的演練,後來我們請示分局長,他是不是警察同仁,分局長說不是,我們跟分局長說他想開溜,分局長一聽大聲說了一句把他銬起來,也把作筆錄的刑警記過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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