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哨毆官兵 五惡少法辦
【資料來源:中華日報】海巡署二三大隊永安所檢查哨,一月三十一日晚發生歹徒衝入哨所,毆打官兵,並搶走海巡署專用的無線電及砸毀哨所內監視器及探照燈,滋事歹徒因車號被記下,桃園縣楊梅警分局一日在富崗等地逮捕五位滋事青少年,依搶奪、妨礙公務、傷害等罪嫌移送法辦。
這起滋事案,起因於會車糾紛,但不知天高地厚的五名青少年,竟衝入檢查哨所報復,而釀成重大刑案。
楊梅警分局說,海巡署二三大隊蚵二所少尉黃智群(二十五歲),三十一日晚間九時二十五分,與一兵陳冠佑(二十一歲)、陳建利等三人,駕駛0九八一─FQ號巡邏車,在永安漁港南堤停車場附近,與張凱傑(二十二歲)駕駛的自小客車,因會車發生糾紛起爭執;黃智群見對方人多勢眾,即駕巡邏車退回永安檢查哨,但陳建利等人不肯作罷,追入哨所。
永安檢查哨值班隊員饒哲宇(二十一歲)、黃嘉偉(二十五歲)見苗頭不對,以無線電呼叫支援;海巡署永安所副所長熊仕榮(二十六歲)據報後趕至,但張凱傑、葉劉勝為(二十四歲)、陳登立(二十二歲)及十七歲的許姓、十六歲的施姓少年等五人,進入哨所控制官兵行動。
張凱傑等五人,一再逼問海巡署0九八一─FQ巡邏車是誰駕駛,同時五嫌對官階最大的少尉黃智群及熊仕榮等兩人,以棍棒及拳頭毆打,同時一再逼問。隨後,一夥人取走黃智群的電擊器,黃嘉偉、饒哲宇、陳冠佑等三人的無線電也一併被劫走。
張凱傑等五人並以球棍砸毀檢查哨內的監視器、主機、鍵盤及哨所內的探照燈,並打破0九八一981─FQ巡邏車的兩片車窗玻璃,五嫌隨後將搶到的無線電丟入哨所前的永安漁港中洩恨後,才駕駛三部轎車離去。
被毆的黃智群、熊仕榮二人臉部、頭部、眼角等多處受傷,其餘隊員因沒有被毆打,所以並未受傷。
楊梅警分局晚間接獲報案後,根據海巡署提供的車號,昨天在新屋、楊梅、富崗等地分別捕獲五嫌,警訊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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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台十一線花東海岸公路金樽路段發生自小客車連環車禍
,造成五人輕重傷,均送醫急救中。 真的是沒有王法了嗎?連執法的人員也敢毆打!真不知道這社會出了什麼樣的問題!:mad:
如果今天換成是憲兵呢?那我們可做如何的處置?先對空鳴槍,如果無效的話呢?是否可以反擊? 原帖由 kenboss1975 於 2006-2-2 04:56 發表
真的是沒有王法了嗎?連執法的人員也敢毆打!真不知道這社會出了什麼樣的問題!:mad:
如果今天換成是憲兵呢?那我們可做如何的處置?先對空鳴槍,如果無效的話呢?是否可以反擊?
按照衛兵守則﹐衛哨兵或警衛處所遭受攻擊時﹐是可以使用武器的。不過現在的古惑仔對執法人員鳴槍制止通常都不當一回事﹐認為不會真的對他們開槍﹐可能對空鳴槍嚇阻也沒什麼效果吧﹖不過使用武器無論是否使用得當﹐後果都是挺麻煩的﹐尤其是如果打傷人或是致命﹐現在只有民意﹐誰會吵誰就贏﹐不見得會依法判決﹐到時候經民意代表一吵﹐媒體一渲染﹐反非成是﹐結果難保不會變成執法人員濫用武器﹐草菅人命。還不如鎮暴裝穿著﹐拿盾牌和警棍去修理他們一頓﹐難道還會怕這些社會的敗類嗎﹖
公權力不張﹐乃至於民刁。沒有法制的社會﹐上層沒有大立大破的執法決心﹐苦的是低層的執法人員。
[ 本帖最後由 kyslin 於 2006-2-2 10:38 編輯 ] 社會病了, 簡直是目無王法, 竟敢群起攻擊維護治安保護國家的執法人員, 台灣真的是病了, 對於這種敗類; 應直接處以重刑以昭烱戒.
攻擊哨所等於是攻擊營區, 以外防突擊內防變為中心; 即應以槍械反制逮捕之, 而又倘若換成憲兵; 應即刻以槍械處置壓制, 再由機動班逮捕隨即送交憲兵隊審訊; 誰管他是因何會車理由來攻擊營區, 攻擊營區已是事實, 已威脅部隊安全, 即應由憲兵隊(本身就是軍司法警察, 身份毋庸置疑)審訊後移送司法單位, 這些敗類, 真應給一記當頭棒喝.
:mad: 岸巡隊遇劫…飆仔洩憤 搶裝備丟大海 (資料來源 : 自由電子報-社會新聞)
〔記者羅正明卅桃園報導〕海巡署北區巡防局岸巡二三大隊位於桃園縣新屋鄉永安漁港內的永安安檢所,前夜遭到七名飆車族包圍,打傷兩人,並搶走總值五十多萬元的夜視鏡、無線電等裝備,丟到海中洩忿,相關設備仍待打撈,楊梅警察分局昨晚已逮捕其中的五嫌。
北巡局調查,前天深夜九點廿五分左右,蚵二安檢所所長黃智群(廿四歲)帶著兩名士官兵,駕駛巡邏車到漁港南岸停車場進行車巡勤務時,突然遇到七名飆仔,分乘三輛自小客車自後跟蹤,三輛車的車牌都已被膠帶貼住,對方人多勢眾,三人緊急折返蚵二所求援。
七名飆仔稍後尾隨而至,但由於蚵二所編制僅有九人,扣除春節休假人員後,無力嚇阻飆仔,黃智群立即轉往永安所求援,但這群飆仔卻團團圍住永安所,把黃智群、永安所副所長熊仕容(廿五歲)兩人拖出痛打一頓。
七嫌隨後還持開山刀、西瓜刀等武器,控制黃智群、熊仕容及永安所執勤人員的行動,並搶走價值十八萬餘元的夜視鏡、總值三十餘萬元的三支無線電,以及電擊棒、警棍等設備,當著海巡人員的面前,丟到永安所前方的海域後,才揚長而去。
被打傷的黃智群,頭部、手部多處腫脹,想吐、有輕微腦震盪現象;七嫌砸毀永安所玻璃門時,熊仕容的右眼也被玻璃割傷,所幸兩人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急救後,都已無大礙。
岸巡二三大隊、永安安檢所等單位,昨天都堅稱沒有發生搶案,也沒有人員受傷,電視新聞想翻攝永安所監視系統錄下的畫面,供社會大眾指認涉案嫌犯時,相關人員也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提供。
至於被搶走的設備明細?為什麼緊鄰的大隊部沒有及時調派人力支援?巡邏人員又為何沒有按照規定配槍、穿著防彈衣巡邏?岸巡二三大隊、永安安檢所等單位都拒絕說明,但海巡署北區巡防局強調,會徹查有無失職之處。
昨天傍晚楊梅警察分局已循線逮捕涉案的主嫌陳登立(廿二歲)、葉劉勝為(廿四歲)、張凱傑(廿二歲),以及許姓、施姓等兩名未成年少年,另外兩名年籍不詳的男子仍在逃。
警方調查,陳登立等七嫌前晚都已喝醉,雙方可能是因為海巡署巡邏車車速過慢、擋住車道、超車不當等一連串的狀況,才引發七嫌的不滿,在酒精的壯膽下,才到永安所報復,全案訊後將依傷害、搶劫、毀損等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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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新聞媒體的報導似乎稍有出入, 但可以確定的是 : 這個春節國軍單位過的真是不平靜啊!!:Q :L
(另外一個就是229B憲兵士官酒駕衝撞總統府事件!)
[ 本帖最後由 skyfox 於 2006-2-2 10:46 編輯 ] 看到這篇報導還以為是普通的軍民糾紛而已
哪知尋仇尋到營區裏面,實在是膽大妄為、視法律為無物
是否海巡單位的任務性質比較接近百姓、無法跟門禁森嚴的營區相比
讓那些白目飆仔、任意進營區裡尋仇?
如果這種負面消息愈來愈多、對國軍的形象實在是大大的傷害。
回應
是當海防的簽到班哨.當時駐守弟兄就不太盡職.
發生事件一點不覺得意外 據報海巡弟兄只有無線電與電擊棒.
竟無槍彈可以自衛!?
憲兵若遇到如此狀況.豈有不開槍抓人的道理!! 有些單位長官因為害怕上級壓力
總是等到最後一刻才請求支援及逮捕
卻也因為常常犯下大錯
反觀憲兵單位
如在以前我們時代
也不用穿鎮暴裝了
大門直接鳴槍示警,機動班直接逮捕
如情況不佳,安官立即呼叫支援
或任一無線電按下橘色按鈕請求支援
但在現在民意高漲的時代
立委和議員彷彿代表了權力
憲兵單位仍敢如此處置嗎? 原帖由 kenboss1975 於 2006-2-2 04:56 發表
真的是沒有王法了嗎?連執法的人員也敢毆打!真不知道這社會出了什麼樣的問題!:mad:
如果今天換成是憲兵呢?那我們可做如何的處置?先對空鳴槍,如果無效的話呢?是否可以反擊?
報各學長,看今天的報紙,海巡的當時似乎沒有配置任何壓到性的武器,而且之後到場支援的14名官兵也沒有配戴武器,14名支援再加原本開車被挑釁的三名官兵,總共17名官兵全被控制再2坪大小的房間裡,真的是很誇張!假如當時有配槍的話,那些古惑仔應該不會那麼囂張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