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ronliao 發表於 2006-3-6 00:39:52

回覆 #10 LeoSheen 的帖子

感謝長官~
以前還有一條 (防杜軍品盜賣侵占獎勵檢舉辦法)
民國84年02月24日廢止了, 不然有更多人為了獎勵檢舉, 肯定有不少人被判刑喔

李忠憲 發表於 2006-3-9 11:43:56

唉..這阿呆是想錢想瘋了嗎..
有機會帶回去當做紀念就要偷笑了...
想當初為了把自己親手做的"勤務腰帶"."甲服" X(消音..怕被檢舉;))回去做紀念...
徒弟的裝備多努力幫他奔波...
且早就有準備的跟學長們A優質裝備來積貨..
退伍時可以出來散財...換各學弟來A和交接足夠的裝備給學弟...
就是為了現在能有東西紀念..
沒想到竟然有人拿出來拍賣:htwl:...
真的有缺那一點錢嗎?...我想有困難來這和大家說...
我想學長們不會吝嗇的幫你樂捐吧:mad:

阿士 發表於 2006-3-9 14:13:28

當初裝備都被瓜分了:mad:
只剩下甲鞋和名牌還有小國旗帶回家
真的很後悔沒有帶"紀念品"回來:cry:

Johnson_01 發表於 2006-3-9 17:30:52

從頭到腳
退伍前, 就都被學弟預約走了,

沒有紀念品,
也沒有照相,
真是殘念.

.

奶嘴 發表於 2006-3-10 20:14:07

今天結訓離營的時候就全部被安檢嚕~
連長跟我們說誰叫你們學長要白癡白癡的把膠盔拿去網路拍賣~
而那位學長就是憲訓中心勤務連的啦~"~
而且那位學長也被法辦嚕...

mp338 發表於 2006-3-10 21:57:50

原帖由 Johnson_01 於 2006-3-9 17:30 發表
從頭到腳
退伍前, 就都被學弟預約走了,

沒有紀念品,
也沒有照相,
真是殘念.

.

以前禁止帶相機入營區,
沒有照相是正常,
有照片才.........

chelianwei 發表於 2006-3-10 21:59:44

89年在硬漢整訓(兩個連一起整訓),放結訓假時,另一連提早1200先放假,結果才剛吃完飯,營長集合部隊,馬上開罵,原來竟然有人帶了一顆手槍蛋蛋離營(源自打衝鋒槍蛋蛋沒有擊發而私藏起來),可恥的是被看守CCK大門的空軍警衛連弟兄給找到,後來被關禁閉,營長也因為這件事而被降調為指揮部參謀;本連是當年度(89年)憲令部整訓的連隊第一名,營長本來也可因為這項榮譽而有所高升,怎奈發生這種令人氣短的事情,本來是預計放假到移防前幾天才收假,結果最後只剩兩天假,所以不是屬於自己的東西最好不要拿,免得害人又害己!

Joe 發表於 2006-4-5 10:56:50

以前我們的軍械士都會偷藏一些子彈,以防裝檢短缺。聽他說領彈藥時可以作弊,多領一點。每次領彈就污一點回來藏在家裡。後來我還跟他開玩笑說可不可以用子彈串一條項鍊給我帶,很威風的。他還說10條都沒問題。
後來他退伍後聽說趕緊把彈藥倒進池塘淹沒証據。聰明緊慎的作法。

吳世國 發表於 2006-9-10 20:13:31

紀念品是金錢買不到低

衣褲都被學弟們定走了.退伍那天只帶走當憲兵時的種種回憶
紀念品是金錢買不到低.後悔沒留衣物:cry:

9527 發表於 2006-9-10 21:12:00

原帖由 byronliao 於 2006-3-5 23:53 發表

LeoShee長官
小弟看過陸海空軍刑法
第64條與第65條, 上面是指 "竊取或侵占軍用武器或彈藥者"
屬於攻擊性武器 (如軍火)
軍備品好像用另一種法則喔;)


沒錯…有分,主要是在量刑上做到比較公平,否則盜賣衣服和盜賣槍枝一樣,豈不是鼓勵已犯了輕罪的人再去犯重罪?看看藍色的字就知道量刑的差別了
部隊用品是屬於軍用物品,最平常的 如:衣服、褲子、外套、等民生物品.....
軍用武器或彈葯者為可供部隊作戰形成有生戰力的物品,如:子彈、刺刀、槍枝、可供金屬發射器發射及金屬發射器等
再比較一下65條,如果軍品、武器彈葯混為一談的話,那偷賣一件軍服豈不和盜賣槍枝一樣死刑?士兵休假將衣服拿回家未報備又豈不犯了65條的『未經許可……運輸……死刑』…所以還是有區分的



64條
第一項 竊取或侵占軍用武器或彈藥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項 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之用,而犯前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項 竊取或侵占第一項以外之軍用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犯第一項或第三項之罪,情節輕微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65條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軍用武器或彈藥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
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之用,而犯前項之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軍用武器或彈藥之主要組成零件者,處無期
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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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退伍弟兄別把裝備帶回家,變賣因為有人被抓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