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騎兵
發表於 2006-3-31 19:47:53
他們不是要拆,是刑警正在判斷
因為炸彈客之前有釋出訊息,但沒提到有定時
而該國犯了跟我們類似的錯誤
導致嚴重的傷亡!!
寧安
發表於 2006-3-31 20:54:28
回到家了, 終於可以下載影片來看... 報告施學長威哥;
由影片看來; 應該還不到拆彈的階段, 而是剛治安人員剛到場正要封鎖現場等候防爆單位到來, 然尚未做好完全封鎖現場(現場人山人海可見一般); 治安人員就冒然徒手檢視, 這時當然危險, 因為該爆物屬何種爆物完全不知, 且治安人員不比防爆人員具有防爆知識與技能, 稍有不慎即會引爆爆物, 這段影片就是一個典型的錯誤示範例子.
爆物之爆藥分為多種; 光看影片, 也難以判別是何種爆藥, 而引信及起爆管(裝置)又有多種, 樓上二等士官長提及多年前民生東路麥當勞爆炸案造成警察防爆不幸死亡, 是因未判辨識該爆物是以何種引信或起爆裝置來啟動爆物, 而冒然移動, 導致不幸後果發生, 當年的不幸事件中; 該爆物是以水銀做為起爆裝置, 是詭雷中可說最不穩定的, 若是一直置放不理, 倒是不會產生任何啟爆的可能, 唯一法則就是不要動它, 因為只要一移動; 水銀啟爆裝置即會導通電流進而啟爆, 正確的防爆處理程序是以防爆毯小心覆蓋後, 就地以水砲引爆, 這種爆物俗稱水銀炸彈.
空騎大提及; 可能是定時裝置, 在下不這麼認為, 由影片中可窺探到; 是一個袋子內裝型似盒子的疑似爆物, 所以在下研判應該不是水銀炸彈, 就是以壓發或拉發啟爆裝置裝於盒蓋與盒子中間, 一旦冒然打開蓋子; 即可啟爆, 再由影片中治安人員提起袋子還有間斷拉址摸動盒子看來; 又可排除水銀炸彈的可能, 因為如上段所述; 水銀炸彈是最不穩定的啟爆裝置之一, 只要不動它; 啟爆可能就微乎其微, 所以現在可以暫時排除水銀炸彈的可能性了, 而暫時鎖定為壓發或拉發啟爆裝置, 但不管是何種裝置; 由於影片現場為似廣場, 防爆程序應為 : 封鎖現場 > 拉起警戒線 > 淨空現場 > 等候防爆單位前處理
也有可能是利呼叫器或其它行動通訊等隨身通訊器材來遙控啟爆裝置, 定時啟爆裝置就不太可能了, 因為要這麼剛好在多數人聚集時時間到... 這種可能性太小, 因為其定時時間太短了, 不足以造成更大傷亡, 試想; 若無人發現而更多人來往廣場, 則傷亡人數可能不只是緊緊圍在疑似爆物的治安人員的人數而已了, 所以光看影片來研判; 要不爆客是要採壓發或拉發啟爆裝置來造成無辜重大傷亡, 就是要報復或挑戰治安單位的遙控啟爆裝置, 不管目的如何; 這是一個典型的錯誤示範的影片, 即使如此, 在下仍衷心向影片現場傷亡的治安人員致上最高敬意.
另外還有自動啟爆裝置, 如液體溶解啟爆管, 有機發酵啟爆管, 物理啟爆管, 抗鑽啟爆管... 等等, 不多說了, 否則就等於是在網路教學啦...
而在下之所以要簡單介紹說了這麼多種啟爆裝置; 而不提爆藥; 理由很簡單, 制式爆藥多多種說不完, 土製爆藥更多種講也講不完也更不宜多說, 啟爆裝置也是多到說不完, 且防爆程序嚴謹機密, 在網路也不宜多說, 然而在這種典型詭雷中; 好應用的就是上述數種, 反恐必先知恐, 防爆必先習爆, 在下說了這麼多; 唯一宗旨在提醒及勸導所有活著的人; 不要輕易嘗試死亡, 不要好奇, 不要自認很懂或勇敢而在面臨或碰到這種情況時; 輕易出手去碰它, 則一生平安!!
空中騎兵
發表於 2006-4-1 10:06:42
寧安兄~是我沒說清楚
這件事我國媒體有引述外電的報導,嫌犯為了表達某種(我忘了)不滿
所以擺了個定時炸彈到廣場上,以展示決心
但沒想到現場警方毫無警覺,且低估詐彈威脅性
所以才造成2死3殘的悲劇
跟我國的情況有點類似,"麥當勞"事件是為財
嫌犯並不想殺傷任何人,只是玩火必定自焚呀...
對了~您有看過CSI-邁阿密嗎?
裡面的自動啟爆情節,一定會讓您很有感覺
:)
寧安
發表於 2006-4-1 11:21:32
原帖由 空中騎兵 於 2006-4-1 10:06 發表
寧安兄~是我沒說清楚
這件事我國媒體有引述外電的報導,嫌犯為了表達某種(我忘了)不滿
所以擺了個定時炸彈到廣場上,以展示決心
但沒想到現場警方毫無警覺,且低估詐彈威脅性
所以才造成2死3殘的悲劇
跟我國的情況有點類似,"麥當勞"事件是為財
嫌犯並不想殺傷任何人,只是玩火必定自焚呀...
對了~您有看過CSI-邁阿密嗎?
裡面的自動啟爆情節,一定會讓您很有感覺
> 報告空騎大; 拍謝~ 小弟沒看過該報導, 所以有所不知原來有這麼一段故事, 故單憑毎個人判斷有所偏差... :L
> 由於是定時啟爆, 時間緊迫非常, 所以或許不能說是治安人員徒手檢視或拆除是錯誤示範, 而是萬不得已, 不得不... 謹更正之!!
> 然現場封鎖仍應做到滴水不漏才是, 不管如何; 感謝您的指正!! :gud:
> CSI-邁阿密... 偶也很想看啦, 但是偶家電視主控權; 是操控在偶兒子們的手裡, 即使偶想看; 也不得其門而入啦... 殘念... :Q
原帖由 寧安 於 2006-3-31 20:54 發表
<以上略>所以光看影片來研判; 要不爆客是要採壓發或拉發啟爆裝置來造成無辜重大傷亡, 就是要報復或挑戰治安單位的遙控啟爆裝置, 不管目的如何; 這是一個典型的錯誤示範的影片, 即使如此, 在下仍衷心向影片現場傷亡的治安人員致上最高敬意.
另外還有自動啟爆裝置, 如液體溶解啟爆管, 有機發酵啟爆管, 物理啟爆管, 抗鑽啟爆管... 等等, 不多說了, 否則就等於是在網路教學啦...
而在下之所以要簡單介紹說了這麼多種啟爆裝置; 而不提爆藥; 理由很簡單, 制式爆藥多多種說不完, 土製爆藥更多種講也講不完也更不宜多說, 啟爆裝置也是多到說不完, 且防爆程序嚴謹機密, 在網路也不宜多說, 然而在這種典型詭雷中; 好應用的就是上述數種, 反恐必先知恐, 防爆必先習爆, 在下說了這麼多; 唯一宗旨在提醒及勸導所有活著的人; 不要輕易嘗試死亡, 不要好奇, 不要自認很懂或勇敢而在面臨或碰到這種情況時; 輕易出手去碰它, 則一生平安!!
> 總之; 不明爆客就是有其意圖, 而生命是無辜且無價, 看來, 影片中的治安人員很可能是為了搶時間; 意欲於定時啟爆前徒手檢視或拆除, 畢竟也是職責所在, 這麼偉大的胸襟, 再反覆觀看影片後; 心中無限遺憾... :L
二等士官長
發表於 2006-4-1 11:25:05
原帖由 寧安 於 2006-3-31 20:54 發表
回到家了, 終於可以下載影片來看... 報告施學長威哥;
由影片看來; 應該還不到拆彈的階段, 而是剛治安人員剛到場正要封鎖現場等候防爆單位到來, 然尚未做好完全封鎖現場(現場人山人海可見一般); 治安人員就冒然 ...
沒錯!
引爆裝製非常的多可分為:
(一)定時裝置:
1、燃燒:以定速燃燒之引線長度為定時因素如香、香煙、繩索等。
2、腐蝕:以化學液腐蝕金屬的速度為定時因素如硫酸等。
3、機械:以時鐘為定時機械,將電路兩頭接於時針與銲點上,連通起爆。
(二)抗浸裝置:利用水等液體侵入引爆。
(三)遙控裝置:利用電源、電波遙控引爆。
(四)定溫裝置:利用溫度升降引爆。
(五)抗動裝置:鐵球滾動、水銀流動、磁鐵、拉發、鬆發、壓
發、引爆。
(六)定壓裝置:利用壓力升降引爆。
(七)抗鑽裝置:利用穿孔、鑽動引爆。
(八)聲激裝置:用聲波接收至某一程度引爆。
(九)光激裝置:用光波接收至某一程度引爆。
(十)發酵裝置:將易發酵物品置入,發酵產生氣體引爆。
(十一)綜合裝置:將數種裝置結合引爆,極難排除。
所以…現在大部份都不採取拆除手段,都以引爆的方式摧毀爆裂物。
HERB
發表於 2006-4-1 11:33:16
原帖由 寧安 於 2006-3-31 20:54 發表
樓上二等士官長提及多年前民生東路麥當勞爆炸案造成警察防爆不幸死亡, 是因未判辨識該爆物是以何種引信或起爆裝置來啟動爆物, 而冒然移動, 導致不幸後果發生, 當年的不幸事件中; 該爆物是以水銀做為起爆裝置, 是詭雷中可說最不穩定的, 若是一直置放不理, 倒是不會產生任何啟爆的可能, 唯一法則就是不要動它, 因為只要一移動; 水銀啟爆裝置即會導通電流進而啟爆, 正確的防爆處理程序是以防爆毯小心覆蓋後, 就地以水砲引爆, 這種爆物俗稱水銀炸彈. ...
麥當勞案誰銀炸彈放置的位置為二樓廁所天花板上,其環境並無法採取上述處理方式,所以防爆員警才會去人工嘗試移動。
寧安
發表於 2006-4-1 12:28:45
原帖由 二等士官長 於 2006-4-1 11:25 發表
沒錯!
引爆裝製非常的多可分為:
(一)定時裝置:
1、燃燒:以定速燃燒之引線長度為定時因素如香、香煙、繩索等。
2、腐蝕:以化學液腐蝕金屬的速度為定時因素如硫酸等。
3、機械:以時鐘為定時機械,將電路兩頭接於時針與銲點上,連通起爆。
(二)抗浸裝置:利用水等液體侵入引爆。
(三)遙控裝置:利用電源、電波遙控引爆。
(四)定溫裝置:利用溫度升降引爆。
(五)抗動裝置:鐵球滾動、水銀流動、磁鐵、拉發、鬆發、壓
發、引爆。
(六)定壓裝置:利用壓力升降引爆。
(七)抗鑽裝置:利用穿孔、鑽動引爆。
(八)聲激裝置:用聲波接收至某一程度引爆。
(九)光激裝置:用光波接收至某一程度引爆。
(十)發酵裝置:將易發酵物品置入,發酵產生氣體引爆。
(十一)綜合裝置:將數種裝置結合引爆,極難排除。
所以…現在大部份都不採取拆除手段,都以引爆的方式摧毀爆裂物。
> 報告夜鷹上校... 看完您的全文; 相信專業, 不愧是人稱江湖無敵SSC, 不過, 因為太詳細; 還好您點到為止, 害偶捏了一把冷汗... :L 偶們千萬不要不小心而變成網路教學... :lol
原帖由 HERB 於 2006-4-1 11:33 發表
麥當勞案誰銀炸彈放置的位置為二樓廁所天花板上,其環境並無法採取上述處理方式,所以防爆員警才會去人工嘗試移動。
> 是的; HERB兄所言甚是; 這個案例, 在下曾有被教習過, 其實廁所空間狹小是事實, 然而, 檢討案例後得之對策教案; 爾後如是情況, 仍應直接以水砲就地引爆(封鎖淨空現場後), 唯一重點是絕不去移動不明爆物, 即使是空間狹小不易覆蓋防爆毯及其它防爆程序, 簡而言之, 直接摧毀就是了, 以策保萬一, 但... 希望這種情事不再有!!
kyslin
發表於 2006-4-1 12:40:39
原帖由 二等士官長 於 2006-3-31 15:35 發表
大家還記得若干年前的麥當老爆炸案嗎?
當時我們的警察防暴小組,
也是犧牲了一條性命,
才換來國家對防暴的重視,
其實防暴人員也是很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以前某位憲特防暴組的學長,
就是因為調製爆葯的時 ...
當年的麥當勞事件﹐從電視上看拆除的警察有穿防爆衣﹐當時的報導是雙手被炸爛﹐後來有...?:L
當年為什麼都採人工拆除呢﹖是因為缺乏直接引爆的防爆裝備﹐或是礙於地形限制﹐怕傷及周遭嗎﹖還是有什麼其他原因﹖
鐵山裝騎
發表於 2006-4-1 13:32:55
原帖由 kyslin 於 2006-4-1 12:40 發表
當年的麥當勞事件﹐從電視上看拆除的警察有穿防爆衣﹐當時的報導是雙手被炸爛﹐後來有...?:L
當年為什麼都採人工拆除呢﹖是因為缺乏直接引爆的防爆裝備﹐或是礙於地形限制﹐怕傷及周遭嗎﹖還是有什麼其他原因﹖
kyslin兄你好
防爆裝就小弟所看過來說
手掌部除手掌掌面會有防護檔片外
戴防爆手套!!!(甘無基款裝備)
那我想雙手十指無法運用自如
我記得刑事警察局防爆科有一教官
當時好像因為麥當勞事件後主動去研發
且去年曾經此事上過新聞...
寧安
發表於 2006-4-1 13:56:47
原帖由 kyslin 於 2006-4-1 12:40 發表
當年的麥當勞事件﹐從電視上看拆除的警察有穿防爆衣﹐當時的報導是雙手被炸爛﹐後來有...?:L
當年為什麼都採人工拆除呢﹖是因為缺乏直接引爆的防爆裝備﹐或是礙於地形限制﹐怕傷及周遭嗎﹖還是有什麼其他原因﹖
報告通官; 情搜塵封已久的寧安筆記教案對策重點(聲明一下; 主要位於腦海), 並情搜了一下眾多網路追綜後續消息, 稍微整理彙報如下;
民國81年4月28日中午12時左右, 台北市松山分局警方接獲通報; 不明爆客在台北市民生東路麥當勞放置炸彈勒索新台幣500萬元, 刑事警察局特一隊防爆小組隨即出動, 時間是當日約17:30, 經勘查程序進行"抗動測試", 初步研判可能為"抗動爆物", 當天值班的分隊長楊季章, 因為責任感扛於肩上, 故要求長官由他即刻清除該不明抗動爆物, 楊分隊長著防爆衣, 再度接近處理時, 由於可疑爆物置於厠所天花板上, 空間狹窄, 處理不易, 所以約於當日19:00楊分隊長徒手拆除該水銀炸彈時不慎啟爆, 楊分隊長於當場不幸左右兩手皆被炸斷內臟亦被炸震重傷, 緊急送往長庚醫院急救, 仍不治因公殉職, 楊分隊長當年僅24歲...
當年; 警政署和麥當勞共提供高達新台幣22,000,000元檢舉獎金, 希望早日緝得爆客兇嫌到案, 懸賞一公告隨即出現"秘密證人"; 出面檢舉嫌犯為陳希杰和潘哲明, 警方先後逮捕2嫌並查出2嫌利用偷自軍中的TNT黃色炸藥, 混合鋁粉等製成火力強大的炸彈(可增加燃燒速度及燃燒溫度), 目的是為了向麥當勞勒索新台幣6,000,000元... 最後陳希杰遭判處無期徒刑, 潘哲明15年6個月有期徒刑... 如沒在監獄裡被整死; 也快出獄了吧?! 現況不知, 也不想批評...
但也有另一說法; 這個案子後來被當年的刑事局副局長王郡偵破, 直接逮捕爆客陳希杰, 並根據陳希杰供述; 他是從基隆的一處礦場偷了一磅的黃色炸藥, 分別做了七個, 意圖分別放置七家麥當勞來勒索, 換言之即僅用七分之一磅的TNT, 就把穿著防爆衣的楊分隊長炸死了.
楊季章分隊長的父親於楊分隊長殉職6年後的民國88年2月間, 向當時的內政部長黃主文央求讓楊季章入祀忠烈祠, 是年的3月29日, 楊季章與同樣被台灣第一殺手陳星發所槍殺的李富星等37名警察同時入祀忠烈祠, 那一次是國內首度有警察入祀忠烈祠的開端, 與開國先烈黃花崗72烈士共同受到國家春/秋國殤兩祭的追思與表揚, 又據說; 楊季章分隊長當年所穿的防爆衣, 被珍藏在警察大學所附設的"世界警察博物館"裡.
樓上鐵兄提到防爆手套; 是的, 由於戴上手套後, 手指不易靈活運用, 又防護等級... 其實也沒多太大用處; 真碰到高爆性能之爆藥, 也是英雄無用武之地, 所以真碰到非得要徒手拆除時; 一般大概都不會戴上防爆手套, 非常遺憾...
所以針對詭雷之對策歸納為; 俟現場封鎖疏散淨空後, 千萬不要去碰不要去徒手拆除而直接摧毀; 如以下樓上中在下曾提及敘述...
原帖由 寧安 於 2006-4-1 12:28 發表
直接以水砲就地引爆(封鎖淨空現場後), 唯一重點是絕不去移動不明爆物, 即使是空間狹小不易覆蓋防爆毯及其它防爆程序, 簡而言之, 直接摧毀就是了, 以策保萬一, 但... 希望這種情事不再有!!
[ 本帖最後由 寧安 於 2006-4-1 14:0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