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5-20 19:08:19

持改造槍枝打鳥是不可以滴唷

雖然玩具槍管理辦法因為行政程序法的實施而自動失效,不過還是蠻多條子伯還是認為玩具槍沒有用紅色就違法,所有的玩具槍都可以改造等等。
不過不管是玩哪種玩具槍,打小動物的行為是不可取的唷,特別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大馬路上面打,那真是找"屎"。

取自東森新聞報http://www.ettoday.com/2005/05/19/138-1792834.htm
持改造瓦斯長槍打鳥,男子被活逮2005/05/19 22:38 記者陳國章卅平鎮報導

桃園縣平鎮警分局刑事組18日下午破獲一起持改造瓦斯長槍打鳥案,一名男子無聊持改造瓦斯長槍在路邊打鳥,被巡邏的刑警當場逮捕,男子直呼倒霉透了。

平鎮警分局副分局長葉步和表示,31歲葉姓男子18日下午3時許,獨自一人在龍潭鄉金龍路高速公路的涵洞旁,手持一把改造精良的瓦斯長槍在打鳥,該瓦斯長槍除配備紅外線瞄準器,還加裝超高倍數的長距離瞄準鏡,外觀看來十分漂亮,且具有殺傷力。

平鎮分局刑事組員警正好開車路過,發現葉嫌蹲在路旁的草叢裡,伸出銀亮的槍管,幹員立即停車上前盤查,居然發現是一把精美的改造瓦斯長槍,葉嫌立即遭到逮捕,並查扣改造瓦斯長槍一把,瓦斯鋼瓶5瓶,鋼珠167顆,警方將葉嫌帶回警局偵訊。

葉嫌到案後供稱,瓦斯長槍是在高速公路旁撿到的,第一次使用這把槍枝,還沒打到鳥就被警方查到,警方對葉嫌的供詞表示懷疑,除先將葉嫌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外,另繼續追查該槍枝有無涉及其他刑事案件。

Morries 發表於 2005-5-20 19:14:46

:h:a; 他真倒楣...誰叫他自個不長眼

小時候弟也常拿著BB槍從北投父母家中五樓公寓對樓下的貓狗施予"驅離"...

現在長大了,有時候回北投父母家過夜時還是會拿著簡報筆(紅紅的光)打到貓狗的視線範圍內來戲弄它們... :h:a; 貓狗的反應還滿有趣的各位學長夜深無聊時可以試試... 還滿好笑的 可以玩上一個鐘頭 呵呵

貓會像抓老鼠、抓蟑螂一向撲擊那個紅點
狗會一直追著聞那個簡報筆打出的紅點... :h:a;
最好笑的是它們的動態追蹤視力也會被誤導
如果將紅點移動照成小紅點跑到了汽車下的感覺
它們也會追進去車子底下找... :D
然後那幅光景說有多好笑就有多好笑
一大票的狗(或貓) 追著我位於公寓五樓簡報筆所打出的小紅點... ^^|||

[ Last edited by Morries on 2005-5-20 at 07:55 PM ]

無尾熊 發表於 2005-5-20 23:19:54

Morries~
你的提意不錯喔~]
但是不會嚇到人嗎?

DDS 發表於 2005-5-21 00:37:26

以前最常聽到玩BB槍的朋友在比兩種
第一種:打中蟑螂後蟑螂分屍程度(亦即蟑螂的屍體分散度, 目前聽到的最高紀錄是11公分)
第二種:打中公貓的鳥蛋後該貓跳起的高度(目前聽到的最高紀錄是一公尺)

不過這些我所聽的最後紀錄都已是十年前囉!!
再來就沒碰過囉!!

冰之饗宴 發表於 2005-5-21 09:31:45

現在長大了,有時候回北投父母家過夜時還是會拿著簡報筆(紅紅的光)打到貓狗的視線範圍內來戲弄它們...
記得簡報筆大約是84年左右被流行開來的
87年跨年晚會那夜,當時的副總統排定要上台說話
為此,累壞了我們一整營的憲兵

下午6點開始的晚會,午夜12點左右的說話
我們卻在中午12點就去安檢了
安檢完後,所有便衣全部在觀眾席,最前面一整排都是憲兵
本來還有什麼後援會的,想用他們的名義說要管制人群,一直想排在我們前面
後來那後援會的會長知道我們第一排都是便衣憲兵後,乖乖的排到後面
可是..當晚會開始後,我們的工作就來了
看到台上有簡報筆的紅光沒有?
『快,擋下紅外線瞄準路線,找出槍手位置。』
光是2小時我就跑了4趟
4趟不多嗎?想想看,以區域分配的位置,我一人就跑4趟
扣掉第一排100名人牆,其他約400人都在跑..那你說多不多
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當時並不能沒收簡報筆,只能柔性勸說
民眾聽一聽,等你走後沒多久,又開始玩起簡報筆...

damon 發表於 2005-5-21 23:17:32

南部很多用sp100打斑鳩,
其實現在市面上還有美製的壓縮空氣槍,
打香菇頭鉛彈用來獵鳥,
以前是管制品,
不知為何現在可以開發。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5-21 23:38:01

Originally posted by damon at 2005-5-21 11:17 PM:
南部很多用sp100打斑鳩,
其實現在市面上還有美製的壓縮空氣槍,
打香菇頭鉛彈用來獵鳥,
以前是管制品,
不知為何現在可以開發。

因為現在玩具槍管理辦法廢止,行政程序法規定所有與人民權力相關的法條都必須經過立法程序而定的法律規範,不然在用以前一紙行政命令的規定就限制人民的權力。
所以目前只要動能沒有超過20焦耳的話,基本上玩具槍是不會有是的,除非是拿在馬路上面亂走亂打,那就是社違法的部分。而這就是使用人的個人行為問題,不是玩具槍的因素了。
至於為何是20焦耳,因為刑事警察局是參照日本科學警察所與美國陸軍軍醫署的定義,前述兩單位有做過測試,20焦耳以上的動力才可以打穿還是打入豬皮,因此認定20焦耳以上就有殺傷力,可以打傷或打死人。

無尾熊 發表於 2005-5-22 15:37:24

ㄜ~這樣打動物,有點可憐ㄝ~
我都是去欺負它們後來它們就會一全追出來
跑的要死~
以前操體能就是這樣操的
害我現在有點怕狗..................
真是的.......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5-22 20:22:43

打鳥又一篇

說實在的,玩玩玩具槍被誤認成匪徒的話倒是蠻倒楣的。
不過以前玩生存遊戲還是偷偷摸摸的年代,去野外玩常被誤認成演習的阿兵哥,或是有人還被報案說是黑社會火拼等等....。

取自東森新聞報,http://www.ettoday.com/2005/05/22/138-1793902.htm
2男拿衝鋒槍打鳥 被誤認張鍚銘黨羽

大溪山區二十二日傳出頭號槍擊要犯張錫銘的黨羽出現,引起警方大為緊張,經荷槍實彈,調派近四十名員警頭戴頭盔及防彈盾牌前往圍捕時,才知是來自中壢的徐士能及宋大勇二名男子,穿著迷彩服拿著長槍在大溪山區打鳥,其中宋姓男子拿的是與頭號要犯張錫銘同款的M4A1衝鋒槍,才引起當地居民注意報警,警方當場在嫌犯車上找到民眾報案的M4A1衝鋒槍及毛瑟槍二把空氣長槍和打下來的二隻烏秋跟伯勞鳥,偵訊後將徐、宋等二嫌依違反槍砲彈刀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二名家住平鎮市有強盜、竊盜前科的三十五歲男子徐士能及三十二歲的男子宋大勇,二十二日上午身穿迷彩服拿著長槍在大溪鎮康安里附近的山區打鳥,由於其中宋姓男子拿的是與頭號要犯張錫銘挾持人質時同款的M4A1衝鋒槍,引起當地居民注意嚇的趕緊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動員將近四十名警力頭戴鋼盔及防彈盾牌前往進行圍捕。
 
警方當場在產業道路上攔下準備駕駛KZ-3923自小客離去的二名男子,而二嫌也被警方的大陣仗圍捕嚇的當場愣住,警方同時也在嫌犯車上找到當時民眾報案的M4A1衝鋒槍及毛瑟槍二把空氣長槍、加重型鋼珠九十八顆和打下來的二隻屬於保育類的烏秋跟伯勞鳥各一隻。
 
徐、宋二嫌向警方表示,二人都是中壢六和機械的員工,因為平時工作壓力大,才在上個月於中壢夜市中以二萬元的價格買下這整組空氣槍,但沒想到竟是與張錫銘同款的衝鋒槍,因為假日放假才相約前往大溪打鳥,卻引起民眾側目報警,警方發現這二把槍都裝有夜間紅外線狙擊竟,用來打鳥可是百發百中,由於二名男子所打下來的鳥類屬育保育動物,警方訊後將徐、宋等二嫌依違反槍砲彈刀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嫌送辦,不過也讓大溪警方烏龍獵龍專案虛驚一場。

1191111 發表於 2005-5-23 08:07:41

大約在民國48年在鄉下看有人拿鉛丸(不能說成彈)槍/射鳥麻雀居多/
後來也曾看到有人拿散彈槍/可是沒看他射發/
當然也有人發明用腳踏車車輪撐條/將之磨成倒勾/加大條橡皮筋/一枝竹竿/
一隻手電筒/於夜間/往樹上一照/那些麻雀/一隻一隻即現出原形/一晚下來/
當然收穫不少/應該比那些改造槍安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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