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佐民 發表於 2006-10-14 13:59:29

東引!東引!我來了!

東引!東引!我來了!、、、
當在憲訓中心發佈(說是抽簽的!自今已有三十年了,我都不相信是抽簽的!各位憲兵相信嗎?)我與另二位同班及前後學號的同學被分發到東引憲兵隊時,不知道那是那兒?!
有人說那是狗不拉屎,鳥不生蛋的地方!、、、、、、真令人害怕!、、、我告訴當時的女朋友(三年後成為內人)在標準信封後最後的郵遞區號的地方!
上了船,搖了、吐了一天一夜!終於到了!、、、、、
對不起!下回分解!有要事待辦!、、、、、、

9527 發表於 2006-10-14 19:21:07

哇~~學長
我們二人真的是一個頭一個尾耶~!!
反共救國軍的憲兵排是在六十五年左右成立的…當時反共救國軍的憲兵排的編成是在現在的二○二的現址,所以三十年前你抽到反共救國運那算一算老學長你應該是剛成軍時的憲兵吧…
我記得前一二任的輔導長的學歷在當時都很高,都是師範的,好像前任的某位憲兵的將軍也是在反共救國軍待過的,我忘了是誰。
不過反共救國軍的憲兵的未代剛好是在我任內被裁的……現在看不到了啦,就算有也不是防衛部直屬的憲兵。
反共救國軍在以前真的是外島中的外島,台灣最北邊,聽老旅長講,以前三年一車兵的時代,抽到救國軍的人只有二次上船的機會,一次是『來引』一次是『退伍』就這二次,沒有第三次……
而且當時都是以做工事及植樹為主,來救國軍當兵等於是去做工一樣…沒看過安東、北海、燕秀的人,真的不能相信那些巨大的工程及坑道都是以前當兵的人完成的,所以以前抽到救國軍就是那種準備三年後再見的感覺,再加上以前的軍人當政的時期,反共救國軍當時最大的官就『二星上將』了,犯軍法該死刑就是托到太白天聲附近的斜坡那,再把其他愛犯罪及軍紀的人集合起來表演『槍決的示範』,開槍後人也就滾到海底了…因此那裡特別的毛毛的,最後就在那蓋了一間小小的忠靈什麼的小廟,把在當時在那因工死亡的人的骨灰放在那(現在還看的到幾瓶,而且廟的後面是小焚化爐),而我記得防衛部參謀主任開會時也提過,在他的同期黃埔軍校在抽單位前,會每人捐出一百元,然後抽到反共救國軍的人,全期的基金就可以拿走,當安家費………看來反共救國軍第一期的老學長真的是在一切克難的情況下服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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