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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役政署 -- 一年役期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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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fair 發表於 2007-12-23 19:51: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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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自 這裡, 97 年一月一日開始,義務役可提早 10 個月退伍,也就是說,役期剩下一年. 轉錄原文如下:

一般替代役役男自97年1月1日起實施提前10個月退役_96年12月20日
         

依據行政院96年12月19日院臺防字第0960055510號函,業已同意一般替代役役男比照國軍義務役官兵辦理提前10個月退役。復依據國防部96年 12月20日睦瞻字第0960003349號函,該部業已函頒國軍義務役官兵役期自97年1月1日起調整服役役期為1年(即提前10個月退伍)。
一般替代役役男比照國軍義務役官兵自97年1月1日起實施提前10個月退役,提前退役日期以97年1月1日為基準,適用對象為97年1月1日以後仍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其役期含軍訓課程、大專集訓及其他得折抵之天數,常備役體位役男滿1年2個月、替代役體位及家庭因素役男滿1年者,即可提前退役。計算公式如下(需依序運算):入營日期+法定役期-可折抵役期天數-提前退役時間=退役日期 退役日期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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