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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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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ries 發表於 2005-3-12 04:21: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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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者 不能當憲兵

【2002/05/01 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卅台北報導
       

       

行政院年初提出中華民國人權政策白皮書,承諾要破除社會上對同性戀的偏見,國防部在行政院公布人權政策白皮書後,為陳水扁總統官邸徵選執行安全警戒任務的憲兵時,仍將同性戀視為與刑事犯一樣,列為安全有疑慮的對象,同性戀者不但不能擔任總統官邸與總統府安全警戒任務,而且根本沒有資格當憲兵。

陳水扁總統就任後,特別注重弱勢團體權益的照顧,前行政院長張俊雄在年初卸任前一天公布政府第一份人權政策白皮書,當時張俊雄為少數同性戀團體的人權特別提出說明。張俊雄表示,在性別認同的人權部分,包括確定無歧視性的公平待遇原則,在教育權、工作權上均不因性別傾向或性別認同的不同而有差別待遇。

不過,就在行政院希望個人的工作權不因性別認同不同而有差別待遇後,國防部隨後公布的「憲兵兵員甄選實施計畫」中,卻將性別認同障礙(同性戀)者,與刑事犯、大陸來台役男、參與組織犯罪者、吸毒者,同列為在安全上有顧慮的對象,將同性戀者與煙毒犯、刑事犯、暴力犯視為是同類,排除同性戀者可擔任憲兵勤務。

根據這項規定,只要不是同性戀的役男,會在新訓中心入伍後第15天接受甄選,經甄選的役男分發到憲兵機車連、憲兵211營(總統府鐵衛營)、官邸連(總統官邸安全警衛勤務)、軍樂隊、憲兵229營、憲兵332營(行政院、陳總統民生東路舊宅安全勤務)、憲令部本部連等。
 樓主| Morries 發表於 2005-3-12 04:22:04 | 顯示全部樓層
軍方解禁 「同志」可當憲兵

2002.05.03  中國時報  黎珍珍/台北報導、高有智/台北報導
       

       

憲兵司令部以行政命令限制同性戀不可擔任憲兵,同志團體抗議,立委也質疑此舉侵犯人權。國防部長湯曜明昨天在立法院表示,他前天晚間已經指示取消這項規定。他強調,國防部絕未歧視同性戀,同性戀當然可以當憲兵;過去有此限制,是為了「維護非同性戀者的安全」。

湯曜明昨天赴立法院國防委員會報告募兵制可行性研析,國民黨立委關沃暖、親民黨立委趙良燕、民進黨立委李文忠等人都對軍方限制同性戀者當憲兵提出質疑,認為有侵犯人權之虞。趙良燕覺得,軍方去擔心非同性戀者會不會被同性戀者愛慕,未免管得太多。

湯曜明說,國防部從民國八十三年起就已經不把同性戀視為精神疾病,同性戀一樣要當兵,但必須接受部隊規範。他表示,憲兵一般是小單位駐防在外,一個據點只有六、七個人,萬一非同性戀者受到愛慕,軍方得考慮到他們的安全問題;如果發現「事實證據」,軍方會將同性戀者調到大單位。湯曜明指出,憲兵司令部過去在「憲兵兵員甄選實施計畫」中,將「性別認同障礙」列為甄選標準的限制因素,主要是考量憲兵執行的是警衛勤務,據點分散各地,為便於生活管理及照顧的需要而訂定。他強調,這項限制規定並非歧視同性戀者,國軍一向尊重軍中人權,重視所有官兵權益,不會因為性別傾向或性別認同的不同而有差異。

國防部公佈的「憲兵兵員徵選實施計畫」明定同性戀者不能當憲兵,引起同志團體強烈不滿,昨日上午齊聚赴國防部抗議。代表接見的國防部役政處副處長丁劍中表示,國防部長湯曜明已指示刪除不合時宜法令,未來將會加強軍中的同志人權教育,落實同志基本人權。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性別人權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與大學同志社團等團體昨天在國防部前遞交抗議書,大喊「同志要當憲兵」。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秘書長賴鈺麟說,國防部將同性戀者與刑事罪犯、大陸來台役男、參與犯罪組織者、吸毒者,同列為有安全顧慮,排除同性戀者可擔任憲兵勤務,這是政府公然帶頭歧視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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