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12
返回清單 發表主題

[其他] 閒聊海巡署的內部問題

[複製連結]
9527 發表於 2009-5-30 00:00:49 | 顯示全部樓層
學長好:
學弟有一點疑問.請學長開釋..
1."走私的話,只要阻敵於海上.那就不會有岸際的問題了"那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丟包?偷渡客泅水上岸?
海巡署的官兵.怎沒有想到要"阻敵於海上"


這是個很好的問題,海上丟包、鐵棺材只是走私的方式之一,他主要的目的是可以不讓雷達成為目標情報的重點。而偷渡客泅水上岸的問題,其實大多是在未上岸前就被發現,因為每個地區都其地區特性,有利走私的地方一定有利偷渡,但有利偷渡的地方則未必利於走私,如北海岸灘岸短,臨接道路…等。而這些通常在進到15分鐘內的警戒線時,巡防區就會通報機動人員前去。而當然在進到警戒線之前,船隻的異常行為,會被研判為主、次要目標。
而洋總船隊,公了北太平洋巡護外,還要負責台灣地區海域的相關工作,在這方面還是有執行上的密度問 題的,如果真的沒辦法到達,或是用快速航行的話,還是要靠岸巡總隊,當然最好的策略仍是在海上直接阻敵為上策。



2."漁船在作區外的話,那就有問題,或者是二船併行…等等"
魚汛期..很多船並行.同時作業.定點.甚至靠在一起..
現今的雷達是否可以分辨..誰真的在作業?而誰是在走私?

這問題的甘,在巡防區的情態板會對各守望哨所監控的海面目標航跡做研判,………(機密內容刪一部份)………而巡防區就是再依顏色、代號來判斷,上頭也會有標示海岸線、警戒線,而點選各船隻,則會有船隻的船籍資料。至於可疑、注檢是如何區分,這部份就是以有無不法前科或是否為他港船隻、情報…等來判斷。
而另一研判的方式就是用「航跡」來判別主次要目標,如快速航行目標(25節以上縱、橫)、進入雷達盲區、進港附近突然轉向、二船或多船聚集後分散航行目標、航向(速)不定曲拆航行、航向不定、未點船燈、向外航行、淡留不動……等。這些都是直接在守望哨、雷哨之間做交接及研判的,而這些雷情的研判,需要的就是完善、時時更新的地區特性調查(可變、不可變)及目標情報的精準判別。


3."而不是用以前陸軍那種海岸線都是哨點的方式,這除了浪費兵力外,也無法把人員進中做機動之用"
以前的例子是..有非常多的走私.偷渡.都躲過雷達堅控.與岸際雷操手的判讀..
最後都是靠一線埋伏哨的弟兄.徹夜埋伏.發現通報...
如學長這麼說來...目前並不再需要埋伏哨.步巡.機巡.車巡..
只要集中人力.養兵千日...
情報一來.戰情電話一下..在出勤即可...
那現在當兵真是輕鬆多了..也比較有效率..

機巡、車巡還是要有,因為是第一線的機動兵力,像縱向快速目標衝向警戒線或是進入雷達盲區時,都是派遺查緝、監控、警戒的時機,且他們本身也是執行查緝部署的必要人員。

[ 本帖最後由 9527 於 2009-5-30 09:17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2人氣指數 +2 收起 理由
小sam + 1 非常感謝學長的解說
yu-chi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SEIBU AKD 發表於 2009-5-31 18:32:50 | 顯示全部樓層
總而言之.版上的各位大大都言之有理.但事實擺在眼前.現今海巡署真的是個紀律不佳.軍心渙散.成效不彰的單位.版上的大大.也都該認同.過去警備總隊和陸軍野戰師.海軍陸戰隊.以及後來的海岸巡防司令部.都比現今的海巡署要更有效率.同時紀律也更嚴明才是.因為過去是軍方主導.控制的.並非現在這個四不像的單位..軍本來就比警.公等人員更嚴守紀律.也更加服從命令.所以從前的軍人守海防.真的是最有效率.也是最好的方式.不過..到了現今.軍方真的還能像過去這般守海防嗎..小弟並不樂觀.因為現在的國防部和軍方..和過去的國防部.軍方差了很多..自從解嚴以後..軍方就好像是一頭被人拔了利牙了老虎..氣勢一日不如一日..昔日軍方戍守海岸防線.正是軍方勢力到達頂點的時刻.正因為戒嚴.所以軍人有權力.有地位.凡事都以反攻復國.消滅匪黨為主.在那個年代.軍方守海防.呼風喚雨.想要幹麻就幹麻.偷渡走私者.管你是流氓多大尾.妄想與軍方海防部隊反抗.只有死路一條..反正戒嚴.軍方最大.很多事情.軍方都先幹了再說..反正戒嚴.軍人我最大.其他人通通閉嘴.再講.送你一個通匪的罪名.讓你吃不完兜著走....可是這種狀況到了經國先生晚年.解嚴之後.整個情形為之改觀.軍方一日不如一日.因為解嚴.軍方不在有過去這般至高無上的權力..過去想幹甚就幹甚.想要怎樣就怎樣的權力也沒了.反到淪落為落水狗.人人喊打的局面.軍方從戒嚴前的一頭猛虎.到經國先生晚年解嚴.變成一頭紙老虎.再到最近幾年.已經變成了一頭病貓.要強也強不起來.要硬也硬不起來.說實在的.只是擺出來樣子很好看.實際上.又如何呢.所以說.要現在這樣子國軍部隊去守海防.實際上也沒甚屁用了.有.私梟偷渡者都已經跑到自家的大門來了.槍口也對準你了.你也只能夠乖乖的讓他打.是死是活全憑自己運氣.有槍不能用.有砲不能放.全副武器裝備放著讓他爛也不能拿來用.真的是很可悲..所以.要這樣子軍隊去守海防..真的是可悲..當然..守海防的.軍人阿兵哥們也可悲可憐...有槍不能用..有砲不能放..任人宰割..真的是可悲...
SEIBU AKD 發表於 2009-5-31 18:42:4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小sam 於 2009-5-30 12:30 發表


報告長官:
以前的黑金剛.最令海巡官兵頭痛..
他們都會藏在出海口附近...
根本不會從港口進出..
一但他們到了海上..
岸巡人員根本沒皮條..
河搜組的也抓不到
他們的船太快了...
岸際雷達..常鎖住他們...
...


所以說.小弟雖不喜歡海巡署這個爛單位.但對於辛苦執勤的岸巡官兵們..對於您們的辛苦.小弟還是相當敬佩的..雖然小弟不是海巡的.但小弟也有好同學是海巡署退伍的.常常聽到他說岸巡一線值勤官兵的工作.真的是很辛苦..人員不足..又要負起如此廣闊海岸線的防務..所以你們真的是很辛苦的一群.要人沒人.要權沒權.執行業務工作時.又沒人鳥你們.甚至口出惡言辱罵..唉..真的是辛苦您們了...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yu-chi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yu-chi 發表於 2009-5-31 20:19:4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9527 於 2009-5-31 19:20 發表
海巡的砲當然不能亂打,在要使用艦砲時,必須要經過署長的同意才行。不止是台灣如此,美國的coast guard要使用到砲的時候,也是要經過國務院的許可,日本海上自衛隊要求在使必要行動時,也是要內閣總理大臣承認才行( ...

雖然是這樣.
但是不巧的是海巡署歷任的老大,大部分都是退休的警政署長.
更不巧的是警職人員處心績慮的想把軍職人員幹掉.
然後把海巡署改造成第二個警政署,所以各位想想,這樣的單位要如何團結呢?

[ 本帖最後由 yu-chi 於 2009-5-31 20:31 編輯 ]
SEIBU AKD 發表於 2009-5-31 20:44:3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yu-chi 於 2009-5-31 20:19 發表

雖然是這樣.
但是不巧的是海巡署歷任的老大,大部分都是退休的警政署長.
更不巧的是警職人員處心績慮的想把軍職人員幹掉.
然後把海巡署改造成第二個警政署,所以各位想想,這樣的單位要如何團結呢?


關於這點..小弟也有同感..在海巡署..岸巡官兵們是最弱勢的一群..工作份量最重..也最辛苦...但薪資待遇地位卻是最低...無論天候何其惡劣..都得要24小時不停的守在那廣闊而漫長的海岸線上..不只是要面對氣候無常的挑戰.還得面對火力強大且凶狠的私梟..手上無槍無彈.縱使有.也不能拿出來用..真的是有苦說不出..這樣子如何和私梟們對抗.根本就是拿命在玩..隨時都有生命的危險啊..
相對的..警.公職人員.薪資待遇優渥...地位高...工作輕鬆..又不及岸巡官兵如此辛苦.危險..
所以..在海巡署的岸巡官兵們..你們才是海巡署內最辛苦的一群...在海巡署內受盡警職人員的欺凌.歧視..所以你們真的是辛苦也難為啊...
yu-chi 發表於 2009-5-31 20:55:3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22哨 何先生 的帖子

學長要是印象深刻的話幾年前嘉義布袋商港查緝黑槍事件.
那時就是海巡隊(洋總局)跟機動查緝隊(岸總局)為了搶績效拿槍互指咆嘨!
還有岸總局(賀總局長)為了成立近岸巡防艇組,而洋總局卻不大願意幫忙.
現在海巡署一大堆少爺兵不能操也不能教.
雖然排了一堆常年訓練課程但都只是排好看的,實際上有幾各單位真的按表操課
上級長官為了升官所以阿兵哥出了啥事都是所長的錯.
所以才造就了現今的海巡署.

[ 本帖最後由 yu-chi 於 2009-5-31 21:43 編輯 ]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11-24 08:08 , Processed in 0.038061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