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茨城縣警察局在1997年所做的實驗。
實驗用的人工水池寬5m, 長10m, 水深2.5m
車內人員除了一名記者, 其餘兩人為警方人員。
下圖為敲破車窗所使用的特殊鐵鎚
(如今在日本已經是所有車輛的標準配備)。
實驗車 | 2000cc房車 | 備 註 | 實驗人員 | 3名 | 著潛水衣, 氣瓶。 | 落水後15秒 | 一落水引擎即熄火, 水開始由門縫流入。 | 湧入的水勢比想像中要強。 | 落水後1分鐘 | 因引擎的重量, 車身大幅向前傾斜。
此時電動窗仍可使用。 | 車輛衝入水中的速度較大時, 通常車身會反轉, 上下顛倒。 | 3分鐘後 | 前座水深及膝。 | 後座仍未泡水, 車身仍具浮力, 車門因水壓之故無法打開。車門下半部完全泡在水中, 視野不明, 已不容易找到保險鎖的位置。此時實驗人員解開安全帶(比用切的快)。 | 5分鐘後 | 水開始由空調口湧入, 有如全開的水龍頭。 | 前座水位及胸。 | 5∼6分鐘後 | 車門及車窗都打不開, 因而用特殊鐵鎚打破車窗。 | 第一次力道不足, 敲第二次才破, 玻璃破片隨水勢衝進車內。 | 6分鐘後 | 車內一口氣湧入大量的水, 接近滿水位時才有辦法開車門。 | 所有人員安全逃出, 車輛完全沉入水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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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DDS 於 2010-1-7 14:14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