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學長別忘了,上回救災時,某百姓說坦克車壓壞了他的車
可笑的是:這台車淹在水裡面!鬼才看的到,況且!!坦克壓過會是這般輕微嗎?
可是!這部分的賠償也是要軍方買單,救災時地不分東西南北,人不分男女老弱童
國軍都必須負起救災之責,百姓之託能不施與救濟嗎?
但人員車輛都會有費用與耗損,這不是用仁義之師可以說得過去了
別忘了!監察院會糾正國防部費用不當使用,如民間人士在軍隊用餐還須自費,這是審計部的規定
軍隊救災是法定職責,但國防預算編列救災項目,好像於法也不對
消防署每年的預算驚人,卻不願贊助軍方,可是~每次都看到就是這些裝備,有看到新咚咚嗎?
一個主管消防救災主要的單位,救災時說苦無裝備,結果!預算滿滿花來爽爽
這廂卻是:要人沒人要錢沒錢!國軍別再當冤大頭了,該劃分清楚責任界定點
該消防署的就須消防署給錢,地方政府連路燈電費都賴帳了,還會鳥軍方嗎?
別再說欠裝備了的廢言,消防署該要負擔主要的費用攤提,才是正確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