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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骨折,脫臼,扭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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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 發表於 2005-10-21 23:12:3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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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的處理
1.骨折的分類
骨折基本上分為開放性骨折與閉鎖性骨折。
開放性骨折是指傷口自皮膚表面一直深入至折斷之骨骼處,或是斷骨末端刺穿皮膚暴露於外,又稱之為複雜性骨折。
閉鎖性骨折是指骨折部位外表的皮膚是指骨折部位外表的皮膚完整,亦即骨頭未穿過皮膚,又稱之為單純骨折。
骨折尚可依骨膜均斷裂,稱之為完全骨折;當骨折線只通過部分的骨骼,亦即骨骼的連續性未完全斷裂,稱之為不完全骨折。
完全骨折與不完全骨折又可因骨折線之特性分為線狀骨折,斜行骨折、螺旋骨折、橫斷骨折、崁入骨折、粉碎性骨折。

2.骨折的症狀與徵象
1)聽到或感覺到骨頭斷了的聲音。
2)傷者會指出疼痛與壓痛的部位,而且受傷處移動困難。
3)傷者可能會主訴有斷骨相互摩擦的感覺。
4)傷者會主訴身體某些部位的位置有不正常的移動。
其他尚有許骨折的症狀會以不同的組合合併出現。如畸形、腫脹、瘀血、肌肉痙孿、壓痛、疼痛、麻木、喪失正常功能、異常性運動、骨擦音、休克。

3.骨折急救處理原則
急救處理的重點為固定傷處、防止移動,原則包括:
(1)不可做出任何會危害傷者,或超越自己能力的舉動,例如不要嘗試著把骨折處復位。
(2)若非絕對需畏勿移動傷者。
(3)若懷疑有骨折但不是很明顯,仍應視為骨折來處理。
(4)在處理骨折前應先處理呼吸困難,大出血或意識喪失等情況。
(5)盡量保持傷者舒適。
(6)開放性骨折,除處理骨折處外,還需注意其他有無創傷。
(7)使用夾板固定骨折處時,若為開放性骨折時應先將傷口包紮好,且不得以手碰觸暴露於傷口外的骨折或使之復位。
(8)如必須移動傷者送醫求治時,應先用夾板固定受傷部位。在使用夾板時需謹慎小心,以確保其不會造成額外的損傷。
(9)在不影響肢體骨骼排列的情況下,盡量的協助傷者將受傷肢體抬高,一方面可促進血液回流減輕腫脹情形,一方面可以控制出血。
(10)迅速聯絡救護車送往醫院處理。

夾板是固定骨折部位最常使用的工具。適當的使用夾板可防止骨碎片的移動而避免更進一步的損傷,同時可以減輕及預防疼痛、肌肉痙攣、休克、出血以及畸形。夾板有各種不同的現成製品,如充氣式夾板;若無現成夾板可用時,可利用枕頭、毛毯摺疊、報紙捲筒、木反2、小樹枝等.為了達到固定骨折部位的目的,以及避免受創處受到損傷,使用夾板時應注意夾板的長度能將骨折部位的上、上關節同時固定;還有不得綁得太緊,以免影響血液循環;另外骨頭突出處應置襯墊,以保軟組織。

脫臼的急救處理
脫臼是指關節處的骨骼移位,而且關節與關節面亦失去連繫。通常發生於關節處遭到強而有力的直接打擊,或骨骼發生異常扭轉而產生間接之壓力時;此外,肌肉突然收縮也可能引起脫臼.最常發生脫臼的關節為肩、肘、拇指、手指與下顎。脫臼後若無適當的處理,往後可能會造成該關節產生習慣性之脫臼。

脫臼時傷者會主訴疼痛、受傷關節無法移動,若做活動則會使疼痛加劇;關節處會有腫脹、畸形、瘀血等情形出現。有時脫臼的症狀與骨折相似因而難以區分,這時應視其骨折處理之。

當產生脫臼的現象時,施救者不企圖將變形的關節恢復原狀,而應使用三角巾或繃帶將受傷關節加以固定.除下頷與肩外,可將受傷處抬高並以冰敷,一方面可減緩血液回流減輕腫脹,另一方面亦可使得疼痛得以控制。最後連絡送醫,仔細檢查有無其他組織的損傷。

扭傷的處理
當關節附近的韌帶纖維或其附屬組織突然遭到扭曲、或撕裂時稱之為扭傷。活動的範圍超出正常,如走路或跑步時,腳部突然向內或外翻轉,就可能弔起足踝之扭傷為踝、手指、腕、以及膝。由於扭傷均會造成下列症狀:腫脹、壓痛、活動時疼痛加劇、瘀血。處理時以休息與固定主要原則,首先

將受傷部位抬高,並予以冰敷以減輕疼痛與腫脹。另可以貼布包紮使受傷部位不再受進一步之傷害,或以彈性繃帶包紮固定關節保護韌帶。第三天後可用水療法,促進消腫,並繼續固定患部。一週左右即可復原。
若是嚴重的扭傷,指韌帶斷裂一半或完全斷裂,會有疼痛、腫脹、關節血症、甚至關節搖動不能固定,立即小心送醫診治,勿因延誤醫治時間,妨礙韌帶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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